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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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马洛特是一座形体狭长、住家零散的村庄,村这头的独门生意罗利弗酒店,仅仅获得一张只准外卖不许堂饮的执照。因此,既然不许在店内喝酒,店家能够公开招待顾客的地方,就严格地限制在一块大约六英寸宽、两码长的小木板上。木板用铁丝拴在庭园的栅栏外面,做成搁板的样子。外来的酒徒就站在路边喝酒,把杯子放在搁板上,酒渣洒在满是尘土的地上,好像波利尼西亚群岛一样,他们真想在店里找一个安歇落座的地方。

外来的顾客是这样想的,当地的主顾也有同样的愿望,而且,有志者事竟成。

楼上有一间大卧室,卧室的窗户,用老板娘罗利弗太太最近废弃的羊毛大围巾遮得严严实实。这天晚上,有十来个人聚在这里寻欢作乐,他们全是马洛特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这家小店的常客。在这个住家零落的村庄的那一头,那家醇沥酒店倒有允许堂饮的执照,但是由于离得较远,住在这一头的村民实在无法光顾。不仅如此,更严重的问题是酒的质量,使得大家普遍认为,宁可挤在房顶的角上喝他罗利弗家的酒,也不待在宽敞的屋子里喝那醇沥酒店的酒 此话套用《圣经·旧约·箴言》第21章第9节中的一句话:“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也不与争吵的妇人同住在宽敞的屋里。”

屋里放着一张破旧的四柱床,给聚在床铺三面的好几个人提供了座位,还有两人高踞在五斗橱上,另有一人坐在橡木雕花的小柜子上;还有两人坐在盥洗台上;另有一个坐在板凳上。就这样,每个人总算舒舒服服地坐下了。这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心旷神怡的阶段,一个个魂灵超脱了形骸,在屋里热切地表现各自的个性。在这过程中,屋子本身和屋里的家具,显得越来越富丽,越来越堂皇,窗户上挂的围巾,就像绣花挂毯一样华贵,五斗橱上的铜拉手就像是金门环,雕花的床柱有点像是所罗门庙宇的宏伟石柱。

德贝菲尔夫人离开苔丝之后,急急匆匆地赶到这里,伸手打开前门,穿过楼下黑乎乎的房间,然后麻利地拉开楼梯门的门闩,好像非常熟悉这门闩上的机关。她登上弯弯曲曲的楼梯时,脚步放慢了一些,等她的脸出现在楼梯顶上的亮光里,聚集在屋里的人全把目光转向了她。

“这是俺的几个朋友,是俺花钱请来过游行节的,”老板娘一听见脚步声,便两眼盯着楼梯口,嘴里跟着嚷嚷道,就像儿童背诵《教理问答》一样流利。“哟——是你呀,德贝菲尔太太——天哪——你真把俺吓坏啦!——俺还当是官府派来的把头呢。”

聚在屋内的其他人,都用瞥一眼、点一下头,对德贝菲尔夫人表示欢迎,然后这位夫人就转身走到丈夫坐的地方。德贝菲尔先生正在发痴地低声哼吟:“不管你这儿那儿的人家,俺家比谁家都不差!俺家在青山下的金斯比尔有个好大的陵墓,在威塞克斯,谁家的祖宗能比得上俺们家的!”

“俺有话跟你说,俺对这事儿想起了一招——一步高招!”他妻子心里乐滋滋的,低声对他说道。“喂,约翰,你瞅不见俺吗?”她用胳膊肘推了推丈夫,丈夫瞅向她时,如同瞅着一块透明的窗玻璃,嘴里还在不停地哼吟。

“嘘!别这么大声哼唧啦,先生,”老板娘说道,“免得官府里有人路过,把俺的执照吊销了。”

“俺猜想,他给你们讲过咱家的事儿啦?”德贝菲尔夫人问道。

“是的——讲了一点儿。你看从这里面能捞到什么油水吗?”

