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政治的“是其所是”:从手段之善到目的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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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研究书系”总序

“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研究书系”来自于“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这一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1],其主旨在于从德性论、规范论和实践论三个维度对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内在逻辑关系做深入和整体性的研究。这一研究采取了发生学的方法,将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全面而深刻的改革开放运动,作为分析和论证的历史起点,坚持了“始点”即第一哲学式的论证方式,试图开创一种全新的“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书写方式,即将价值哲学、道德哲学、伦理学融会贯通在一起的论证方式。将具体—抽象—具体、抽象—具体—抽象的逆向的思维发生学和正向的历史发生学的方法贯彻到论证过程的始终,将价值逻辑立于事实逻辑之上;最大限度地将断面思维中经段落思维而达于历史思维;在哲学的高度上见出问题的深度。

将“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确立为真问题、基础性问题和根本性问题,是有着坚实的事实基础和理论依据的,无需花费更多的笔墨予以充分论证便可知晓其缘由。因为起始于20世纪70年末的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是我们亲身经历过的事情,而且我们现在依然在经历着这个深刻的社会变革,更重要的是,由社会转型引发的诸种深层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并且具有了新的外部环境,这就是西方逆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它使得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面临着新的、更加严重的困难和挑战。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本质上不是一个事件式、断面性的,而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质的意义上,它是一个不同于前现代社会而生成现代社会的过程,无论是在经济组织方式上,社会构成方式上,如“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相互嵌入、相互共属,还是在人们的认知方式、情感结构和意志立意上,都是一个全新的过程。我们所要做的不是去怀疑“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是不是一个真实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和全局性的问题,而是要广度开显和深度发掘社会转型的原始发生及其引发的伦理基础的变迁,因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已经义无反顾地向我们走来,这是现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逻各斯”、“道”,我们要么拥有这个“逻各斯”,要么分有“逻各斯”,如何为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活动进行伦理基础的奠基,才是我们能够且应当做的事情。那么,如何进行广度开显和深度发掘呢?如何使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朝向人类活动的终极之善而坚定地运行呢?这便是“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书写方式问题。它内在地由5个专题构成,既可单独成文又可合成一体。

1.价值哲学与中国形态的现代性: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宏观伦理学研究

这是从价值哲学的高度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理论方式,它为“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提供了“元哲学基础”,是从总体性上把握中国形态现代性的哲学形式。它内在地蕴含着两种学术旨趣,一个是对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发轫、发展和演变的反思与批判,指明价值哲学出场、在场、隐退、重返生活世界的复杂过程;一个是用价值哲学的原则与方法、概念与话语、运思与逻辑分析和论证作为一般范畴的现代性、作为特殊概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作为个别范畴的中国形态的现代性,或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它采取了由外到内的叙事方式,即从现代性的普遍性困境开始,如全球化场域下的流动性、易变性和风险性,返回到制度、教育、资本和科技这些现代性的基本要素上来,深度发掘现代化运动对中国人的“基本情绪”的嵌入和改造过程;正视和重视资本、权力、知识和技术支配世界的复杂过程;面对充满创价与代价、机遇与挑战、和解与冲突的诸种现代性困境,如何修正和完善教育理念、制度和体制,以培养更能适应现代性、改造现代性、引领现代性的现代人,因为在现代化的诸种事项中,人的现代化才是根本的、终极的。通过人而为了人,借助复杂而多变的现代化运动,促使每一个人过一种整体性的好生活,才是推行现代化运动的终极目的。缺少对现代性的总体性把握,没有对现代性困境的深度分析,“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就缺少坚实的元哲学基础。全球化、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原本就是一种典型的哲学性质的存在,它们构成了元哲学问题或哲学中的元问题,基于亲缘性原则,对此一元哲学问题只能用元哲学予以分析和论证,借以见出整体性或总体性特征。如果不是刻意固守学科分类和学科边界,那么,“价值哲学与中国形态的现代性”就是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大伦理学研究,是关于现代化运动之基础价值、根本价值和终极价值的判断。

