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述要》: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
马克思主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一套完整的思想学说。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也包括他们的继承者所发展出来的新的思想、学说和理论。通常所说的马克思主义,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思想学说。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功能。世界观,倒过来就是观世界,即关于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基本特征及其运行规律的认知。最重要的“世界”,是人类社会。方法论,是人类理解世界的方法,并使自己与生存的外部环境相适应以生存得更好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是经受了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具有鲜明科学性的思想观点。择其要者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关于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的观点,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运行规律的观点,关于未来社会发展的观点。在此之外,还有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里,最重要的当然是人了。过去,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时,强调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把握的,等等。错没错?没错,但有瑕疵。问题在什么地方?忽视了人。人之外的物质世界,比如说太阳系之外的未知的宇宙空间,就是存在,与触及不到它的人,关系也不大。所以,上面一系列论断,包括我们强调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即物质相对于精神的第一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都是服务于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强调物质的第一性,无非是强调生存环境、物质生产对于人的重要性。离开了实践中的人,片面地强调客观世界,或者强调辩证唯物主义的相对优先性,必然导致神秘主义。不断改善人的生存环境及质量,最终达到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才是马克思主义最关心的,或者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命题与最高价值追求。
一 人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人是主体。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会劳动——有目的的创造性的活动。劳动,首先是满足生存的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其次是其他类型或性质的劳动。
人有多种潜在能力、才能、天赋、兴趣、爱好等。发展最全面的人,是最完善的人。人的多种才能的培育和发挥,取决于生存环境所提供的条件。条件越充分,人的发展越全面。这些条件的创造,又取决于人们对其生存的环境的认识。认识得越到位,越能够按照规律办事,就越自由,就越能为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当然,如果把自己的观点仅仅停留在相对于动植物来说的,作为生物的一个类别的人上,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就没有独创性了。人的解放,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就是各种流派的社会思潮普遍关心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贡献在于,他们进一步追问了什么人、怎么解放的问题。
什么人的解放?恩格斯晚年曾回忆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变化历程:他1844年9月至1845年3月所写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很强调这样一个论点:共产主义不是一种单纯的工人阶级的党派性学说,而是一种最终目的在于把连同资本家在内的整个社会从现存关系的狭小范围中解放出来的理论。这在抽象的意义上是正确的,然而在实践中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益的,甚至是有害的。只要有产阶级不但自己不感到有任何解放的需要,而且还全力反对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工人阶级就应当单独地准备和实现社会变革。1789年的法国资产者也曾宣称资产阶级的解放就是全人类的解放;但是贵族和僧侣不肯同意,这一论断——虽然当时它对封建主义来说是一个无可辩驳的抽象的历史真理——很快就变成了一句纯粹是自作多情的空话而在革命斗争的火焰中烟消云散了。现在也还有不少人,站在不偏不倚的高高在上的立场向工人鼓吹一种凌驾于一切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之上的社会主义,这些人如果不是还需要多多学习的新手,就是工人的最凶恶的敌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3]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主要不是思想认识问题,而在于残酷的现实:在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人类社会的每一个阶段,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和生存、发展条件,都有相当大的差别。24岁的马克思,在1842年写作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就异常辛辣地针砭了这种现实:世界上有特权者,有贵族,有政治上和社会上一无所有的贫苦群众。在封建制度下,“一种人靠另一种人为生,而最终是靠那种像水螅一样附在地上的人为生,后一种人只有许多只手,专为上等人攀摘大地的果实,而自身却靠尘土为生”。[4]真正关心人的解放问题,就必须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这样?贫富贵贱是怎么来的?传统的说法,懒惰的人该穷,勤劳就能富贵,可靠吗?仅仅满足于抽象地谈论人的问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就在这里。恩格斯的论述,把“阶级”这个概念突出出来了。
