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临床诊断标准
ASD的医学诊断主要依据临床症状判定,其中包括询问儿童生长发育史、行为观察以及各种心理行为评定分析等;也做一些相应的医学检验(如遗传、神经影像学、神经电生理、代谢等)予以辅助诊断。DSM-5对孤独症谱系障碍的诊断必须满足下列A、B、C、D、E五条标准,其中A和B阐明了孤独症谱系障碍的核心症状。
A.在多种情境中持续性地显示出社会沟通和社会交往的缺陷,包括在现在或过去有以下表现(所举的例子只是示范,并非穷举):
(1) 社交与情感的交互性缺陷,包括异常的社交行为模式、无法进行正常的你来我往的对话,与他人分享兴趣爱好、情感、感受偏少,无法发起或回应社会交往。
(2) 用于社交互动的非言语沟通行为存在缺陷,包括从言语和非言语沟通之间的协调差,到眼神接触和肢体语言异常或理解和运用手势存在缺陷;直到完全缺乏面部表情和非言语沟通。
(3) 发展、维持和理解人际关系的缺陷,如难以根据不同的社交场合调整行为,难以一起玩假想性游戏和交友困难,对同龄人没有兴趣。
B.局限的、重复的行为、兴趣或活动,包括在现在或过去有以下表现的至少两项(所举的例子只是示范,并非穷举):
(1) 动作、对物体的使用或说话刻板或重复(如刻板的简单动作、排列玩具或是翻动物品、模仿言语、怪异的用词等)。
(2) 坚持同样的模式、僵化地遵守同样的做事顺序,或者语言或非语言行为有仪式化的模式(如很小的改变就造成极度难受、难以从做一件事过渡到做另一件事、僵化的思维方式、仪式化的打招呼方式、需要每天走同一条路或吃同样的食物等)。
(3) 非常局限的、执着的兴趣,且其强度或专注对象异乎寻常(如对不寻常的物品强烈的迷恋或专注,过度局限或固执的兴趣)。
(4) 对感官刺激反应过度或过低,或对环境中的某些感官刺激有不寻常的兴趣(如对疼痛或温度不敏感、排斥某些特定的声音或质地、过度地嗅或触摸物体、对光亮或运动有视觉上的痴迷)。
C.上述这些症状一定是在发育早期就有显示(但可能直到其社交需求超过了其有限的能力时才完全显示,也可能被后期学习到的技巧所掩盖)。
D.这些症状在社交、职业或该功能起作用的其他重要领域中,临床上导致显著的功能受损。
E.这些症状不能用智力缺陷(智力发育障碍)或全面发育迟缓(GDD)更好地解释。智力缺陷和孤独症谱系障碍疾病常常并发,只有当其社会交流水平低于其整体发育水平时,才同时给出孤独症谱系障碍和智力缺陷两个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