2.问题域的确定及其构成逻辑: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一般与具体哲学批判

就“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这一题材所涉及到的问题而言,我们将其规定为“问题域”,试图沿着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构成逻辑来展开问题域的确定和确证。我们将对“社会转型与伦理基础变迁”的一般哲学批判确定为基础性问题,它要解决两个问题,即“社会转型与伦理基础变迁”的人性基础追问和社会根源考察。对人类欲求史的考察,构成了人性基础的追问;对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社会结构分析,构成了社会根源考察。而人类欲求史的发展与经济组织方式、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式的历史变迁又是相互嵌入和相互促进的过程。我们并不是在社会革命的意义上,而是在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意义上规定“社会转型”的,以此为基础,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转型指的是由前工业社会、前市场社会向市场社会、工业社会的结构性变迁,这是人类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上的一次质的飞越,时至今天,这种社会转型依旧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尽管它产生了为前现代、前市场社会所没有的种种问题,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论述的那样:“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厉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2]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推动的全面的市场化,快速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使得整个社会都进到了一个时空高速运转的状态之中。“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反之,原封不动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却是过去的一切工业阶级生存的首要条件。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3]这就是现代社会转型的价值二重性。起始于15世纪、发展于16—17世纪,而成熟于18—19世纪的西美国家的现代化运动(现代社会转型),是用血与火的文字将这种运动写入人类编年史的。因此,如果没有对西方和美国等现代社会转型的全面考察和深入论证,便不会了解现代社会转型的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继而也就不能做出有坚实历史根据和有充分价值依据的判断来,也就发现不了西方现代化运动给自身乃至人类造成的创价与代价。中国的现代社会转型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是典型的后发形态的现代化运动,是追赶型的社会转型。它面临着双重选择,其一,西方和美国的现代化运动,经历了四百多年的历程,由它所造成的代价已昭然若揭,这有可能使得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但也有可能吸取其教训、借鉴其经验,砥砺前行,更加理性地、稳步地推进当代社会转型。其二,如何参照西方和美国的社会转型的教训和经验,既不照抄照搬又不极端排斥,走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即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难题。当把中西放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异同标画出来之后,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便呈现出来,即社会转型在各个社会领域中的表现,它们共同构成了根本性问题。我们用“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诸种哲学原理”的形式呈现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经济哲学原理”、“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社会哲学原理”、“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政治哲学原理”、“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道德哲学原理”和“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精神哲学原理”五个主要的部分。“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道德哲学原理”和“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之精神哲学原理”这两部分,原本是最为艰深而重要的部分,但限于篇幅和能力,只做了最为集中的分析和论证,更加丰富而复杂的内容只好留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当代中国道德观念史与道德实践史研究”中加以解决了。当关于“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一般哲学和具体哲学批判完成之后,如何运用通过这种批判给出的原则与方法、道路与环节,深入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的社会转型及其伦理基础变迁与重建问题,就自然而然地突出出来。它们构成了“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全局性问题,这是理论追求和实践诉求的终极目标。在对全局性问题的研究中,我们采取了结构主义和发生学的方法。除了已经运用过的社会领域原则,还从时间结构上,把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划分成“史前史”状态、“转型过程”状态以及“后转型”状态三种类型;在空间结构上分成相对封闭状态和全球化场域两个方面。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极为细致地刻画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之原始发生的“起点”问题,严格区分了政治家、思想家和民众在社会转型之原始发生的初始状态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细致地刻画了社会转型带给人们的“基本情绪”的深刻变化;用现代性的中国形态这一哲学研究统领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之具体过程的分析和论证。对以上三个问题的研究构成了“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第二部分:“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一般哲学和具体哲学批判”。这是“价值哲学与中国形态的现代性”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具体问题研究中的应用。这是中观伦理学。

