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以案普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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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爷爷奶奶重男轻女,不让适龄孙女上学的行为违法吗?

案情

小影家在农村,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所以她从小就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眼看小影已满7岁,到了上学的年纪。周围的小伙伴都去上学了,但小影的爷爷奶奶却坚决不送她去上学,理由竟然是女孩子以后早晚要嫁出去,上学没什么用,还不如在家帮着打理家务,学点儿糊口的手艺早点儿上班挣钱。小影看着小伙伴都去上学了,哭闹着也要上学。和爷爷奶奶商量无果后,小影就去找村委会的李大伯,想让他做做爷爷奶奶的思想工作。李大伯告诉小影的爷爷奶奶,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到了年纪的孩子不论男孩女孩都必须要去接受教育,不让孩子上学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小影的爷爷奶奶顿时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不让孙女上学的行为竟然是违法的。那么,李大伯的说法对吗?法律究竟有什么规定?小影的爷爷奶奶不让其上学的行为真的是违法的吗?

解析

李大伯的说法是正确的,小影的爷爷奶奶不让小影上学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对公民来说,接受教育不仅是一项权利,更多的还是一种义务。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他们的监护人则有义务确保他们接受教育。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现阶段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所有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就是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也就是说,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履行让他们进学校读书的义务,如果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同时,《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由此可见,让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宪法》规定的义务,还有更为具体的法律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人员进行规范和惩处。

本案中,小影属于适龄儿童,有权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小影的父母和爷爷奶奶都应当保证小影可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影的爷爷奶奶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不让其上学接受教育的行为是违法的,小影可以找到村委会或者乡政府让他们帮忙劝说,以使自己早日到学校学习。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