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研究方法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界定一下本课题的时空研究范围,探讨应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课题研究,并且概括本研究的思路。
一 研究范围
进行先秦多都并存制度研究,必须先对时间、空间和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
从时间上来说,本书研究的上限为夏王朝。笔者对夏的都邑做了论证,但是笔者无法明确指出夏王朝的多个都城的数量与都城设置,只能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推测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多都并存的现象。本书研究的下限大致为战国结束,由于在战国时期,本书对不同政权的都城体系分别进行研究,则本研究的具体下限为各政权被秦消灭的时间,对于秦国的多都并存制度来说,本研究的下限则延伸至秦统一六国之后。
从空间上来说,虽然中国历史地理一直把中国历史上疆域最大时期的范围作为自己的空间范围,但对于本研究来说,研究的空间范围随着研究阶段、研究王朝或政权的不同而变化。夏商西周时期,本研究的空间范围是每个王朝所控制的疆域范围;春秋战国时期,本研究不可能对每一个政权的都城设置及其关系都进行研究,只能选择几个多都并存现象典型且实力较强的政权做实证研究,这样,对这一时期研究的空间范围,应是作为例证政权的疆域范围。
从内容上来说,都城作为地理实体、社会实体和历史实体,是一个可从多重视角来研究的对象。对于同一个王朝或政权同时设置的多个都城,笔者首先必须复原其设置情况、地理位置、政治地位和相互关系,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多都并存制度的发展阶段和区域差异,并得出结论。
二 研究方法
为完成上述关于先秦时期多都并存制度的研究任务,必须选择有效的研究途径。
从宏观的视野与思维角度来看,首先,需要多维视野的研究和思维方法。根据不同的特点,思维可以分成一维、二维、三维、四维等。一维方法是纵向的、直线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往往关注单线的因果关系,极力构造一种因果链。二维方法是横向的、平面的、比较的思维方法,横向可以扩大视野,平面的观察大于直线的视角,比较的视野可以摆脱绝对的认识,因此,这种思维方法与一维方法相比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三维方法是纵横统一的、立体的思维方法,注重解析研究对象的内部结构,注重形成系统化的视角。四维方法是时空统一的、螺旋式的、相对互补的思维方法。各种思维方法各有利弊,综合运用就可以形成多维视野。本课题的研究对象为都城及都城制度,涉及多学科的综合内容,当然必须借助多种学科、多维视野的不同研究方法对复杂的历史现象进行多维透视。本课题的研究将以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借鉴政治学、历史学、古文字学、考古学等多学科的研究理论与成果。特别注意将古文字学和考古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运用到研究中去,运用不同的视角来看待研究目标。
其次,需要系统分析的方法。贝塔朗菲指出:“普通系统论是对整体性和完整性的科学探索。”[52]系统论的观点表明:任何事物都是由各要素按一定秩序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论提供了事物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规律,主要表现为整体与部分的有机结合。因此,在研究中,整体研究和部分研究要相互结合。在研究中,部分的研究是十分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工作,一切结论都应当来自对基本问题的探讨。但是,部分研究必须有宏观理论的指导,还应将对“部分”研究成果上升到理论高度,对已经复原的史实进行理论概括,得出较为完整的认识。所以,在研究中应尽可能做到部分与整体的结合。
最后,在充分占有、辨析并运用现有材料和理论知识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合理的逻辑论证。虽然近年来考古的材料相当丰富,极大地弥补了古文献的不足,但应该恰当地看待文献资料的价值,将文献资料与考古资料相结合。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因此,限于目前我们掌握的先秦时期的研究资料及笔者本身的研究水平,许多结论不得不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逻辑推论,这在研究中是无法避免的。
本研究的具体方法包括:
第一,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能帮助我们区分和解释一般和特殊的现象,因此横向的(空间的)和纵向的(时间的)比较分析是本研究贯彻科学方法所必须的。比较研究法是大部分研究都要采用的方法,关于先秦多都并存制度的研究也不例外。将比较法应用于本研究,就是根据特定的标准把彼此有某种联系的王朝或政权的多都并存现象加以对照分析,通过对夏、商、西周及春秋战国各政权多都并存实证案例中都城设置及都城地位变化的比较,研究先秦多都并存制度的表现、结构、功能、本质乃至发展趋势。
第二,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对真实世界的某个具有典型特征性事例进行实际描述和理论分析的方法。案例分析重在从个案中抽象出普遍性原理,也就是把个案普适化。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个案分析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步骤:一是搜寻有意义的个案命题。二是如实地描述特定事物间的来龙去脉。个案素材要真实客观,尽量少掺杂个人主观和偏见,不论研究结果对于最初的假设是起支持作用还是起否定作用,均应保持价值中立。三是对各个变量进行横向与纵向对比,并借助逻辑的力量证实或证伪某个结论、理论模型或范式。四是使个案研究结论普适化,推而广之。
关于先秦时期多都并存制度的研究必须遵循案例分析法的要求,选取先秦时期的夏、商、西周、晋、齐、楚、燕、秦等政权的多都并存的设置情况及其设置背景、各都城的地位变化和都城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复原研究和实证研究。通过上述个案研究,抽象出先秦时期多都并存制度的表现、存在原因、影响等。
先秦都城的研究有其独特性,既不同于史前史研究也不同于秦汉以后的历史地理研究。史前史研究主要依靠考古材料,辅之以少量的古史传说及民族学、人类学材料,而真正可依据的传世文献资料寥寥无几。与史前史研究截然不同的是,秦汉以后的历史地理研究,主要依据传世文献记载,依据对文献的分析考证,辅之以考古材料。而先秦历史地理的研究特点,既有史前史的特点,又有秦汉以后历史的特点,既要广泛采用考古材料,又要充分采用东周、秦汉以后的文献记载。先秦历史的文献记载可以使研究者大概了解这一时期历史发展的轮廓,但由于记载较为简略又混乱,许多问题梳理不清,尤其是细节问题可能根本没有任何记载,这就需要大量依据考古获得的材料,来进行证实和推测。因此,先秦都城的研究,应在坚持唯物主义史观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文献材料和考古材料,进行综合研究,才能得出较为科学、较为公允的研究成果。