3.“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道德哲学基础:走向心灵和历史深处的道德哲学

在某种意义上,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对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的需要是迫切的、深刻的;然而当代中国的伦理学,无论是所谓的德性论、规范论还是实践论,都未能随着社会转型的拓展和深化而深化和扩展自身;相反人们似乎自觉不自觉地在用传统的伦理学和道德哲学体系、用过往的道德观和伦理观来感知、判断和评判由社会转型引发的深刻的伦理基础变迁,尽管讨论、议论和争论显得如火如荼,但有深度、有力度的研究尚显不足,未能用整体性意识、复杂性思维和冲突性态度去认知、感悟和论证越来越复杂化的伦理变迁。令人忧虑的是,伦理学研究似乎存在着朝着“政坛伦理学”和“讲坛伦理学”方向“急速挺进”的倾向,并非说这两种研究范式不重要、不正确,而是说它们很难深刻把握转型中国所面对的深层的伦理问题,为此,要加大促使伦理学研究朝向理论和思想进行沉思的力度;构造一个走向心灵和历史深处的道德哲学,它构成了“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元道德哲学基础。

(1)确定伦理学的问题域及其论证方式构成了当代中国道德哲学的前提性工作。伦理学究竟该研究什么?这个看上去似乎是一个伦理学研究中的常识性问题,其实却构成了一个必须优先加以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在当代伦理学研究中,人们往往不能区分伦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域和伦理学自身的问题域,以为二者的问题域是相同的,这种认识的结果就会把人们何以要有德性、何以拥有德性和如何运用德性的问题等同于伦理学认为的核心问题,如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群己关系问题;道德实践上的始点与伦理学研究的始点是不同的,如果不能找到道德生活世界中的始点,那么任何一种伦理学研究就是不彻底的。为此,就必须预先引入道德形而上学、道德哲学和伦理学三个概念,梳理三者之间的内在的逻辑关系。道德形而上学是一种追问道德始点的思维方式,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和《实践理性批判》中一直在苦苦寻找那个使人以道德的方式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的始点,善良意志、实践法则和实践理性构成了康德式的德性论,它要回答、也能够回答在一个充满陌生关系的公共生活中,具有正当性基础的行动是如何可能的问题。道德形而上学对德性与规范之始点的追问形成了一个自足的逻辑体系,这就是道德哲学。如果把道德哲学定义为对德性与规范之何以可能、如何可能和怎样可能的追问,那么道德责任的实存以及如何履行责任就构成了它的核心,进一步地,人是否拥有意志自由或者说人在德性和规范上是否是自由的,构成了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以绝对命令如何可能的陈述方式表达出来。那么,有理性的存在者究竟履行何种样式的道德责任,又是如何履行责任的呢?对此一问题的思考构成了直接面向行动的伦理学。至此就完成了从道德形而上学到道德哲学再到伦理学的沉思,如下10个前提性问题也得到了澄明:①道德与伦理的关系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语义学或语言哲学问题,更是一个有关行动的道德判断问题,同时还是一个“主观意志的法”与“自在的伦理世界”的关系问题。②伦理性与伦理基础的关系问题,道德哲学和伦理学只研究那些具有伦理性质的社会事实,即具有利益相关者和相应规范的社会事实,是因其行动而成且能够为其行为担负道德责任的社会事实;为一个具有伦理性质的观念和行动进行伦理基础的奠基,构成了“伦理基础”这个概念和核心内容。③正当与善何者优先的问题。