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之美:唐前诗赋的文体互动与文学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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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相关概念说明

本书主要以诗赋互动的重要问题节点为纲目,大致应和于文学史的一般进程。为了展示细节的肌理和过程的丰富性,往往根据问题的需要而展开相关论述,故其间的重要概念不依出场先后,而是置之于相应的节点来作详细阐释。为了便于阅读和理解,这里先对相关概念作简单交代。

一 赋体

赋作为一种文体,历来对其界定的争论颇大。《汉书·艺文志》称“不歌而诵谓之赋”,刘勰称“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但这两种说法都分别遭到后人的质疑。其中重要原因,在于赋之渊源,这又包含《诗》源说、《诗》《骚》并源说、诸子说、隐语说等不同的看法。由于汉赋只强调赋的功能,刘勰的说法多有调和折中的色彩,后代律赋文赋又很难为此二种定义所囊括,致使今人难以准确对之进行界定。有人将之归于诗歌之一体,更有不少论者变传统“非诗非文”之说为“亦诗亦文”的“两栖类”文体[64];前说固然是以西律中,后说亦是从形式上对之进行静态的概括和阐释,实未明传统之文章辨体,未抵赋体之内在本质。美国康达维将之比喻为“石楠花”,以其有不同的品种,且可交配出离其本来面目很远的新品种[65],这真是无奈之举;程章灿干脆认为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如同变量函数,难以给出一个确定值”[66]。本书不同意这些看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欲归“古赋”和“律赋”于一体。如上节所论,辨体作为一种方法既然应该注重三重维度的兼顾,那么,将所有材料都当作“存在即合理”的等价研究对象,并对之汇通概括而提取共性,就是不明智的做法。赋本是一种文体,由于体貌之变和敷陈扬厉为文的流衍,就衍生出许多新品种,由是上升为一种文类。但这里有正变高下的价值判断,古人从创作的角度看如此,今人研究如果考量到中国文学的自性亦当如此。因此本书将赋体界定为以铺陈手法规限物事题材的一种韵文;理论上则来源于清人俞玚的“赋家俱以体物为铺张”,以及日人铃木虎雄的“赋以事物为铺陈者”,具体展开见第五章。这个定义是指向体格要求的,由此可以解释题材之赋情、理,以及赋在体貌流变中的“体各有妙”,还能解释历史上人们对律赋和文赋、及至“赋亡”的相关判断,理应符合赋作为文学文本的审美自性。

由此引出赋的分类,这是非常困难的,源于赋体隆盛而旁衍,各时期体貌不一。但在汉代是可以粗略分梳的,马积高从赋的源起上分为“骚体赋”“文赋”“诗体赋”三类[67],目前基本为学界接受。这个分法虽是从体式特点而来,内涵了赋体兼容它体之特性,然而“文赋”“诗体赋”的称呼皆有不妥处,赋体属“文”,从句式上看,前二类乃是散句之“文”的同类组合,“诗体赋”之“诗”“赋”为异类却不可组合,本书在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对这一问题都有所讨论。根据前举赋体以手法规限题材之定义,我们将汉代赋分为散体京苑大赋、骚体抒情赋、四言咏物小赋。综括各种赋的分类,大致可依祝尧《古赋辨体》的时代结合体貌之说,详见下文“‘两汉体’与‘六朝体’”部分。

二 “散句”与“诗句”

二词并用时,用以表示文体句式之根本区别。“散句”指散化句式,前人多用于与其他句式相区别。自骈偶大兴之后,唐人古文运动极力反对四六,故起骈散之分,如吕祖谦称“诏书或用散文,或用四六,皆得”[68],以“散文”与“四六”骈文相对,句式准之亦然;清人讨论文法,即称“骈句”“散句”之用,不烦引证。而杨慎《升庵诗话》引叶晦叔论诗则曰:“七言律大抵多引韵起,若以侧句入,尤峻健。如老杜‘幽栖地僻’是也,然犹是对偶。若以散句起,又佳,如‘苦忆荆州醉司马’是也。”[69]则“散句”又指不对偶(对仗)的诗句。可知“散句”在前人处本指不用骈偶手法,而相对散化的句式。

