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与理论创新:孙耀川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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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所有制改革[1]

一 所有制改革不应回避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就存在两种基本思路的激烈争论。一种思路认为,经济改革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其核心是国家所有制问题)。这种意见常被误解,因而在较长时间里,没有引起普遍重视。另一种思路认为不必触动国家所有制,只要改革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就可以达到搞活经济的目的。既想避开所有制,又要克服旧体制的弊端,“两权分离”的理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的。但这一理论较之“两权”集于国家一身来说是一个巨大进步。几年来,我们按照这种理论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企业开始由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方向转变;由封闭的单纯生产型向开放的生产经营型转变。但是,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①企业的自主权没有保障。有些该下放的权力还没有下放,已经下放的一些权力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往往被中间截留,有的甚至强化了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企业反被过多的承包条件束缚住了手脚;②企业经营机制还不完善,企业行为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形成,竞争机制、风险机制还没有广泛引入企业内部,其他方面如领导体制、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等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③市场体系尚未形成,特别是生产要素市场很不发达,基本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起到引导企业的作用;④政府管理部门还没有完全从直接管理转到间接管理的轨道上来,管理多,服务少。总之,只有经营机制的改革同所有制关系的改革结合起来,才能把企业塑造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商品经济细胞。

所有制改革形式的选择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要从所有制实际情况出发,打破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使所有制结构和经营方式向多元化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所有制关系上已经进行了一些改革:在农村,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社会范围内,突破了单一的公有制,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国营企业实行了“两权分离”,进一步扩大了企业自主权。这些改革都不同程度解决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某些矛盾,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但就国营企业来说,所有制关系还未完全理顺,企业的权责利关系还不够协调,今后仍需在决策结构和动力结构上作进一步调整。②要按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调整所有制内涵和具体形式。多年来,人们一直否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属性,这是造成过去所有制形式单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把它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依据。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社会化经济,它要求广泛的社会联系与协作。所以必须进一步打破国营企业过去那种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和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与多层次的动力结构和决策体系。③所有制改革的形式,必须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物质内容的具体形式,是为生产力发展服务的。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发展始终要以生产力的状况和要求为依据。评价一种生产关系是否优越,要根据它对生产力的作用如何来判定。那种不顾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单纯从生产关系形式上进行逻辑推理,认为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是唯一最佳形式,不允许对其内涵进行调整的观点是悖理的。我们是生产力一元论者,一切要从发展生产力出发,根据生产力发展状况和要求来选择所有制具体形式。这是调整国家所有制内涵必须遵循的一条最根本的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和目前“两权分离”的状况,今后国营企业所有制的改革,除了沿着“两权分离”的方向继续发展,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以外,从长远观点看,还应在生产资料所有权上进行改革,破除传统的国家所有制模式,建立起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以企业为载体的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实现所有权、经营权、财产处置权、劳动成果分配权在企业内部的统一,促进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完善企业内部的行为约束机制,使企业的经济行为进入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兼容的正确轨道。这是我们改革国营企业所有制的基本方向。至于国有企业将来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模式,理论界曾提出许多设想,实际工作部门也做过多种实验,归纳起来主要有承包、租赁、转卖和股份制等几种。承包和租赁都改变了传统的国家所有制的经营方式,属于所有制浅层改革。转卖和股份制已经触及了国家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更深层次的改革。这些形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二 两种有效的经营形式

1.承包制是目前我国在大中型国营企业普遍推行的一种经营方式,能较好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目前整个经济改革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市场体系还不完善,价格体系还没完全理顺,宏观调控系统也未完全形成。在这种条件下,要求企业改革一步到位,是不切实际的。就企业来说,情况千差万别,不论是经营状况、管理水平,还是技术条件、人员素质,都有很大差别。选择承包制可以适应这种复杂状况,其主要作用是:(1)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主管部门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只要企业认真履行合同,日常业务无须主管部门直接干预。(2)增强企业的动力和压力。企业收入交够国家的,剩下的是自己的,这样就使企业及职工的收入和经营好坏紧密联系起来,增强了企业及职工的积极性。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企业要多担市场变化和利率、汇率变化的风险,这就增加了对企业的压力,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3)促进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企业为了完成承包任务,必须在领导体制、人事制度、劳动制度以及分配制度等多方面进行相应改革,以适应完善经营机制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承包制的缺欠。以每个企业前一年或三年的利润作为承包基数这种做法,实际是承认了企业产品的个别价值的合理性。否定了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价值的共同尺度,显然是不符合价值规律要求的。当然,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过程。