这个被元伦理学的开创者摩尔称之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的核心问题,确实切中了伦理学基础问题的要害;什么是一般价值上的正当?什么是道德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正当?④决定论与意志自由的关系问题,如果人是由自然和社会所规定了的存在者,那么他就不可能是自由的;如果他是可以决定自己的行动的善恶的,那么人世间就不会有作恶多端的人和事了。如果从纯粹学理的意义上争论不休,那么就会偏离客观的道德事实。反复进行的道德实践证明,人在意志上只具有相对的自由。能够和应当为善并非就是总是或必然地为善;绝对而普遍地为善或为恶,都不是普遍的社会事实和精神事实。⑤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道德评价问题,更是一个究竟何种要素在道德选择和道德行动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我们可以在极不严格的意义上,将前者称为基于善良意志之上的义务论,将后者称为充满功利计算的功利论;前者是自律的方式,后果是他律的方式。⑥德性的起源问题。而就对起源的解释方式而言,主要有外在起源说和内在起源说两大类。外在起源说包括上帝说、社会说和自然说,内在起源说则有康德的有限理性存在者和孟子的良知、良能说。⑦公正的观察者、正确的言说者和正当的行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只有做到三者有机统一的人才是真正拥有德性和运用德性的人。⑧结构主义和发生学的方法问题。结构主义在研究德性、规范上具有独特的功效,它既可以分别出不同的类型,还可以分解成不同的要素,检视一下哪一个或哪一些要素在决定正当行动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然而结构主义、功能主义毕竟是将动态的行动静态化、将流动的善类型化,如若将它们发展到极端就会偏离实际的德性自身,将有生命的流动的德性当做没有生命力的固定的善来加以研究。于是,必须引入发生学的方法,通常称之为“原始发生”。它有两个思考维度,一个是德性是怎样获得的,一个是德性是怎样应用的。⑨实证主义与现象学的关系问题。在伦理学研究中,有一种强烈的自然主义或实证主义倾向,试图将人的道德判断、推理和选择实证化,试图找到一个像物理规律那样的一种道德规律来,人工智能的发明者和推动者有着坚定的实证主义意图和强烈的自然主义倾向。他们常常以为,只要像发明人工智能那样,构造出一个人为设置的道德自由模型,人们就会按照人工智能发明者的意图做有德性的事。而现象学则主张,人有不断变化的意向、意愿和意向性,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具有本质上的不同,看不到人的意向性和主体性便看不到人在选择的上的多样性、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的可能性。⑩场域问题。布尔迪厄在《反思社会学引论》中集中讲述了他的“场域”理论,这对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研究来说极为重要。在我们的伦理学研究中,很多分析和论述都是在无主体、无语境下进行的,其结论似乎适合于任何一种境况,而仔细想来,又不适合于任何一种境况。诸如,西美国家的现代社会转型具有不同的国内外环境,而中国的现代社会转型则面临着极其不同的场域,比如我们不能像西美国家那样,通过国内的圈地运动和对他国的资源掠夺、军事侵略、政治支配和文化殖民的方式来实现由封建帝制向资产阶级私有制的转型;中国是在逆全球化浪潮甚嚣尘上、西方优先、美国优先的全球化背景下艰难进行现代转型的。如果离开了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全球化这个场域,独自研究所谓的中国形态的现代转型,就必然不能把握由这种转型所引发的伦理基础变迁;同样,如果离开了中国传统文化或文化传统而只考虑西方文明对当代中国的意义,那势必被西方文化所改造和同化;历史事实证明,一个被其他民族文化同化了的民族,也就彻底失去独立发展的内在源泉。当预先拥有了这些前提性问题的批判,对德性和规范的考察也就有了足够的理论准备,这不仅仅是方法的建构,更是基本理论的生成。

