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继续在流通环节展开专项执法检查,在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餐饮服务食品、白酒、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油、保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等重点品种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全年在流通环节上没有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农村食品市场
2014年8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地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托抽检监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协同作用,联合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如图5-1所示,行动期间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42.42万户次、食品经营户386.88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29万个次,开展监督抽检25.36万批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28万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42户,吊销营业执照642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375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数量36.19万公斤,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51万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749件,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68万件[169]。专项整治行动基本解决和消除了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了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环境,推动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图5-1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检查情况示意图
(二)儿童食品和校园食品环境
2014年下半年,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安排,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教育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以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如图5-2所示,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030938人次,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784718户次,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396695户次,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经营者53713户次,取缔无证经营户6426户,取缔非法流动摊贩10548户,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683户;监督抽检食品50135批次,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962批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81157.76公斤;查处违法案件7750件,移送司法机关46件[170],有效净化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市场环境。
图5-2 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检查情况示意图
(三)餐饮食品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学校食堂食品等的安全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各级食品监管机构对各自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市场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抽检范围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并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等重点场所[171]。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在被监督抽检的122792件(次)餐饮服务市场的食品样品中,不合格样品占比为6.56%。从不合格食品样品存在问题分析,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与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地方层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地从实际出发,展开了有效的专项整治。如,2014年上半年,福建省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督人员约4.7万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6万家次,责令整改713家次,立案查处21家,罚没款11.5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310公斤[172]。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在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口,严格履行餐饮服务许可职能的同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受理餐饮服务单位申请720家,现场审核697家,发证697家;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04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6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46车次,处理投诉案件39起;罚没款18.75万元,杜绝餐饮服务市场的食品安全事故[173]。
(四)白酒市场
近年来,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始终是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在2014年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中,共抽检样品3000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固形物、铅、甲醇、氰化物、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等8项。检出不合格样品278批次,样品不合格率9.26%,涉及不合格项目6项,为酒精度、固形物、氰化物、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其中酒精度检出不合格样品132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4.40%,其次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甜味剂,涉及样品108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3.60%,氰化物、固形物项目分别检出26、18批次,占抽检样品总数的0.87%、0.60%[174],如图5-3所示。
图5-3 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情况示意图
(五)食用油市场
2014年,全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1072790户次,责令整改11884户,取缔违法经营348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4件,移送司法机关10起,查扣不合格食用油118407公斤。其中,总局共抽检食用植物油880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28%;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抽检食用植物油1627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62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22%。监督抽检涉及风险较高的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溶剂残留量不合格样品共203批次,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企业或经营、餐饮单位共198家,涉及风险较低的酸值(价)、过氧化值、极性组分等不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企业或经营、餐饮单位共179家[175]。广东、山西、湖北、上海、重庆等省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抽检过程中覆盖面广、抽样量大,查处工作力度大,发现的问题比较多。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四川、贵州、西藏、宁夏等8省(区)在抽检过程中则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图5-4 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情况示意图
(六)节日性食品市场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专门制定相关方案,强化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庆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粽子、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端午节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安排抽检粽子产品300批次,涉及17个省份80余家生产企业,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良好[176]。中秋节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安排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共抽检月饼833批次,覆盖全国23个生产省份的374家生产企业,检测项目涉及微生物、酸价、过氧化值、防腐剂、重金属等30余项。在被抽检的833批次月饼产品中,合格产品806批次,合格率为96.8%,不合格产品27批次,不合格率为3.2%[177]。抽检结果显示,月饼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七)食品标签标识
为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3月至11月,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专项监督执法期间,以突出治理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夸大标注等问题,严厉打击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3460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8806家次,发现问题标签标识涉及企业11634家,检查产品170249批次,发现问题标签标识涉及产品15607批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605673家次,发现问题标签标识涉及8865家,检查产品1126254批次,发现问题标签标识涉及产品11821批次;共查处案件4508起,涉案货值2191.41万元,查处大案要案29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4件,移交其他部门案件4件[178],对规范生产与经营单位食品标签标注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图5-5)。
图5-5 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示意图
(八)保健食品市场
2014年,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和蛋白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抽检产品类别涉及蛋白粉类以及声称减肥、通便、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和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等功能保健食品。共抽检产品33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179]。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督促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并停止销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