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ES月度经济分析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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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区域财税形势分析

·2014年第三季度,31个省份GDP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不均衡,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分化严重

·西部地区非加权平均GDP增长率高,西部地区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高

·辽宁、吉林、河北、上海、云南的GDP和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较低

2014年第三季度,全国GDP为150864.3亿元,实际增长7.3%,名义增长率为8.48%。全国财政收入31724亿元,增长6.46%,低于GDP名义增长率2.02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452亿元,增长7.56%,低于GDP名义增长率0.92个百分点。但是,31个省份GDP和公共财政收入增长分化严重。

图1 31个省份GDP(横轴)与公共财政收入(纵轴)增长率散点图

图1中左下方的两个点分别是辽宁(4.4%、-23.8%)、吉林(6.1%、-1.3%);GDP和财政收入均较低的省份还有河北(6.9%、5.5%)、上海(6.8%、5.1%)和云南(7.4%、-0.2%);右上方的是西藏(10.7%、50.0%);最右侧的三个点分别是海南(10.2%、15.2%)、贵州(10.5%、11.6%)和重庆(10.6%、9.2%);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超过18%的省份除西藏外,还有江西(19.9%)和广西(18.8%)。

第三季度有11个省份财政收入增长率低于名义GDP增长率。各省份名义GDP增长率与财政收入增长率关系的分化也非常明显,第三季度财政收入增长率低于名义GDP增长率的省份有11个,分别是辽宁(-27.04%)、贵州(-16.84%)、云南(-10.43%)、吉林(-4.46%)、安徽(-4.19%)、甘肃(-3.74%)、陕西(-2.66%)、上海(-1.48%)、福建(-1.02%)、宁夏(-0.60%)和重庆(-0.23%);财政收入增长率高于名义GDP增长率10个百分点以上的省份有3个,分别是西藏(31.28%)、江西(10.87%)和广西(10.46%)。上述数据说明在各省份GDP增长率出现分化的同时,各省份GDP与财政收入的关系也产生了较大的差异。

西部地区GDP增长率高,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增幅大。通过对第三季度东、中、西部非加权平均的GDP和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GDP实际增长率西部最高(8.95%),其次是东部(7.92%),中部地区最低(7.67%)。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来看,依然是西部最高(12.38%),其次是中部(10.44%),东部地区最低(6.37%)(见图2)。由于西藏的财政收入增幅第三季度高达50.0%,删除西藏后西部地区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率为8.96%,低于中部地区但高于东部地区的水平。

图2 东、中、西部GDP、名义GDP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

东部地区辽宁、河北、上海GDP增幅较低,辽宁财政收入为负增长。东部地区11个省市中有8个省市的GDP增幅超过全国GDP增幅,其中海南为10.20%,天津为9.46%;GDP增幅超过8%的东部省市还有3个,分别是福建(9.15%)、江苏(8.61%)、山东(8.51%);有3个省份GDP增幅低于全国,其中辽宁的GDP增幅仅有4.42%,在全国31个省份中位列倒数第一名,上海的GDP增幅是6.81%,河北的GDP增幅是6.88%。东部地区11个省市中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高于10%的有3个省份,分别是海南(15.22%)、天津(14.75%)和广东(10.81%);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7.56%)的有3个省份,分别是辽宁(-23.79%)、上海(5.09%)和河北(5.52%),其中辽宁的财政收入为负增长,且为全国最低(见图3)。

图3 东部11省市GDP、名义GDP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

中部地区山西、黑龙江、吉林GDP增幅较低,吉林公共财政收入为负增长(见图4)。中部地区8省中有5个省的GDP增幅超过全国GDP增幅,其中湖北、江西均为9.5%,湖南为9.02%,安徽为8.76%,河南为8.01%;而山西、黑龙江、吉林的GDP增幅仅有4.60%、5.89%、6.05%,在全国31个省份中列倒数第二、倒数第三、倒数第四名。中部地区8省中公共财政收入增幅高于10%的有5个省份,分别是江西(19.94%)、湖北(17.57%)、湖南(12.56%)、河南(11.68%)、黑龙江(10.65%);安徽的公共财政收入增幅较低,为2.51%;吉林的公共财政收入为负增长(-1.31%)。

图4 中部8省GDP、名义GDP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

西部地区云南、甘肃的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仅有-0.21%和3.41%。西部12省区GDP增幅超过10%的是西藏(10.70%)、重庆(10.59%)和贵州(10.53%);仅云南的GDP增幅(7.36%)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其余西部省区GDP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12省区公共财政收入高于10%的有4个,分别是西藏(50.0%)、广西(18.83%)、新疆(14.90%)和贵州(11.56%);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7.56%)的有4个省份,分别是云南(-0.21%)、甘肃(3.41%)、陕西(6.36%)和宁夏(7.24%),其中云南的财政收入为负增长(见图5)。

图5 西部12省区GDP、名义GDP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率

(执笔人:张斌、王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