“哦,这可是桩秘密,”琼·德贝菲尔卖乖地说道。“不过,就算坐不上马车,能跟坐马车的攀个亲戚也不赖呀。”接着,她把跟众人说话的嗓门往下一压,又轻声对丈夫说道:“你告诉了俺那桩事儿以后,俺老是在琢磨:特兰岭附近有个高贵的阔太太,住在狩猎林边上,就姓德伯维尔。”

“啊——你说什么?”约翰爵士问。

做妻子的把话又重复了一遍。“那位太太准是咱们的本家,”她说。“俺那一招,就是打发苔丝去认亲。”

“你这一提,倒还真有个德伯维尔太太呢,”德贝菲尔说。“特林厄姆牧师没想到这上头。……不过,她没法跟咱们比——准是咱们家的一支末房,不知是诺曼王朝后面哪一辈传下来的。”

这夫妇俩光顾得谈论这个问题,谁也没注意小亚伯拉罕溜进了屋里,正在等待机会叫他们回家。

“她可有钱啦,准会看上咱家闺女,”德贝菲尔夫人接着说。“这可是件大好事儿。俺不明白,一个家族的两房人家咋就不能来往。”

“对呀,咱们都去认亲吧!”亚伯拉罕从床沿底下兴高采烈地说。“等苔丝住到她家里,咱们都去看她,还能坐上她的马车,穿上黑礼服!”

“你是怎么跑来的,孩子?你胡说什么呀!快走开,到楼梯上去玩,等着和爹妈一块走!……嗯,苔丝是该去见见咱们这个本家。她准能讨这位太太的喜欢——苔丝准能,没准儿还能嫁给一个高贵的绅士。反正,俺看准啦。”

“咋看准的?”

“俺拿《算命大全》给她算了算命,上面就是这么说的呀!……你没看见她今儿有多漂亮,细皮嫩肉的,真像个公爵夫人。”

“那闺女说她去不去呢?”

“俺还没问她。她还不知道有这么个阔太太做本家呢。不过,这么一来,她准能找到一个好婆家,她不会不乐意去的。”

“苔丝脾气可怪哩。”

“不过,她根底里还是听话的。把她交给俺吧。”

虽说这是一番体己话,但周围的人还是能领悟话里的意思,知道德贝菲尔夫妇眼下所商量的,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重大事情,知道他们那漂亮的大闺女苔丝有了锦绣前程。

“俺今儿个瞧见苔丝和大伙在教区游行时,就对自个儿说:苔丝真是个怪有趣的漂亮妞儿,”一个上了年纪的酒鬼低声说道。“不过,琼·德贝菲尔可得当心,千万不要泡出青芽来。”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含有特殊的意思 这句俗语含有怀孕的意思。,别人没有搭话。

大伙话头多起来了,霎时间,楼底下又传来了脚步声,正穿过楼下房间。

“这是俺的几个朋友,是俺花钱请来过游行节的。”老板娘急忙又搬出了她准备应付不速之客的那套话,后来却认出,进来的是苔丝。

在这酒气弥漫的屋里,坐着几个脸上嵌着皱纹的中年人,倒还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苔丝带着那细嫩面孔走进来,即使在她母亲看来,也显得太不协调,太令人心酸。所以,还没等苔丝那黑眼珠里闪现出责备的目光,她父母亲便站起身来,急匆匆地喝干杯里的酒,跟着女儿走下楼,罗利弗太太告诫他们脚步要轻。

“亲爱的,劳驾行个好,千万别出声。要不然,俺就会丢掉执照,被官府传了去,谁知道还会怎么样!……晚安!”

他们一道朝家走去,苔丝挽着父亲的一只胳膊,德贝菲尔夫人挽着另一只。说真的,德贝菲尔喝的很少——还不及天天贪杯的酒鬼礼拜天下午上教堂前所喝酒量的四分之一,而那些酒鬼在教堂里还照样能转向圣坛,屈膝下跪,一点也不踉踉跄跄。不过约翰爵士身体虚弱,仅仅犯下这么一点小小的罪过,就像大山压顶似的架不住了。到了外面让凉风一吹,他就东倒西歪起来,弄得三人时而像是要去伦敦,时而像是要去巴思 伦敦位于威塞克斯郡的东面,巴思却在威塞克斯郡的北面。。这本是一家人夜间同归常有的事,难免产生一种滑稽的效果。不过,像大多数滑稽事情一样,实际上也并不怎么滑稽。这母女俩尽管让德贝菲尔拖得没有办法,一次又一次地走错路返回来,但却表现得十分顽强,竭力不让德贝菲尔、亚伯拉罕和她们自己觉得走了冤枉路。就这样,他们一步一步地走近自己的家门。就在快到家时,那位当家的忽然唱起了先前的老调,仿佛是看见自己眼前的住宅太寒碜,想为自己壮壮胆似的:

“俺家在金斯比尔有一块坟地!”