但前人论“散句”皆在同种文体中。当它和“诗句”并举则性质不一,表明所从的“赋体”和“诗体”的文体分异,应合于“诗有清虚之赏,赋惟博丽为能”[70]的体格分疏。这里要从语法性质上去进行判定,“诗句”从“句法”,宋人诗话称“辨句法,备古今”[71],炼句则有“活法”“死法”“句法劲健”等说[72],正在于句式经由锤炼后,可以产生阙略召唤、倒装横插、明暗呼应、藏头歇后等语法效应,从而能够营造意境;以西人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研究文学之说,即是产生了区别于“日常语言”的“文学语言”。其中关键,乃在于形式的固定和冒春荣所谓“以句法就声律”的双重规限所致,亦即稳定的句式和声律要求,迫使诗句在锤炼中逐步脱离“日常语言”,成为内涵诗艺张力的“诗句”。与之相对应,“散句”则从“文法”,即具有明显的“日常语言”气息,遵从于日常话语表达的语法逻辑,注重主干成分的完足、表意次序的先后,具有即言表意的等量指向。详情见第六章。要补充的是,“骈句”和“散句”虽并举有所区别,可从语法性质看,又都属“文句”,只是骈偶手法的规限使得“骈句”较之“散句”更有文学的品格。

三 “体格”与“体貌”

格有法式的意思,《礼记·缁衣》:“言有物而行有格。”郑玄注:“格,旧法也。”[73]《后汉书·傅燮传》:“由是朝廷重其方格。”李贤注:“格,犹标准也。”[74]沈约提出“四声八病”,强调诗的声律规范,传其有《诗格》一卷;唐人有大量“诗格”类著作,指的都是诗的法式、规则或标准。引为“体格”则指文体的法式规范、格式标准。薛雪《一瓢诗话》:“格有品格之格,体格之格。体格一定之章程。”[75]刘熙载谓“格式之格”[76],都是此义。一种文体有一种文体之相关规定,包含形制、手法、风格导向等;不同的文体,其“体格”特征是不同的。古人论体格主要指向于创作的体制要求,一般称“合体”“得体”,刘祁《归潜志》称“文章各有体,本不可相犯”,若彼此杂用,则“非惟失体,且梗自难通”[77],即是此意。

“体貌”则指文体风貌,刘勰《文心雕龙》中很多“体”的用法即指向于此,罗宗强以为刘氏所言包含“某一历史时期的文章总体风貌”“体貌类型”“对作家作品的体貌的品评”三个方面。[78]按貌即“皃”,《说文解字》:“皃,颂仪也。”段注:“皃言其外,引申之凡得其状曰皃。”[79]所以体貌即文体的形貌,指向于文体的风格倾向,罗氏所释三种内涵皆在此列。本书所称体貌,主要指向“某一历史时期的文章总体风貌”。关于个人体貌,刘勰《文心雕龙》则有“体性”一词,故不用于此。文体本质上是以体格要求来立体,不同时代及至不同人对同样文体的书写,都会带有不同的体貌,体貌因此而带有时代或个人体性的印记。但体貌的追求不能完全脱离体格,论家往往据此而断文学文本的“尊体”或“破体”属性,如果体貌追求完全脱离了文体的体格,那就由量变引发质变,就产生了“体亡”。比如骈句作赋形成骈赋,这是一种体貌称谓,但如果完全丧失了铺陈写物的体格,那么也就意味着此赋有名无实了;南朝人以诗入赋的文章改造,也可以从这一角度获得通达的理解。

四 “两汉体”与“六朝体”

这是祝尧《古赋辨体》提出的概念,他标举“楚辞体”“两汉体”“三国六朝体”“唐体”“宋体”五类,根本上是“体貌”的区分。前论体貌指向于风格倾向,往往具有时代印记,祝氏的分体则以时代为主,风格为辅。

本书借此之说,主要指审美风格之别,时代意蕴次之,如“诗分唐宋”之谓;更进一步,则“两汉体”“六朝体”之说,必须和“体各有妙”的审美认知结合起来。“两汉体”最具赋之完备要素,符合赋体之“以事物为铺陈者”;其体之美在于铺陈物事的双重维度,即名物事类之多的“奥博”气象,和物事情态之美的“渊丽”体势,合成渊懿绚丽、苞括宇宙的大赋美学。汉赋的题材、句式、用字、声音,皆与之相呼应。杨慎从诗家的角度谓司马相如《上林赋》用“联绵字”,即有“皆言草木从风之形与声也。但其用字既古,其音又与俗音不同”[80]之说,略资理解。详情见第四章。

