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实现的几个问题[1]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更高层次,它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交易国际化,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与手段。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以市场为取向,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资源的稀缺程度为约束条件,以价格变化为信息,根据经济利益诱导交换主体自行配置资源,调节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本文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实现,在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一 必须把企业改造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使其成为市场的主体与客体
我国国民经济是由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两个方面构成的,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它是宏观经济的现实基础。在我国要贯彻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首先必须改造原来还不具备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条件的微观经济基础,亦即改造企业,使其摆脱政府的直接调控,从社会生产的大车间下解放出来,变为独立自主、自我决策、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为使企业变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宜从改造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入手,国家对企业简政放权,放权让利,进而实现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接着,在两权分离与扩权的基础上实行以承包经营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改革,初步明确国家与企业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企业被松绑后开始靠向市场,竞争逐渐展开,初步体现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从而企业有了一些生机与活力,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超过改革以前。为了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根据自己的多方面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横向经济联合,出现了企业群体与企业集团,使存量资产与某些生产要素在一定范围内得以流动,减少了对国家的依赖。企业从市场卖掉自己的产品并可以购得自身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同时还试办了企业股份制的试点,从企业内外吸收一些闲散资金入股。由于实行企业破产制度,允许企业兼并与转让资产,为一部分经营好的优势企业兼并经营差的劣势企业开拓了道路,使企业的组织结构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这些措施都是围绕弱化国家对企业的干预,强化企业自身独立行使市场主体与客体的经济职能的。实践证明,这些经验取得了经济实效,基本是成功的。今后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其不断完善与发展,其中承包经营企业仍须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分配方面进一步协调与改进。股份制在一些企业起步不久,需要在不断改进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步子要迈得更大一些。企业兼并也开始不久,应在兼并中处理好国家与地方以及部门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问题。然而,贯彻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仅有企业的独立地位与利益还是不够的,仍要强调企业按经济效益原则办事,继续改善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要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选贤任能。根据精简效能原则,调整企业机构与劳动组织,解决机构过多,人员过多,组织松弛,效率低下问题。要进一步改革劳动用工、人事以及分配制度,打破大锅饭体制,贯彻按劳分配为主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搞好企业廉政建设,改善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增强凝聚力和全员动力,使企业行为体现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 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如果没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就不能正常实施,经济发展就会受阻,所以要千方百计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1.要建立市场组织和市场体系。市场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活动与生存的主要舞台,企业的供、产、销、人、财、物以及各种信息资源主要来自于或投放于市场。同时我们也会看到,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各种联系,也都离不开市场的中介。市场是沟通企业间、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之间的桥梁。我国要贯彻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市场,特别要建设好以企业为基础的市场组织,为市场化的经济活动提供客观基础,建立完整的市场体系。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应该建立与完善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运输市场,为生产与生活服务的市场等一系列开放性的竞争市场体系,为市场取向配置资源提供必要条件。应该看到,我国的市场经济在最近几年才起步,现在的市场体系的框架才初步形成,既不健全,发育水平也较低。因此,今后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努力建立与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其发展与成熟。当前,特别要建设好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应重点发展企业资产转让,同时要突破不敢放开的存量生产资料禁区,破除独家垄断经营,使流量生产资料与存量资产全部商品化与市场化。更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除继续办好现有的以借贷制为基础的短期资金市场外,更要重视发展长期资金市场。要大力发展股票、债券市场,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继续发展潜力很大的技术与劳务市场,鼓励各种发明与创造,有偿转让各种技术成果与技术产品。发扬我国劳动力资源富余的优势,大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搞好建筑工程承包或其他劳务输出。大力发展运输服务市场,加快公路、铁路、水路、空路大流通服务体系与网络建设,为配置资源提供便捷服务。