二 阶级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这句话是说,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尽管人也具有和其他动物一样的自然性。作为人,或者是作为人的集群的社会,要生存,要发展,首先要衣食住行。这些东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单凭捡拾也不行,即使在最原始的社会都不行。那是怎么得来的?生产出来的。因此,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或者说是生产关系。
现实的人,尽管有性别、民族、种族、国家等界限,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把人区分为不同群体的主要因素,却是他们在物质生产中的地位的不同。一些人拥有生产资料,一些人没有生产资料。没有生产资料的人,要活下去,必须借助别人的生产资料,才能进行物质生产。使用别人的生产资料,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偿的。报酬是,把自己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即所谓的剩余价值或剩余劳动,无偿支付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从而,占有生产资料者,可以凭借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取得所谓的利润,不用亲自劳动,而过上较优渥的生活。这种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的占有,马克思、恩格斯称之为剥削。有人说,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劳动,而且经营、管理等还是较复杂的智力劳动。马克思也承认这一点,但他认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所得,主要是劳动者贡献的利润,与利润相比,他们凭借自己劳动取得的报酬即工资,微乎其微。
以有没有生产资料以及在劳动乃至社会中的地位为标准,马克思主义把人们分为阶级。阶级,就是最重要的人的群体存在形式。或者说,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现实中的人,首先是以阶级成员的身份存在的,不管他有没有意识到。人类社会的阶级图谱,可以简化为两种:一种是统治阶级,拥有生产资料,靠生产资料发财致富;另一种是被统治阶级,没有生产资料,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存。这两个基本阶级,在奴隶社会是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在封建社会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6]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剥削关系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人类社会的不同阶段,剥削都是有规律的。规律,尤其是人们对其知之不多的时候,还带有相当的强制性。从强制的意义上讲,不管是剥削者还是被剥削者,在规律面前,都是不自由的。工人不自由,怕失业。资本家也不自由,怕破产。如此等等。
尽管剥削者和被剥削者都不自由,但相对于剥削者而言,被剥削者的境况还是最差的。因此,人的解放,首先是被剥削者的解放。在资本主义社会,首先是工人阶级的解放。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重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就是工人阶级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或者说是穷人的立场。只要把人分成贫富的社会状况还存在,马克思主义就永远不会过时,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永远占据道义上的制高点的根本之所在。简单地说,马克思主义,就是穷人的旗帜,劳动者的旗帜。
三 彻底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
在英语中,解放和自由,是同一个词,即liberty,或者可以说,是free from。
人类社会自从产生之后,先后经历了无阶级的原始社会,以及有阶级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社会形态。
在原始社会,大家都是自由平等的,但这是最低级的自由平等。几乎不掌握科学技术,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了解非常少,生产力非常低,维持生存都不容易。这种原始的自由平等,是抱团维持生存所需。这个时候,人类主要是受自然的束缚。
进入阶级社会,也是一种进步。至少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为一部分人劳动养活另一部分人,提供了可能。剥削,就是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人类在受自然的束缚的同时,也受人类社会自身的束缚。社会成员,不同的阶级,被进一步分为等级,阶级之间有剥削压迫,不同等级还享有不同的经济、政治等特权。也就是说,人类受到双重束缚,但束缚的程度不一样:自然束缚在减轻,社会束缚在加重。
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获得了更大的解放。科学技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人类对自然界和自身的认识,越来越多。生产力越来越发达,为人类的彻底解放奠定了物质基础。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消灭了等级,实现了各阶级法律政治上的自由平等。最重要的,还是人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创造的生产力,成为消灭剥削的前提:社会生产出的产品,客观上能够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需要。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类解放,是不彻底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的存在,使得法律政治上的自由平等,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使得科学技术的使用,首先服务于资本的利益,而不是全社会的利益;使得人的发展,在规模化、大工业流水线和强制性分工之下,片面化、畸形化。
彻底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要求消灭资本主义,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每个人都占有生产资料,科学技术服务于全民利益,产品分配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这意味着,人类最大限度地认识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消除自然和社会对人本身的不合理束缚,按照规律办事;最大限度地为每个人根据他自己的兴趣发展他的才能,创造条件,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