“得了——别这么犯傻啦,杰基,”他妻子说道。“老早的名门世家,也不光是你们一家呀。你瞧安克特尔家、霍西家,还有特林厄姆家——跟你们家差不离,也都败落了——不过你们家比他们家都阔,这倒不假。谢天谢地,俺娘家从没当过大户人家,如今也没有那种丢脸的事!”

“你别把话说得这么绝。瞧你那份德行,俺敢说,你比咱们谁都给祖宗丢脸,你们家以前也不含糊,有人做过国王和王后。”

这时候,苔丝心里想的并不是她家的祖宗,而是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问题,因此,她岔开话题,说道:“俺爹明儿个怕是不能起早带着蜂窝去赶集了。”

“俺吗?俺过个把钟头就没事儿啦,”德贝菲尔说。

直到十一点,这家人才全都上了床。如果要在礼拜六赶集之前,就把蜂窝送到卡斯特桥的零售商手里,顶迟也得在明天凌晨两点钟动身,因为到那里有二三十英里,路不好走,而他们家的马车又是走得顶慢的。一点半钟的时候,德贝菲尔夫人走进苔丝和弟弟妹妹睡觉的大屋子。

“你那可怜的爹去不了啦,”她对大女儿说。女儿的那双大眼睛,早在母亲推门的时候就睁开了。

苔丝从床上坐起来,迷迷糊糊地听了这话,先是愣了一阵。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答道。“现在卖蜂窝,本来就够晚的了。今年蜜蜂分窝眼看就过去了。要是拖到下礼拜赶集的时候,就没有人要了,咱们就得自个儿兜着了。”

在这节骨眼上,德贝菲尔夫人看来是没辙了。“也许哪个后生会去吧?从昨儿个非要跟你跳舞的后生里,找一个吧,”她马上提议说。

“哦,不行——俺说啥也不能这么干!”苔丝出于自尊,断然说道。“让人家知道了底细——这种事能臊死人!俺想,只要亚伯拉罕能跟俺做伴,俺就能去。”

母亲终于同意了这个办法。小亚伯拉罕在屋子的角落里睡得正酣,硬是给叫醒了,神志还在梦乡里徘徊,就给逼着穿上了衣服。与此同时,苔丝也匆匆穿好衣服。这姐弟俩点上灯笼,走到马棚。那辆小破马车早已装好了,姑娘把老马“王子”牵了出来,它比那辆破车好不了多少。

这可怜的畜生莫名其妙地望望夜色,瞧瞧灯笼,再瞅瞅那姐弟俩的身影,仿佛无法相信,在这一切有生之物都该隐身休息的时候,它却被拉出来去卖苦力。姐弟俩往灯笼里放了一些蜡烛头,把灯笼挂在货车的外侧,然后就赶着马启程。起初上坡的时候,他们跟在马旁边步行,免得那力气单薄的牲口负担过重。为了尽量开心,他们借助灯笼,一面吃着黄油面包,一面聊天,假装天亮了似的,其实离天亮还早着呢。亚伯拉罕本来一直处于恍惚状态,现在清醒多了,便谈起一个个黑暗物体映衬在夜空里的奇形怪状,说这棵树像是一只凶猛的老虎,纵身跳出洞穴,那棵树像是一个巨人的脑袋。

他们经过斯图堡小镇时,镇上的人都在厚厚的褐色茅草屋顶下昏然沉睡;再往前去,就走到了更亮的地方。在他们左边,比这个地方更高的,就是布尔巴罗山,也叫比尔巴罗山,差不多是南威塞克斯的最高点,耸立在空中,四周有土壕环绕。从这里往前,漫长的道路有一段相当平坦。姐弟俩上了车,坐在车前面,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苔丝!”沉默了一阵之后,他以有话要说的口吻说道。

“嗳,亚伯拉罕。”

“咱们成了体面人家了,你不觉得高兴吗?”

“不是特别高兴。”

“可是你要嫁给一个体面人了,你觉得高兴吗?”

“什么?”苔丝抬起脸,问道。

“咱们的高贵亲戚会帮你嫁给一个上等人的。”

“我?咱们的高贵亲戚?咱们没有这样的亲戚。你脑袋里怎么转起这样的念头来啦?”