“六朝体”稍显复杂,系祝氏“三国六朝体”的简称。根据赋体表现于题材、句式、用字的流变,可分为“建安”“两晋”“齐梁”三个阶段。诗学史上有“建安体”“齐梁体”之说,所以本书论赋亦借用之,即“六朝体”是六朝赋“体貌”之总名,其中分为“建安体”“两晋体”“齐梁体”的“体貌”演进。“六朝体”鲜用大赋巨题,句式多为六言句腰虚字句,用字简约,本身就有诗化的倾向。清人洪若皋谓若与司马相如相比,则“自潘左以下,徒得其流动耳”[81],“得其流动”一语颇精允,一则指出“六朝体”从“两汉体”来,其实是从“两汉体”写物事情态“渊丽”之体势所流变而来的;二则指出“六朝体”具有“流动”之美,申论之即“六朝体”含有萧散流丽之体势美。若析言之,则“建安体”尚有“两汉体”的铺陈余绪,“两晋体”转为体物描写,“齐梁体”在形式美学中转向诗境化。详论见第五章、第六章。

五 “赋亡”“诗兴”

严格说来,“赋亡”“诗兴”是指“赋亡”而“诗兴”,用于描述两种文体的盛衰消长,这要待本书的结束才能见出其大概。由于二体在整体上的互动与这一发展态势戚戚相关,故先行提出稍加申说。

“赋亡”之说大致以唐律赋的产生为时限,故而后代“古赋”“律赋”之争,实亦与此话题相关。这一命题自明人以来多见讨论,李梦阳、何景阳、胡应麟、祝尧、徐师曾、毛奇龄、陈鹏年、来裕恂及至晚近章太炎、刘师培、姚华、黄侃等人先后都有论断,大意皆无甚区别,在此不一一展开。概而言之,主要包含赋体每况愈下的“文体正变说”,和“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文体代变说”,赋体消亡的原因则归之于声律的局限或经义的丧失;因为诗体完全替代赋体的地位而形成新体代变的“一代文学”,是在唐代以后的事,所以我们主要关注“文体正变说”。晚出转能概括,兹举来氏之说为代表:“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义在托讽,是为正体。其始创自荀况宦游于楚,作为五赋。……汉兴,贾谊、枚乘、司马相如、扬雄、张衡之流,著作尤盛。……此则古赋也。三国、两晋,征引俳词,宋、齐、梁、陈,加以四六,则古赋之体变矣。逮乎三唐,更限以律,四声八韵,事事骈偶,其法愈密,其体愈变。至宋,以文体为赋,虽亦用韵,实非赋之正宗。”[82]以文体正变而形成赋体的每况愈下,而以直举汉赋“托讽”的功用“古义”为上,也就是以宗经的《诗》学功用为标准,贬低律赋文赋;迄民国学人方能稍有出脱。今之论者悉视为“复古”之论。“宗经说”固然不利于认识文学之审美,“复古”的批评亦显轻率。“复古”常与“开新”并用,此类话语隐含有社会学中的进化论和革命论质素,文学从属于审美,故不宜于简单地以自然之进化术语、以“新”革“旧”之革命话语来评价其正变演进。与之相比,文学史上却无“诗亡”之说,何以如此?二者反向步调的映照意味,实在值得深思,惜无人关注于此。据此“赋亡”说宜于从赋的体格和体貌等问题上去作辞章之学的本位认知;亦即应当基于对“两汉体”“六朝体”的“体各有妙”的认识,其中当然也包含了文体正变高下的文学审美价值判断。如孙洙评张衡《二京赋》:“西京角觗,盛作铺衍;东京大傩,无关钜典,论者讥之,是矣!然赋不厌侈,作者或欲包涵万有,穷天地之奇而泄其秘,未可知也。”[83]“或欲”的猜测才是客观的文学辨体认知,唯此才跳出了传统经义功用观,契合于“体各有妙”的体格审美判断;而论“六朝体”则当转向“体物”之妙与六言之“势”,迄唐律赋及宋文赋,仍以体格特征为准绳,庶几可以理解“赋亡”。关键在于体貌的演变是否完全损弃了体格,量变是否造成了质变,新体的审美意涵如何。

