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维护新型领域安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等新型领域,虽然不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但是近年来,这些新型领域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世界各国普遍认为这些领域属于未来国家利益拓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新疆域”。我国目前在这些领域也有着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国家利益,也面临着安全威胁和挑战,为此,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1)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中国一向主张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等新型领域,批准和加入了关于上述新型领域的一些国际公约,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公约义务。中国按照相关国际公约规定,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开展科学考察、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有助于了解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资源,提高对上述领域的科学认知水平,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中国也愿与世界其他国家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在探索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过程中开展多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造福全人类作出贡献。
(2)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西方发达国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开始逐步加强对新型领域的立法工作,美国、日本、俄罗斯以及有关欧洲国家也都将参与太空、极地、深海活动作为国家安全战略和立法的重要内容。我国在对上述领域进行资源勘探、科学考察和开发利用过程中,也有权依法保障自身相关活动、资产和人员的安全。在国家安全法中对外层空间、深海和极地的国家安全任务作出原则规定,有利于为相关领域工作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