三 研究思路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是这样的:首先,在绪论部分着重阐述问题的缘起、相关概念的内涵及相关研究成果等问题,揭示本课题的研究重点;其次,用八章的篇幅进行先秦时期多都并存制度的实证研究,先秦时期主要分为夏商时期、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包括晋国、秦国、楚国、燕国、齐国等五个实证案例),复原各政权多座都城的设置及都城政治地位的变化和相互之间的关系;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复原基础上,力求上升到理论层面,分析先秦时期多都并存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情况,寻绎制度形成的原因,阐述先秦时期多都并存制度对后世都城的设置和数量的影响。
本课题的研究框架可以用图1—1来表示。

图1—1 本研究的框架示意
[1] 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研究的几个问题》,《考古》2000年第7期。
[2] 史念海:《中国古都概说》(一),《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
[3] 张国硕:《夏商时代都城制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6页;李民:《夏商史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程平山:《夏商周历史与考古》,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4] 邹衡:《桐宫再考辨——与王立新、林沄两位先生商榷》,《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2期。
[5] 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39页。
[6] 史念海:《中国古都概说》,载《中国古都研究》第八辑,中国书店1993年版;朱士光、叶骁军:《试论我国历史上古都的形成与作用》,载《中国古都研究》第三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赵中枢:《古都与陪都》,载《中国古都研究》第八辑,中国书店1993年版。
[7] 史念海:《中国古都与文化》,中华书局1998年版。
[8] 李洁萍:《中国历代都城》,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9] 吴松弟:《中国古代都城》,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
[10] 马正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1] 叶骁军:《中国都城研究文献索引》,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2] 叶骁军:《中国都城历史图录》,兰州大学出版社,第一集出版于1986年5月,第二集出版于1986年12月,第三集出版于1987年6月。
[13] 曲英杰:《先秦都城复原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曲英杰另一本著作《史记都城考》(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以《史记》所载的历代都城为线索,大部分研究也属于先秦都城。
[14] 徐卫民:《秦都城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5] 陈正祥:《中国文化地理》,三联出版社1983年版。
[16] 谢敏聪:《北京的城垣与宫阙之再研究(1403—1911)》,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版。
[17] [日]平冈武夫:《长安与洛阳》,杨励三译,陕西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18] [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中华书局2000年版。
[19] 刘庆柱:《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0]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十,中华书局1959年版。
[21] [美]张光直:《夏商周三代都制与三代文化异同》,《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
[22] 李自智:《先秦陪都初论》,《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
[23] 许顺湛:《中国最早的两京制——郑亳与西亳》,《中原文物》1996年第2期。
[24] 渠川福:《我国古代陪都史上的特殊现象——东魏北齐别都晋阳略论》,载《中国古都研究》第四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5] 程妮娜:《金代京、都制度探析》,《社会科学辑刊》2000年第3期。
[26] 万明:《明代两京制度的形成及其确立》,《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
[27] 李令福:《周秦都邑比较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4期。
[28] 马世之:《关于楚之别都》,《江汉考古》1985年第1期。
[29] 杨宽:《商代的别都制度》,《复旦学报》,1984年第1期;《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0] 尹钧科:《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及其在古都学研究中的地位》,《中国古都研究》第十一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古都学与城市历史地理学》,《中国古都研究》第十二辑,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1] 叶骁军、朱士光:《试论我国历史上陪都制的形成与作用》,《中国古都研究》第四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32] 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3] 张国硕:《夏商都城制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4] 李自智:《先秦陪都初论》,《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
