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维护粮食安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粮食安全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作为治国理政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粮食安全,既要保证粮食有效供给,又要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1)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了保障粮食安全的目标、任务和制度、机制与措施。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地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农业资源,有效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在重视粮食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增强全社会节粮意识,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推广节粮减损设施和技术。二是,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三是,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基本稳定,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四是,合理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2)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15.6亿亩。二是其他制度举措。包括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改善粮食收贮及加工设施,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加工水平和经济效益;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保护价制度等。还包括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耕地补偿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努力提高种粮比较收益,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等。
(3)建立健全和落实粮食储备制度。我国实行的粮食储备制度,包括中央战略专项储备与调节周转储备相结合、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国家 (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制度。一是,国家对粮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建设仓储运输体系;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和保护农民利益;三是,建立中央储备粮吞吐、轮换机制;四是,销区地方储备粮轮换与产区粮食收购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五是,储备粮监管制度;六是,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和不断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4)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至关重要。农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对宏观调控的目标、手段,粮食储备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制度等,作了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国家采取储备粮吞吐、委托收购、粮食进出口等多种经济手段和价格干预等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二是,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三是,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建立产销一体化的粮食经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在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给予必要的经济优惠,并在粮食运输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四是,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国家实施粮食应急机制。
(5)建立健全和落实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一是,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粮食应急体系,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预案。二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三是,国务院应当制定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与粮食储备数量指标,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耕地、粮食库存情况的核查。
(6)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提高粮食等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一是,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二是,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有关责任者处罚机制。三是,加强源头治理。采取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有效解决耕地面源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