2.依靠行政措施与法律手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实行公平交易,充分体现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平等关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原则;因此,必须同违背这种原则,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正常交易的各种错误行为作斗争。采取行政措施与法律手段,帮助形成市场经济新秩序,首先必须打破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壁垒,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推动各种生产要素与消费品的横向流通扫清道路。同时要在国家帮助下,依靠市场组织,收集与传播市场信息,规范市场行为,引导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行为规范化。行政与立法机构应制定相关管理条例与法律,保护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欺行霸市、诈骗、伪劣假冒等不法行为,并要抑制赢利性产品的垄断经营。
三 建立经济杠杆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合理确定经济参数,为市场经济机制运行服务
经济运行机制是指经济机体中相互联系的各系统、各环节、各因素之间相互作用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的行为与过程,也可以说它是经济机体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各系统、各环节、各因素之间产生的调节经济运动方向的具体功能。概括为理论,这些系统、环节、因素则归属于经济范畴。因为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由人的活动来进行,所以从直观意义上讲,这些经济范畴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成为人们利用的经济杠杆。实践证明,由于经济杠杆被利用,经济运行机制的方向才有这样或那样的变化。所以,人们研究经济运行机制不能不解决如何利用经济杠杆问题。在我国经济生活已经进入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应认真对待如何利用经济杠杆问题。
(1)宏观调控机构必须建立完整有效的经济杠杆体系。从调节的客体是国民经济总体也包括对企业的指导,就要继续建立与完善同商品货币关系有重大关联的诸如价格、税收、货币、信贷、利率、汇率、工资、投资等相互制约的综合配套杠杆体系,同时还要分别建立与完善各种杠杆自身的系统体系。这样构造经济杠杆体系,既能使人们掌握整体联系,又能把握局部的内在联系,可以根据市场变化与要求,对国民经济进行配套调节。
(2)宏观调控机构在调节过程中,要坚持综合使用各项经济杠杆,协调它们之间的功能。因为许多经济杠杆是相互关联与相互影响的,如果只运用单项经济杠杆,忽视或放弃其他经济杠杆参与调节,容易破坏整体平衡甚至导致经济机体功能的紊乱,降低调节效果。因此,宏观调控机构调节经济活动时,应综合使用各种经济杠杆。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要求,权衡各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价格杠杆是一个牵动国民经济全局的非常关键的一个经济杠杆,如何运用它不仅对价格形成机制影响很大,而且对全部市场机制的影响也很大。目前,价格还不具备充分灵活调节的特性,价格依然是扭曲的,价格信号不很准确,不能对市场供求关系与调节资源作出迅速反应,还程度不同地掩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甚至导致企业间的分配不公,阻碍开展公平竞争,造成相当部分企业财务预算约束的软化。为了发展市场经济,亟待改变价格受困情况,应采取多放快放方针,争取在“八五”计划末期,使绝大多数商品价格由市场定价。我们认为,在不断增加有效供给,适度控制总需求增长的情况下,结合税率、利率、汇率、财政预算及工资等项调整,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3)应确定合理的经济参数,推动市场经济运行。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完整的经济杠杆体系与坚持综合使用各项经济杠杆,进行全面配套调整仅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和必要条件。要真正做到利用经济杠杆为市场经济运行服务,还必须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统一明确的经济目标,确定各项经济杠杆的调节参数以及每一单项杠杆体系内的合理参数,使它们有机地衔接起来,确保经济运行的同向性与合理性。当然,经济参数的同向性与合理性都是相对的,受时间与情况变化的约束。所以不应是一劳永逸而应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应该经常性理顺各经济参数之间关系,而每次理顺都要掌握力度,避免大的失衡。从配套改革、综合平衡与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看,理顺税率、利率、汇率、国民收入增长率、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基本建设投资增长率、工资增长率、物价指数等之间的关系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四 根据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原则,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实质,说到底是以利益为动力,承认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以价格变化为信号并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和社会劳动时间,在竞争中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市场具有这种功能,但也有弱点和消极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在承认市场基础作用的同时,运用国家宏观调节手段弥补它的缺点,抑制其消极方面。所以,归根到底经济运行仍要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其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改革以来,市场范围逐步扩大,大多数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直接管理的领域显著缩小,市场对经济活动调节的作用大大增强。实践表明,市场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地方,经济活力就比较强,发展的态势也比较好。我国经济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配合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宏观调控机构还不能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需要,因此需要更新计划观念,改进计划方法,根本问题是建立与健全以间接调控为基础的宏观调节体系,把调控对象从企业移向市场。宏观调控机构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预测和经济发展速度预测上,抓住长期性、战略性经济问题,其中国家计划的重点是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进行总量调控,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进行重点建设。另一方面,宏观调控在综合运用经济杠杆时,必须重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这样,宏观经济以及企业经营的其他问题,就自然由市场承担与解决。
[1] 此文写于1992年,原载《沈阳师范大学学报》(原《沈阳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