(2)德性如何可能以及怎样可能?理论上的困境来自实践中的难题。在分析和论证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原始发生时,我们在始点的意义上遇到了一个困难,亦即,是哪个或哪些主体预先认知和感受到“前社会转型”结构的失效、无效状态?这便是道德主体问题,可有政治家、思想家和民众三种行动主体;前两者具有先在性,即他们充分感受到,只有实现现代社会转型才能摆脱普遍贫穷和全面落后的状态。那么,政治家和思想家的德性是如何生成的呢?他们又是如何运用德性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呢?对这些问题的追问促使我们必须回归到道德哲学和伦理学自身,以此可以说,只有预先实现道德哲学和伦理学自身的现代转型,才能找到解释和范导伦理基础变迁及其伦理基础重建的范畴群、话语体系和逻辑结构。

在德性是什么和如何可能的追问中,我们充分吸收和借鉴了中外古今重要的思想资源,尤其是心灵哲学领域里的思想。在这一领域,我们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休谟、康德,以及现当代西方的心灵哲学作为我们考察的重点;将孟子以及朱熹对“四书”的注释和阐释,作为中国伦理文化中的重点,认真体会、深刻领会。在此基础上,我们集中论述了灵魂、心灵和德性之间的关系;在充分领悟和借鉴中外古今心灵哲学和德性论基础上,构造了一个“道德人格”理论模型。将“道德人格”作为一个可行能力概念确定下来。在“道德人格”这个概念之下,分析和论证了道德人格的内部构成以及各个要素单独和共同起作用的机制、机理,然后用行动概念统领道德判断、推理和选择的过程。其中,道德体验和道德推理是我们讨论的重点,它们将道德人格中的情感因素和理性元素有机地统一起来。如果说,通过结构主义构造和发生学的动态考察,我们给出的是一个充满流动性的德性,那么,这个流动的德性是如何培养出来的呢?为此,我们集中分析和论证了道德教化问题,提出了感受性和接受性问题;具体分析了在不同的历史场域之下,德性养成的路径和具体内容。如果说,德性为体,德行为用,体用结合方为型,那么,如何判断一个的行动是基于德性之上的德行呢?这就是行动的根据和评价的依据问题,即道德规范问题。

(3)道德规范的原始发生及其起作用的方式。康德说:“对客观原则的概念,就其对意志具有强制性来说,称之为理性命令,对命令的形式表达称之为命令式。一切命令式都用应该这个词来表示,它表示理性客观规律和意志的关系,就主观状况而言,意志并不要由此而必然地被决定,是一种强制。人们说,做这件事好,做那件事不好,但听这话的意,决不是去做在它看来是做了好的事情。实践上善就是由理性观念决定意志,不过并不是出于主观的原因,而是出于客观原因,也就是那些每一个有理性的东西,作为有理性东西都要接受的根据。它和乐意不同,乐意是由于只为这个人或那个人在感觉上接受的主观原因,通过感觉对意志发生影响,而不是作为理性原则,而为一切人所接受。”[4]康德的意思是说,对于一个乐意追求自己快乐的人,即使明确地认识到有一个普遍有效的道德法则,但由于这个法则不是出于他的主观原因,即不是出于他的快乐愿望,他也不会十分愉悦地按法则行事。这就是说,对于一个追求快乐的人来说,遵循快乐原则而行动是必然的,而遵循道德法则而行动则不必然;对快乐对象的关切是主动关切,对按着法则去行动的关切是偶然关切。对于完全善良的意志而言,遵照客观规律、实践法则而行动,并不是被动的,而是自愿的,如上帝的意志,神圣的意志(圣人、智者);只有对这个或那个有理性的东西、不完全意志,如人的意志,客观规律才是强制的,它以命令式表达客观要求。这就是道德规范。对道德规范的研究属于规范论,在当代中国伦理学研究中,规范论研究是比较薄弱的。“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要求我们必须重构当代的规范论。我们从规范的原始发生、结构类型、规范变迁三个方面深入分析和论证了规范的起源、本质与功能,指明了道德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与联系;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规范发生结构性变迁的内在过程;一种新的更加能够体现效率与公平、正义与平等、自由与幸福的规范体系尤其是制度体系是如何可能的;能否对制度进行伦理辩护与批判?等等。在处理社会依存性、道德责任与道德规范三者之间的关系时,始终抓住社会秩序、责任根据和实践理性三个核心环节,指明,任何一种规范都根源于人们对秩序的需要,包括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状态,保持这些秩序就是每一个行动者的责任,有完全责任和不完全责任;有对自己的责任,更有对他者的责任。而履行责任的基础则是人的善良意志和实践理性。为着解决交互主体之间的协调、权力和冲突问题,人们必须把可以相互提出的有效性要求规范化、形式化。“在社会依存性场景中作为协调、权力或者冲突问题表现的、由对策性行为引起的行为规律性须用下述事实进行解释,即并非行为人自己,而是他人(也)希望实施相关行为方式。有意针对他人行为的意愿行为的内容则是一种规范。如果有人要求行为人采取某一方式的行为,那么这就意味着行为人应该按照此人意愿采取某一特定方式的行为。如果有人希望行为人可以按某种特定行为方式行为,这就表示行为人不改动按照该人的意愿以某种特定方式行为。向某一行为人表明一种意愿,即他应该或被允许采取某一特定行为方式,这就意味着他人作为‘规范制定者’为作为‘规范对象’的行为人确定一种规范。在这个意义上通常可以认为,经验上源于他人意愿而非行为人本人意愿的行为方式的原因是规范确立。如果规范制定者的目标是通过许可或禁止某一特定行为方式而限制规范对象的决策自主权,那么这就是确立‘义务规范’或‘行为规范’,反之,如果行为制定者通过明确允许行为人实施一种通常被禁止的行为方式,因此意在扩大规范对象的决策自主权,则是确立‘许可规范’。最后,如果规范制定者要求规范对象服从其他行为人的意愿,所确立的规范便称之为‘授权规范’。这种情况下,规范制定者是想扩大行为人相对于他人权力从而使后者拥有额外的行为选择性。”[5]无论是出于协调、权力还是冲突的原因,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相互的,具有主体交互性和利益互利性。