“赋亡”“诗兴”指向于此消彼长的文体态势,二者的发展不同步、不平衡,既与社会历史因素相关,亦与它们自身的立体原则相关。赋在一开始就发出夺目之光;诗则反之。赋之体格流变,是沿着诗化的路向前进的;诗的发展缓慢,且不断吸收赋体的写法,一直到了声律化的齐梁时代才基本建立起稳定的体式形态。齐梁之前的“声文”“形文”都是赋先于诗,但至“永明体”的讨论则以诗为中心,赋反而次之,乃在于声律化更适宜于诗,终使“赋亡”而“诗兴”。可以参见第六章和结束语。由于“诗兴”还关系到唐代近体的进一步轨范和历史外因的促进,逸出了本书范围,故书中仅对这一概念进行了一定的理论检讨,相对来说更重于描述“赋亡”。


[1] 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以下为行文方便,只有关系到观点引用的文献,才标明出处;并对今代作者一律直称尊名,不加后缀,非谓不敬也。

[2] 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6页。

[3] 刘师培:《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收入其《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19、153页。

[4] (明)吴讷、徐师曾:《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80页。

[5] (清)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205页。

[6] 许结:《二十世纪赋学研究的回顾与瞻望》,《文学评论》1998年第6期。

[7] 钱志熙:《汉魏六朝“诗赋”整体论抉隐》,《文学遗产》2019年第4期。

[8] 王思豪:《中国早期文学文本的对话:〈诗〉赋互文关系诠解》,《文学评论》2018年第3期;许结、王思豪:《汉赋用〈诗〉的文学传统》,《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7期。王文最终修订为《义尚光大:汉赋与诗经学互证研究》一书,于商务印书馆2022年3月出版。

[9] 孙少华:《孔臧四赋与西汉诗赋分途发微》,《文学遗产》2009年第2期。

[10] 易闻晓:《谢灵运诗赋的关联与分异》,《山西师大学报》2011年第6期。收入其《诗赋研究的语用本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11] 卢冠忠:《论六言诗与骈文六言句韵律及句法之异同》,《社会科学论坛》2014年第4期。

[12] 伏俊琏:《杂赋与乐府诗的关系》,《西北师大学报》2007年第4期。

[13] 韩高年:《诗赋文体源流新探》,巴蜀书社2004年版,第300—320页。

[14] 傅刚:《魏晋南北朝诗歌史论》,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40—41页。

[15] 朱光潜:《诗论》,北京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205页。

[16] 徐公持:《诗的赋化与赋的诗化——两汉魏晋诗赋关系之寻踪》,《文学遗产》1992年第1期。

[17] 郭维森、许结:《中国辞赋发展史》,江苏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28页。

[18] 郭建勋:《辞赋文体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13页。

[19] 王琳:《六朝辞赋史》,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2014年版,第22—25页。

[20] 林庚:《唐诗综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56—60页。

[21] 马积高:《略论赋与诗的关系》,《社会科学论坛》1992年第1期。

[22] 许结:《二十世纪赋学研究的回顾与瞻望》,《文学评论》1998年第6期。

[23] 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第450页。

[24] (明)胡应麟:《诗薮》,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第20页。

[25] 参见拙文《姚华戏曲研究的辨体意识》,《四川戏剧》2018年第11期。

[26] (明)孙鑛:《与余君房论文书》,《姚江孙月峰先生全集》卷9,嘉庆十九年孙氏重刊本,第16页。

[27] 林语堂:《新的文评·序言》,《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312页。

[28] [德]瓦尔特·本雅明:《启迪》,汉娜阿·伦特编《本雅明文选》,张旭东、王斑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215页。

[29] (梁)萧统:《文选序》,(唐)萧统编,李善注《文选》,胡克家刻本影印,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页。

[30] (唐)李善:《唐李崇贤上〈文选注〉表》,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3页。

[31] (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序志》,范文澜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27页。

[32] 许结:《中国辞赋理论通史》,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324页。

[33] 此二句分别见《文心雕龙》的《附会》和《体性》篇。按前句“才童”原作“才量”,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以为当随《太平御览》卷五八五引改,并引《体性》篇“童子雕琢,必先雅制”互证。詹说甚是。见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93页。