2.租赁制为什么适于在国营企业推广?实行租赁经营后,企业发生了深刻变化:①改变了原有企业的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废除了企业领导的任命制和终身制,开辟了面向社会选贤任能的人才道路。由于经营者组阁,也改变了企业内部党政不分的权力决策结构,解决了企业无人负责和无法负责的弊端,使企业能够按照经营者的意志进行决策和管理。②租赁经营企业同国家的关系简单化到一种资金关系,使经营者摆脱了政权机构的直接控制,增强了企业的独立自主权和经营活力,强化了企业同市场的联系,促使企业沿着发展商品经济轨道前进。③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后,企业的权责利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强化了经营者和劳动者行为的内在动力,使企业面貌迅速改观,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此外,采用这种形式,做法也简便易行,只要选好承租者,确定好标的和奖惩责任,是可以收到好的效果的。但是,这种形式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是:①企业由于只有经营权,没有必要的所有权,因而不能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对长远建设和扩大再生产往往考虑不够,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和拼设备的现象难以完全避免。②在租赁企业中,由于突出了租赁经营者的地位,容易使职工产生某种程度的雇佣感,处理不好会影响职工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深化改革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 股份制是商品经济普遍适用的一种财产组织方式

股份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件新事物,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一种有效形式,必将成为我国大中型企业所有制内涵调整的可供选择的重要形式。这是因为:第一,它符合商品经济的本性,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股份制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马克思对股份经济曾作过精辟论述。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的建立,“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但同时,它又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几个重要思想:①股份企业是资本集中最有效的形式,它可以使单个资本迅速积聚起来,形成庞大资本。②股份公司本身是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资本主义股份制度使生产资料在形式上表现为社会的生产资料,但另一方面,财产仍然是私人资本的财产。因此股份制度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消极的扬弃”,只是社会资本对私人资本的否定,并不是对资本的否定。③股份公司的出现,决定因素是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股份制是所有制关系的组织形式,不直接表明生产关系的性质,其性质要看股份所有权的归属。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一种社会化的大生产,因而就完全可以利用股份制这种现成的良好生产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利用股份制,吸收企业和劳动者投资入股,创造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直接结合的机会,体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劳动者直接占有生产资料所要求的经济权力与经济利益,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第二,实行股份制,有利于克服传统的国有制的弊端,促使企业向着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方向转化,其好处在于:①它使公有经济的产权明确化、实体化、责任化,改变了过去那种谁都是所有者,谁又感觉不到是所有者的状况。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增长和企业的发展前景更加关心,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②它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产品的分配权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决定着产品的分配权,拥有所有权的意义就在于它能给所有者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否则,所有权便是空的。过去离开所有权谈分配,否定了所有权对产品分配的决定作用。因此,职工只关心工资和奖金的分配,对企业资财的损益漠不关心,所有者意识和观念十分淡薄。实行股份制后,除了按劳分配的部分外,还有按股份分红的部分,这就使得职工的收入不仅和他的劳动相联系,而且和企业的资产相联系。企业的积累越多,生产基金增长越快,职工的股份也就越多,从而个人的收入也就越高。这样就使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更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③它有利于扭转某些职工只顾个人眼前利益,忽视企业的长远利益,片面追求生活消费,忽视生产发展的倾向。职工的劳动收入,无非用于生活消费和发展生产这两个方面。在目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职工投入到发展生产方面的资金或其他生产资料,不给予相应的物质利益,势必促使劳动者将其劳动收入过多地用于生活消费方面。实行按股分红的原则,有利于限制消费超前的倾向,促使职工将其劳动收入的一部分长期投到发展生产中来。④它有利于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资金短缺是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有些企业十分严重。实行企业股份制后,通过发行企业股票,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可以集中一定数量的闲散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兴办某些亟待兴办的事业。第三,股份制符合所有制结构发展变化的大趋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由过去那种单一公有制模式转变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所有制结构将进一步发生变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落后及其多层次性,不仅国民经济的所有制是多元的,而且企业的所有制也可以是多元的。目前,由于商品经济横向联合的发展,已出现一大批相互参股、相互结合的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出现了“一厂两制”和“一厂多制”的新情况。这种情况表明,企业的所有制已经开始打破过去的那种各种所有制之间彼此隔绝、森严壁垒的状态,正在向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方向发展,股份制恰好适应了所有制这种发展趋势,可以把不同的所有制联合起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 与林宏桥合作,原载《社会科学辑刊》198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