我们依据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在“有关善恶概念的自由范畴表”中给出的关于道德规范的四个规定性,即数量、性质、关系、情状(模态)四个方面,给出了有关道德规范的一个完整模型。这完全是一个形式上的规定,在不同的社会场域之下,其具体内容和实现方式是不同的。在社会转型期,最大的变化就是,向行动者而言的利我动机常常被置于各种动机的首要位置,这既向道德规范提出了挑战又为形成新型的、更有范导能力的道德规范提供了契机。

(4)集德性与规范于一身应用于各个活动领域的实践论。人是在行动中养成德性和制定规范的,也一定是在行动中运用德性和践行规范的。如果德性论和规范论只是为好的生活提供了主体性力量和客体性根据,那么实践论则是把这种力量和根据变成了现实的伦理世界,以及人们在这个伦理世界中对幸福的追求和体验。

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直接促成了社会活动领域的分化。在传统社会,人们生活在家国同构的状态下,当开始于两汉之际的儒家伦理的意识形态化过程,在家与国之间就不再有本质的伦理区别了,它们遵循着共同的伦理规范系统。比附性思维的嵌入作用,使得家庭伦理和国家伦理没有了质的分别;经济的、政治的、科技的运行方式,使得人们在传统社会,于家与国之间未能开辟出一个可以表达公共意志的真正的社会领域来。经过社会转型,经济和文化开始摆脱政治的强制统合作用,逐渐相对独立地发挥作用。于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领域被开显出来,这就是婚姻与家庭领域,以友爱为基础的私人交往领域,以互相尊重、共同遵守道德规范的公共生活领域,以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为基础、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经济领域,在宪法界定的范围内、以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为内容的政治领域。领域的内容不同、目的有别,规则也就不同,那么,道德哲学和伦理学就必须研究不同社会领域中的德性与规范及其生成和运用问题。

首先,实践论是面向手段之善和目的之善的行动,幸福被视作是自足的、具有内在价值的、其自身就值得追求的善;但它必须与属人的善结合起来;属人的善就是令一个人处在好的状态,并使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所必需的优良品质,这就是德性;幸福是合于德性的实现活动。

其次,必须研究各个社会活动领域里的德性和规范状态。这些不同的社会活动领域,分别为人的生活,为人们追求快乐和幸福提供着各自的基础和价值。在婚姻家庭领域,惟其是以互爱为前提、以互相履行责任为保证、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构建起的伦理生活共同体,所以家庭成员之间履行的是差序伦理,践行的是利他主义的伦理规则。它为每一个家庭成员提供着本体性安全,在朝夕相处中,成员获得了高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安全感。经济活动以效率与公平为价值原则,遵循的是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童叟无欺原则,追求的是合理的利益最大化,它为人们提供着物质和精神生活资料。公共生活为人们的休闲和公共交往提供着可供分享和共享的公共设施,遵守的是相互尊重和相互协作原则。而政治领域则以正义与平等为价值原则,以提供政治保障为目的,使社会在有序的状态下运转。除此之外,与每个人的思考和行动都密切相关的伦理问题则是科技伦理和生态伦理,这显然是具有鲜明现代性的伦理难题,值得深入分析和论证。当我们依照伦理学的问题域及其论证方式——德性论—规范论—实践论的内在逻辑构造起一个自足的逻辑体系时,“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理论基础也就奠定起来了,这就是本课题的第三部分,“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道德哲学基础:“走向心灵与历史深处的道德哲学”。相较于“价值哲学与中国形态的现代性”之宏观伦理学、“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的一般与具体哲学批判”之中观伦理学,关于“走向心灵与历史深处的道德哲学”研究,则必是微观伦理学。