[35] 用现代定义来说,城市是指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收入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62页)。按照这个定义来界定中国城市的起源,要包括人口(人口集中、居民以非农业收入为主)、工商业(工商业发达、经济中心)、政治(周围地区的政治中心)、文化(文化中心)等多方面的因素,比较难以操作。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类似的界定方式。
[36] 关于中国古代城市的起源,等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后期的龙山文化,就是中国城市出现的具体时代,从考古上已经发现了龙山文化的古城,就是中国城市的雏形,或早期的城市(如杜瑜《中国城市的起源与发展》,《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1期);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城市出现于原始社会的三次大分工之后,城市是由市直接发展而形成的,市是城市的前身(如傅崇兰《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11页);第三种意见认为,中国最早筑的城,实际上是有围墙的村落,具有真正规模的城市出现于春秋后期,战国时才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如郑昌淦《关于中国古代城市兴起和发展的概况》,《教学与研究》1962年第2期);还有人认为,中国城市出现的时代应该是西周,因为西周的都城内已经设市(如马正林《中国城市历史地理》,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9页)。这几种意见均有自己的依据,第一种意见是从城市形态学的角度来说明城市起源的问题,认为有了“城墙”的形态就算是有了城市;第二种意见是从城市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把城市看作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第三种意见把城市学与经济学相结合,认为“城”与“市”的结合才是城市。拘泥于“城市”一词的字面含义,使学界对城市概念的界定多有歧义。也就是说,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来看待城市的起源问题,可以得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因此,对于本书要论述的城市与都城问题,我们必须首先确定看待问题的角度和依据。依笔者的理解,“城”是人们在聚落上构筑的防御性设施及拥有这种设置的聚落。这种防御性设施一般为墙垣,但也包含其他如壕沟、栅栏等利用自然地形的防御系统。如果说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那么,它的出现首先应是原始人类同自然斗争的结果和农业产生后人类各部落之间掠夺战争的产物。因此,城应该是伴随着农业和定居生活的出现而出现的,它的诞生与文明、国家的出现并无太大联系。当然,在现代汉语中,“城”常常用来借指城市,从语源上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城市与防御设施“城”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是,应该说,在中国城市发展的早期阶段,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防御设施“城”,同样,也不是所有拥有防御设施的“城”就是城市。“市”是人们进行交易的场所。这种场所有的固定,有的不固定。它是一个地方存在由于产业分工而导致的非农业生产活动的标志,而城市从开始就存在着由于产业分工而出现的非农业生产活动,因此,“市”的存在并不是城市产生的必要条件。所以,城市既不是“城”,也不是“市”,更不是“城”与“市”的简单组合,过分强调城市的军事职能和商贸职能不符合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37]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08页。
[38] [美]张光直:《关于中国初期“城市”这个概念》,《文物》1985年第2期。
[39] [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倪文冲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版。
[40]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164页。
[41] 当然,有的行都是实际意义上的长期政治中心,如赵宋王朝南渡后,以杭州为行都或行在(《宋史·黄裳传》有:“中兴规模与守成不同,出攻入守,当据便利之势,不可不定行都。”),结果南宋政治中心杭州以“行都”之名存在了153年。
[42] [美]张光直:《夏商周三代都制与三代文化异同》,《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
[43]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77页。
[44]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
[45] 《周礼·冬官·考工记》。
[46]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622页。
[47]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前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7页。
[48] 张国硕:《夏商都城制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9] 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杨宽:《商代的别都制度》,《复旦学报》1984年第1期;马世之:《关于楚之别都》,《复旦学报》1984年第1期。
[50] 李自智:《先秦陪都初论》,《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6期;渠川福:《我国古代陪都史上的特殊现象——东魏北齐别都晋阳略论》,载《中国古都研究》第四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4页。
[51] 许顺湛:《中国最早的两京制——郑亳与西亳》,《中原文物》1996年第2期;万明:《明代两京制度的形成及其确立》,《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
[52] [美]I.V.贝塔朗菲:《普通系统论的历史与现状》,载《科学学译文集》,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