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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徽事迹的文学呈现及其演变
邹颖[1]
崔徽事迹最早见于元稹的《崔徽歌》及其序言,写蒲中歌妓崔徽与情人裴敬中分离不得相见,于是托人写真赠予情人,最后发狂而卒:
崔徽,河中府娼也。裴敬中以兴元幕府使蒲州,与徽相从累月,敬中便还。崔以不得从为恨,因而成疾。有丘夏,善写人形。徽托写真,寄敬中曰:崔徽一旦不为画中人,且为郎死。发狂卒。
崔徽本不是娼家,教歌按舞娼家长。使君知有不自由,坐在头时立在掌。有客有客名丘夏,善写仪容得恣把。为徽持此谢敬中,以死报郎为□□。[2]
北宋初年张君房的《丽情集》又加以敷衍,并重申“崔徽一旦不及卷中人,徽且为郎死”的誓言。[3]崔徽故事中所昭示的那种追随恋人的激情,追求理想自我的决绝,以及对抗时间的激切呼喊,使之在后代诗人们反复吟咏的过程中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文学事象,并在不断形塑中经历着微妙的演变。从托人写真到自写真容,从忠情义娼的形象塑造到对人物内在心理的强调,这些演变的轨迹从不同角度体现了有关女性与情爱的浪漫文化在不同阶段的走向,揭示了主体抒写与传统、性别以及文化环境之间的动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