“俺去找爹的时候,听见他们在罗利弗酒店楼上说的。咱们家在特兰岭有一个阔太太,妈说你要是去跟那太太认个亲,她就会帮你嫁给个上等人。”

做姐姐的顿时静下来,陷入了沉思。亚伯拉罕还在不停地讲着,与其说是讲给别人听,不如说是只图自己讲着痛快,因此姐姐心不在焉也无所谓。他背靠着蜂箱,仰着脸望着星星,星星那凄冷的光芒,正在一片片幽暗的苍穹中闪烁搏动,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态,毫不理睬下界的这两个弱小生命。亚伯拉罕问姐姐,这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离他们有多远,上帝是不是住在星星的那边。不过他毕竟是个孩子,话题不时地要扯到他觉得比创造宇宙的奇迹更重要的事情上。若是苔丝果真嫁给一个上等人,一下子阔起来了,她能不能有钱买一架好大的望远镜,看起星星来就像内特尔科姆图特山一样近。

这似乎是他们全家人都为之沉醉的一个话题,眼下重新提起,苔丝感到实在不耐烦。

“不要瞎扯这事儿啦!”她大声嚷道。

“苔丝,你是说每一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吗?”

“是的。”

“都像咱们的世界吗?”

“我说不上来,不过我想是这样。有时候,它们就像咱家那棵尖头苹果树上的苹果。它们大多数都完好无损——只有几个是有毛病的。”

“咱们住在哪一类上面——是完好无损的,还是有毛病的?”

“有毛病的。”

“真倒霉,天地之间有那么多完好无损的世界,咱们偏偏投错了地方!”

“是的。”

“果真是这样吗,苔丝?”亚伯拉罕把这稀罕话重新考虑了一番,感触万端地转身对姐姐说。“咱们要是投生在一个完好无损的世界上,那会是个什么样子呢?”

“那样的话,咱爹就不会老这样咳嗽,老这样到处奔波,也不会喝得醉醺醺的,都赶不成这趟集了。咱妈也不用老洗衣服,多咱儿都洗不完。”

“你也就是个天生的阔太太,不用非得嫁个阔男人,才能当上阔太太,对吧?”

“唉,亚比,别——别再提这事儿啦!”

亚伯拉罕独自沉思了一会,就瞌睡起来了。苔丝不大擅长驾马,不过她又心想,她眼下可以把赶车的事包揽下来,让亚伯拉罕想睡就睡去吧。她在蜂箱前给他弄了一个窝,让他不至于掉下去,然后就接过缰绳,赶着车子像先前一样,慢慢地向前颠簸。

王子光拉车就够它受的了,压根儿没有精力搞什么多余的动作,因而驾驭起来也不用费神。苔丝没有同伴来分心了,便背靠着蜂箱,陷入了沉思,而且比先前想得更出神。从她肩旁悄然掠过的树木和树篱,变成了超越现实之外的幻景,就是偶尔吹来一阵风,也变成了一个硕大而凄楚的灵魂的叹息,这一灵魂像宇宙一样恢宏,像历史一样悠久。

这时候,她仔细琢磨起自己生平中的前尘往事,仿佛看出父亲自命不凡有多么虚荣,仿佛看见母亲想象中有个上等人等着向自己求婚,看见这个人对她做鬼脸,嘲笑她家境贫寒,嘲笑她那些化为枯骨的爵士祖宗。一切事情都变得越来越荒诞,她也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忽然,车子猛地一颠,把她从座位上震了一下,她才从睡梦中惊醒。原来,她也睡着了。

车子比她睡着以前,又往前走了好远,现在已经停住了。从前面传来一声沉闷的呻吟,跟她有生以来所听到的任何声音都不一样,接着传来一声“喂——唉!”的呼喊。

她车上挂的灯笼已经灭了,但却有另一盏灯笼照在她的脸上——这盏灯笼要比她的亮得多。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和一个挡在路上的物体搅在了一起。

苔丝在惊骇之中跳下车,发现了那可怕的事实。原来,那呻吟声是从她父亲那可怜的老马王子嘴里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两个轮子悄寂无声,像往常一样,箭一般地沿着小路飞奔,一下撞上了她那慢慢腾腾、又没亮灯的马车。邮车那尖尖的车辕,如同利剑似的,刺进了不幸的王子的胸部,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伤口往外直喷,落到地上还嘶嘶有声。

苔丝绝望地扑上前去,伸手去堵那伤口,结果从脸到裙裾,都给溅上了殷红的血点。于是,她束手无策地站在一旁瞧着。王子也尽力一动不动地硬挺着,直到陡然栽倒在地,瘫成一堆。