[34] 吴讷、徐师曾:《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第78页。

[35] (清)曹雪芹:《红楼梦》,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版,第525页。

[36] 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89—891页。

[37] 在这方面,美国海登·怀特的《后现代历史叙事学》、法国罗兰·巴特的《写作的零度》等都有相关讨论。就中国学术史、思想史的具体情况而言,其实也存在着近似的问题,可以参看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第四节《从“六经皆史”到“史皆文也”:作为思想史资源的后现代历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5—136页。

[38] 章太炎:《中国文化的根源与近代学问的发达》,陈平原编《章太炎的白话文》,贵州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7—68页。

[39]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80页。

[40] 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九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505页。

[41] 蒋寅:《进入“过程”的文学史研究》,《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又参其《清代诗学史》(第一卷)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7—72页。

[42] 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114页。

[43] 吴曾祺:《涵芬楼文谈·辨体第六》,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七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576页。

[44] 可参看周兴陆《“文学”概念的古今榫合》,《文学评论》2019年第5期。

[45] 章太炎:《国故论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53页。

[46] 参见拙文《章太炎文学界定的文体学意涵》,《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47] 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页。

[48] 参见拙文《“原道”观与中国文论的生成特征》,《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49] 郭绍虞辑:《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704页。

[50] (清)丁福保辑:《清诗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439页。

[51] [日]遍照金刚著,卢盛江校考:《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413页。

[52] 易闻晓:《诗赋研究的语用本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弁言”第1—2页。

[53] [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29、166页。

[54] (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第955页。

[55]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79页。

[56] 徐志啸:《历代赋论辑要》,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页。

[57] (唐)李延寿:《北史》,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034—2035页。

[58] 张伯伟编:《程千帆古诗讲录》,人民文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5页。

[59] 关于“义理”“考据”“辞章”的意蕴,可参见读余英时《清代学术思想史重要观念通释》,收入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6—225页。按古代文学的现代研究,主要受五四以来傅斯年等人提倡的“史料学”观念影响,以强大的考证学传统与西方“科学方法”相遇合而影响迄今。但从学科的方法自觉来讲,无疑是不足的:“辞章”在传统本是一门学问,在今天也不仅是审美的问题,其中所包含的文体、章句、修辞等要素尤其需要本于“文学”学科的方法发掘。

[60] 参见拙文《姚华的治曲方法与现代学术转型》,《戏曲研究》第110辑,文化艺术出版社2019年版。

[61] 参读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第157—159页。

[62] [美]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剖析:文学作为生活方式》,金雯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版,第16页。

[63] 章太炎:《与〈国粹学报〉书》(第二通),《章太炎全集·书信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28页。

[64] 前者以简宗梧、迟文浚等人为代表,后者影响更大,郭绍虞、王力、褚斌杰、高光复、曹道衡、韩高年等人皆持是说。可参见踪凡《汉赋研究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9、46页。

[65] [美]康达维:《论汉赋的源流》,《文史哲》1988年第1期。

[66] 程章灿:《魏晋南北朝赋史》,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页。

[67] 马积高:《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6页。

[68] (宋)王应麟:《玉海·词学指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699页。

[69] 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第855页。

[70] (清)王芑孙:《读赋卮言》,见孙福轩、韩泉欣《历代赋论汇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09页。

[71] (南宋)许顗:《彦周诗话》,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78页。

[72] 可参读易闻晓《中国古代诗法纲要》第四章《句法》,齐鲁书社2005年版,第133—193页。

[73] (东汉)郑玄等:《礼记正义》,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88页。

[74] (南朝)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876页。

[75] (清)薛雪:《一瓢诗话》,丁福保辑《清诗话》,第713页。

[76] (清)刘熙载:《艺概注稿》,袁津琥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94页。

[77] (金)刘祁:《归潜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38页。

[78] 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400页。

[79]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06页。

[80] (明)杨慎:《升庵诗话》,《历代诗话续编》,第640页。

[81] (清)洪若皋:《梁昭明〈文选〉越裁》,踪凡《司马相如资料汇编》,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08页。

[82] 来裕恂:《汉文典·文章典》,王水照编《历代文话》第九册,第8656页。

[83] (清)孙洙:《山晓阁重订文选》,黄霖等编《文选汇评》,凤凰出版社2017年版,第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