4.“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政治伦理呈现:追寻政治的“是其所是”——从手段之善到目的之善

在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当代社会转型的原始发生中,政治的力量起着根本性的作用。在40多年的转型过程中,政治作为一种相关于每个人的根本利益的所有方面,是以实现终极之善为目的的。政治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超越了资本的功利性和权力的强制性,它把以人民为主体的理念贯彻到了治理与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层面。由这一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所决定,“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必是以“政治领域”里的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为研究重点,指明一种从手段之善到目的之善的基本模型和实现路径。

(1)沉思政治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的微观设定。我们可以对我们的以及他者的“不再是”和“尚未是”的政治性质和政治意义有浓厚的兴趣,但我们永远都生活在“正在是”的此在状态中,我们的“实际性”就是我们的一切。我们必须关注和回答我们的政治难题。转型期中国的政治学、政治伦理学和政治哲学将面对它必须重视的问题,也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在极不完整的意义上,我们把本有和分有政治性质的问题梳理成如下一些方面:①财富的快速积累与公平分配问题;②市场不足与市场过度问题;③市场社会主义与权力寻租问题;④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问题;公共理性与实用理性问题;⑤官僚主义的根深蒂固与经济权利和传播权利的问题;⑥政治过度与政治不足的问题;⑦被代表与主动诉求的关系问题;⑧一元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多元主义实践价值的关系问题;⑨国家工具主义与国家本质主义之间的矛盾;⑩确证主义与内敛之道家文化之间的矛盾关系;⑪政治哲学与政治是其所是之间的关系;⑫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⑬一元主义话语体系、话语权垄断与多元主义意志表达之间的矛盾关系;⑭个人利益思维与公共理性思维之间的矛盾关系;⑮好的理念与劣的体制之间的关系问题;⑯权力资本化及其边际成本问题;⑰从权力社会到政治社会的可能性及其限度问题;⑱传统文化的优与劣的问题;⑲正确的政治观和权力观如何可能的问题;⑳核心价值与共同价值问题;(21)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道德基础建构问题;(22)未来核心素养中的知识与德性问题;(23)国家治理中的善良意志、实践法则与实践理性问题;(24)自由与正当性基础的追问之间的关系问题;(25)人格与人格性的关系问题;(26)公正的旁观者、正确的言说者与正当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问题;(27)社会管理中的自治力问题;(28)流动的社会与固定的身份、地位、机会之间的矛盾关系问题;(29)黄色文明、红色文化、蓝色文化与绿色文明之间的关系问题;(30)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国家性与世界性问题;(31)逆全球化与世界性之价值诉求之间的矛盾关系;(32)政治表达与表达政治的合理性边界问题;(33)公共权力分割与运行之中的手段之善与目的之善的关系问题;(34)边陲管理与中轴管理中的权力滥用问题;(35)权力集团的自觉与一般民众的觉醒之间的关系问题;(36)作为第四种权力形式的现代媒体的社会作用问题;(37)全球化进程中文化安全问题;(38)平等的多样化与复杂性问题;(39)城市化与公共空间分配中的正义问题;(40)现代生物技术开发与运用中的伦理问题。在此,我们无意就这些问题逐一加以分析和论证,而是将这些问题整合成一个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问题的逻辑序列,在整体性意识和复杂性思维的高度上做哲学意义上的探讨,出于表象上的具体问题而又止于抽象上的具体,是这种探讨所欲达到的目的。以上诸方面只是我们在思考的意义上必须考虑到的问题域,而在实际的论证和论述中,则必须将这些问题整合成一个由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问题构成的有机体,依照结构主义和发生学的致思范式将它们呈现在表象里、把握在意识中。

