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血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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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狼

海雾市,联邦西部中心城市,拥有着近两千万人口,悠久的历史,使得其底蕴深厚,蕴藏着许多常人所不知道的秘密。

北城区,是传统富人区,这里坐落着众多豪富权势人物的别墅,极尽奢华,有的庭院甚至堪比南城平民区的公园。

中城区,是海雾市的商务区,联邦机构、银行、大小公司林立,白日繁华无比,晚上则静谧如鬼蜮。

西城区,则是海雾市的老城区,也是臭名昭著的贫民区,是最让海雾市警局总长最头疼的地方。

这里白天还有点秩序,可是一旦到了夜晚,就是各个地下势力主宰的时刻。

夜晚西城区的警局都是紧闭大门,早上八点才会打开大门办公,进行例行巡逻。

狂人酒吧,是酒神街最大的酒吧,这里的夜晚充斥着狂乱、迷醉与罪恶,各种疯狂的事情在这里上演,却又如此和谐。

李斯特,狂人酒吧的酒保,东方面孔,到海雾市已经十年,却依旧买不起贫民区哪怕一间三十平米的房子。

出国之前,对于联邦大陆的向往,早已在日复一日的调酒之中被消耗殆尽。

深夜,好容易熬到下班,拒绝了一位艳舞女郎毫不掩饰的邀请后,李斯特收拾一番后,从狂人酒吧后门出去,照例来到角落就开始解裤带。

吝啬的酒吧老板,看他看得很紧,就连上厕所都要计算时间,所以这一晚上下来,李斯特可是憋得急了。

酣畅淋漓之后,李斯特正沉浸在一激灵之中时,旁边的垃圾堆里却忽然响起了一丝痛苦的呻吟声。

李斯特顿时被吓了一跳,他还道是什么流浪汉,大步走过去,就想朝对方来上一脚,但是,入目所见,却让他惊呼起来。

“噢,该死的圣主在上,你这是被五百个壮汉暴打了一顿吗?!!”

李斯特之所以惊呼,是因为在垃圾堆里的确有一个人,而且是一个男人,一个明显是东方的男人,黑发黑眼的特征,让李斯特很容易分别出来。

只是,这个男人的脸肿得像猪头一样,浑身衣衫破碎,除了脖子上戴着一个狼牙吊坠外,身无长物。

“救、救我——”猪头男勉强张嘴说了一句话,随后便昏死了过去。

听着那熟悉的北方乡音,李斯特即使在海雾市调了十年酒练就的如冰之心,也不禁鼻头微酸。

他脸上露出了挣扎之色。

理智告诉李斯特,不能在海雾市,尤其是狂人酒吧所在的贫民区救助一个浑身是伤的陌生人,因为这种人背后往往有许多麻烦。

可是,李斯特的直觉又告诉他,面前的人,他必须救,就凭那一口乡音!

那是李斯特十年来,在这危机四伏的海雾市魂牵梦萦的乡音呐!

离了故土人轻贱,可是,李斯特依旧没有忘了自己的根在哪里!

“干,就算有麻烦,老子也认了!”李斯特低声咒骂了一嗓子,随后将垃圾堆的猪头男扶起来。

然后,李斯特才发现这猪头男居然比自己高了一个头,恐怕得有一米八,李斯特自己一米七五左右。

“丫的,看起来挺瘦,还挺重哈!”

扶着猪头男走过三个街区,李斯特才回到了自己位于一栋公寓楼楼顶的房间里。

把猪头男丢在地板上,李斯特又咒骂了一声,这才气喘吁吁坐在沙发上。

李斯特是一个极为爱干净之人,三十平米的两房一厅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窗台上还种植一些葱蒜之类的青菜。

猪头男毕竟是他从垃圾堆捡回来的,所以,气味颇大。

李斯特不能忍受,所以又拖起猪头男丢进了浴室,先把对方冲洗了一遍,然后开启浴室自动干燥的功能,最后一个身上衣衫虽然破旧,但是干净没有异味的猪头男出现在了眼前。

在狂人酒吧熬了大半夜,又救人走了三个街区,李斯特累得不行,把干净干燥的猪头男往客厅的小沙发上一丢,盖上毯子,想了想,又给昏迷的猪头男灌了一杯清水后,李斯特才回了房间。

当然,睡下之前,李斯特没忘记锁好房间门并用棍子顶上。

随后,李斯特陷入沉睡之中。

客厅,也是一片黑暗,猪头男以一个滑稽的姿势仰躺在小沙发上面,长腿老长一截在沙发尾端晃悠着。

随着时间推移,猪头男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他脖子间的狼牙吊坠散发出微弱的红光,一股股温热的热流进入他的身体,迅速修复着他身上的伤势。

大大小小数十道伤口在迅速愈合着,如果李斯特见到这一幕,肯定会惊呼“见鬼”!

“吼——”猪头男痛苦半晌,嘴里发出一声类似狼嚎的低吼,然后又陷入了沉睡之中。

翌日,李斯特一觉睡到了大中午才起来。

只是,当他习惯性来到小厨房的时候,却发出了一声惨叫——“天杀的,是谁?把我五斤面条全部吃了?!!”

天知道,李斯特就是靠着这些好容易在联邦买到的家乡面条才撑了下来。

结果,现在入目所见,他的大铁锅里残留着一点点油星汤水,装着面条的袋子空空如也。

愤怒骂了两句后,李斯特这才想起好像少了什么,连忙转身看向客厅,果然发现小沙发上空空如也,就像他的锅一样。

随后,李斯特才发现小沙发前的茶几压着一张字条。

他拿起来一看,却是笑了起来,摇摇头,叹息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字条上写着“一水一面之恩,必涌泉相报”!落款写着“蓝斯特”!

李斯特不指望这个盗用自己名字的家伙能够报答自己,只是希望他不要给自己惹麻烦便好。

“咕咕咕”

肚子里传来的声音,让李斯特来不及想猪头男,呃,蓝斯特的事情,匆匆进浴室抹了把脸,然后便披上外套出门去了隔壁街区的老约翰的汉堡店,吃了一顿垃圾午餐。

李斯特没有察觉到的是,在他出门的时候,一双如狼般的眼睛灵动盯了他一眼,仿佛要永远记住他的模样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