这时,赶邮车的已经来到苔丝跟前,动手去拖身上还热乎乎的王子,给它解下套具。但是,王子已经断气了,一看眼下无能为力,赶邮车的就回到自己的马那里,那匹马倒安然无恙。

“你不该走这一边,”他说。“我得去送邮包,因此你最好待在这里守着车子。我会尽快打发人来帮你的。天快亮了,没什么好怕的。”

他跳上马车,急驰而去,苔丝站在路上等候。天色发白了,鸟儿也在树篱上抖抖身子醒过来,啾啾地叫着。路面完全显出了本来面目,一片灰白,苔丝也显出了自己的面目,比路面更加苍白。她面前的那一大摊血已经凝结,呈现出一片彩虹色;太阳一升起来,就把它映照得异彩缤纷。王子静静地躺在一旁,躯体已经发僵,眼睛半睁半闭,胸部的伤口看来并不算大,不像是能把它赖以生存的液汁,全部喷洒出来。

“这是我闯的祸——都怪我!”姑娘盯着这副惨状,大声喊道。“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压根儿没有。这下子,爹妈还指靠什么过活呀?亚比,亚比!”她使劲摇晃亚伯拉罕,这孩子在出事的时候,一直睡得死死的。“咱们的车走不了啦——王子给撞死啦!”

当亚伯拉罕明白过来的时候,他那幼稚的脸蛋上,一下子增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唉,我昨天还又跳又笑呢!”苔丝又自言自语地说。“想想看,我有多傻呀!”

“这是因为咱们投生在一个有毛病的星球上,不在一个完好无损的星球上,对吧,苔丝?”亚伯拉罕泪汪汪地嘟囔道。

他们默默地等待着,好像等得没完没了。最后,终于听到了声音,瞧见一个物体越来越近,证明赶邮车的说话还算数。一个农家伙计牵着一匹健壮的矮脚马,从斯图堡附近赶来。矮脚马取代王子,套到装有蜂箱的车上,朝卡斯特桥拉去。

当天傍晚,那辆空车又回到了出事地点。王子从早晨起,一直躺在路旁的沟里,但是路中间的那一摊血,尽管让来往车辆又碾又蹭,却依然看得出来。这时,他们把王子的尸体抬到它原先拉的车子上,只见它四脚朝天,蹄掌闪烁在夕照之中,顺着原先那八九英里的来路,返回马洛特。

苔丝已经先回去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向父母亲透露这件事。但是,从他们脸上的神情可以看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场灾祸,这就免得她去再费口舌了。然而这并没减轻她的自责,她还在一个劲地责怪自己太疏忽大意。

不过,这家人一向都是马马虎虎过日子,遇到这场灾祸,反倒没有奋发图强的人家看来那样可怕,尽管在他们这样的人家,这真算得上倾家荡产,而在那另一种人家,这只算是一桩麻烦。德贝菲尔夫妇不像一心指望女儿享福的父母那样,并没有气得脸红脖子粗,冲着女儿大发肝火。谁也没有像苔丝自己那样责怪她。

德贝菲尔发现,那收购死马卖肉制皮的人,因为嫌王子又老又瘦,只肯出几个先令来买它的尸体,这时他毅然打定了主意。

“不成,”他果决地说道,“俺不卖它这把老骨头啦。俺德伯维尔家当年当爵士的时候,绝不把战马卖给人家做猫食。让他们收起他们的臭钱吧!王子好生给俺干了一辈子活,俺如今也不忍心和它分离。”

第二天,他在庭园里给王子挖坟坑,好几个月以来,他为养家糊口种庄稼,也没有这样卖劲过。等坟坑挖好了,他们夫妇俩用绳子把马拦腰拴住,顺着小路拖向坟坑,孩子们跟在后面,像送殡的队列。亚伯拉罕和丽莎ò露抽抽噎噎地哭着,希望和贤淑则悲痛欲绝地号啕大哭,震得墙壁都发出了回响。等把王子扔进去的时候,大家都围到墓穴四周。一家人就靠它挣饭吃,如今却给夺走了,往后日子可怎么过呀?

“它上天堂了吗?”亚伯拉罕啜泣着问道。

这时,德贝菲尔动手往坑里填土,孩子们又大哭起来,大家个个都哭了,只有苔丝例外。她脸色苍白,却没有流泪,仿佛认定自己是那杀生害命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