(2)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的全局性问题是政治观和权力观问题。对政治的定义可有技术主义和本质主义两种,如果仅仅把政治定义为获取权力的技艺,而不追问政治的“是其所是”,那么,权力就极有可能变成权力拥有者实现私人目的的手段,权力滥用和权力不用就会普遍地出现,极端专制和无政府状态就会产生,其后果是整个社会结构的解构、价值体系的崩溃和观念体系的崩塌。对政治权力和公共职权进行合理分割和严格限制,是使权力服务于终极之善的基础,为此,就必须引入本质主义的定义方式,将权力定义为:相关于每个人之根本利益的所有方面。就根本利益说,就是被宪法合法界定了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即生存权、财产权和自由权,也就是每个人个体追求幸福的三个基础,即身体之善、外在之善和灵魂之善;而就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终极状态说,就是财富的积累和合理分配,合理表达公共意志,过一种整体性的好生活。所谓所有方面,就是政治观—政治制度—政治行动;而政治制度的供给与变迁又是最根本的方面,它是连接观念与行动的中间环节。对政治权力的伦理辩护与批判构成了实现这一环节的理论基础。

(3)能治与善治是现代政治伦理的核心,也是一个好政党、政府和好政治的一个有力证明。在常态化的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由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发展,始终将人民主体的理念作为坚定的信仰和信念,贯彻到政治制度和政治行动中;在手段之善的意义上,始终致力于“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战略,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和谐;还把这种理念贯彻到了全球治理中,在提供着中国道路和中国智慧。

5.“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公共管理伦理确证:为公共管理活动进行伦理基础奠基

追问政治的“是其所是”是研究政治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的形而上沉思,而“为公共管理活动进行伦理基础奠基”则是实现政治之“是其所是”的形而下确证。在这一单元,我们将严格按照观念—制度—体制—行动的内在逻辑,探讨公共管理伦理基础的建构及其实现方式。“为公共管理进行伦理基础奠基”属于“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之“政治伦理基础变迁”的形而下问题研究,它的理论来源有两个,一个是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由“由走向心灵与历史深处的道德哲学”提供;一个是政治哲学的理论支持,由“追问论政治的是其所是”供给。如果说,“追问政治的是其所是”解决的是“政治是其所是的东西”的预先设定,政治信仰和政治观念的预设,制度之政治哲学的批判、意识形态的建构及其传播、国家伦理的预设及其实现方式,等等,那么“为公共管理进行伦理基础奠基”所要回答的是权力的原始发生、权力分配和运行中的伦理问题,初始性制度安排与矫正性制度变迁中的伦理问题,能治与善治的政治伦理基础,道德约束权力滥用的可能方式,等等。如果说“追问政治的是其所是”解决的是观念和制度的正义问题,那么“为公共管理进行伦理基础奠基”解决的则是体制和行动中的伦理问题。为着不使“为公共管理进行伦理基础奠基”的研究陷入就事论事式的描述和争论中,我们采取的研究路径是学科和学说式的,或者说,从学科和学说高度概括和提炼在公共管理中产生的根本性和全局性的伦理问题,并把这一研究贯穿到当代中国的公共管理实践中来。

相较于宏观、中观和微观伦理学,“追寻政治的是其所是”和“为公共管理进行伦理基础奠基”则属于应用伦理学;它们既是刚刚建构起来的道德形而上学、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理论的应用,也是充满生命力的生活实践对道德和伦理学理论的检验,检验它们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程度。

这就是“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书写方式。期间贯穿着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的内在逻辑;遵循着从宏观伦理学到中观伦理学再到微观伦理学的致思路向;体现着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统一的时空架构;实现着历史逻辑与价值逻辑的有机统一;坚持着伦理辩护与伦理批判的立场;追求着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的目标。


[1]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批准号:16AZX018),2016年6月立项,历时5年,于2021年6月18日结项。“社会转型与伦理变迁研究书系”是在该课题的最终结项报告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2021年12月又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当代中国道德观念史与道德实践史研究”(批准号:20&ZD038),这将成为“转型期中国伦理基础变迁及其重建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并从发生学视角呈现当代中国之道德观念与实践的原始发生及其演变的内在逻辑。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4页。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35页。

[4]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4页。

[5] [德]鲍曼:《道德的市场》,肖君、黄承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0—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