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跋涉:未成年人司法“海曙模式”的探索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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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规则标准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已成为国际性的社会问题。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罪犯的特殊性,建立一套适合他们的刑事诉讼程序,以便尽可能地减少刑事司法程序给他们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和重新回归社会,是许多国家孜孜以求的目标。联合国及其下属的有关组织在对各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陆续制定了一些国际性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文件,如《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又称《利雅得准则》)等,这些法律文件提出了有关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方面的一些国际性的基本原则。这些标准性规定是各国平等探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形成的成果,代表了各国的共同见解,是对未成年罪犯司法保护的最低限度要求,理应被各国普遍认可和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