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视角下的近代云南口岸贸易研究(188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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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选题缘由

通商口岸(treaty ports)是中国近代史的特殊产物。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以炮舰外交叩开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中国被迫签订南京条约,依条约开放五个对外通商商埠﹙广州、厦门、上海、福州、宁波﹚,近代通商口岸历史由此发端。随着对外战争失败与不平等条约订立,中国被迫开放更多沿海港口与内陆城市作为条约口岸,即一般所称的“约开口岸”。除此之外,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朝廷和地方一些官员看到开埠通商带来的经济和财政的诸多好处,也看到口岸城市在外国控制下的许多利益损失,开始酝酿中国政府自行开放一些商埠即“自开商埠”。从1898年吴淞、岳州、三都澳、秦皇岛奏准开埠通商起,与1910年后“约开口岸”开放浪潮已经结束不同,全国各地纷纷自行开埠通商,直到1928年这股浪潮才告结束。总计自1840年起至1930年,在中国大地上共出现了104个商埠,4个租借地,加上香港、澳门两个外国殖民地,可供外国人贸易的口岸达到110个。我国今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了山西、贵州、陕西、青海、宁夏等少数省份,绝大部分都有了多个通商口岸。[1]

由于通商口岸在中西接触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之于中国近代历史的重要意义,关于通商口岸的研究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历经百余年,而且直至今天仍然是一大研究热点。但是,大量关于近代中国口岸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沿海、沿江口岸的考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边疆口岸贸易研究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从而使为数不多的研究显得形单影只。毫无疑问,沿海、沿江口岸在整个近代中国口岸体系中地位更为突出,但是,具体到各个地区,则未必一律如此。边疆口岸之于本地区的意义未必就不及沿海、沿江口岸,而对边疆口岸研究的滞后,不仅使通商口岸研究向深度和广度的推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而且也制约着对中国近代通商口岸的整体认知。云南地处中国西南,是典型的边疆省份,从1889年起云南先后开放了蒙自、思茅、腾越、昆明等数个口岸,我们选择云南口岸贸易为研究对象,即出于本省口岸在云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的考虑,企图通过对云南口岸贸易的考查有助于认识边疆口岸贸易的特殊内涵,从而丰富近代中国口岸贸易的研究。

2009年7月,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云南视察时指出:“云南要统筹对内对外开放,一方面要加强同国内其他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积极引进省外资金、技术、人才,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另一方面要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企业‘走出去’,上水平,尤其要充分发挥云南作为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重要陆上通道的优势,深化同东南亚、南亚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沿边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使云南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2015年3月国家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对云南的定位是:“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抓住“桥头堡”战略的实施和云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在沿边开放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做大文章,做好文章,是当前云南对外经济发展的关键。以古鉴今,从历史中汲取营养,也是我们将近代云南口岸贸易作为研究对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