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以案普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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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母不同意孩子的婚事,是否可以把孩子拘禁在家中?

案情

赵某家在农村,大学毕业后便留在大城市闯荡。2018年,赵某公司技术部的一名“IT男”高某开始追求赵某,两年时间里,两人相处融洽便打算结婚。8月,赵某将高某带回家见自己的父母。父母了解到高某也是农村人,因为经济条件受限,他在城里买房很困难。赵某父母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有房有车的城里人,便赶走了高某,并将女儿赵某锁在家中,代替女儿去城里相亲。如今,赵某已经被父母指定要嫁给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自己也被锁在家中失去了自由,苦不堪言。请问,父母不同意孩子的婚事,是否可以把孩子拘禁在家中?

解析

任何公民都无权对他人实施拘禁行为,赵某父母侵犯了其女儿的人身自由权,同时也侵犯了女儿的婚姻自由权。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由此可见,国家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任何普通公民无论基于何种理由,都无权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见,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父母因子女婚姻问题拘禁自己子女的行为属于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父母通过非法拘禁进而包办婚姻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本案中,赵某的父母将其锁在家中,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权;其父母代替赵某相亲并确定赵某结婚对象的做法侵犯了赵某的婚姻自由权。赵某父母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