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主要研究内容
(1)农民工市民化的宏观视野
本部分梳理欧美发达国家、拉美地区国家以及东亚韩、日、新加坡与中国台湾地区的城乡人口转移历程,比较分析这些国家与地区在城乡人口转移中的政策做法,总结它们在城乡人口转移中的经验教训。
本部分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进程及其相应的政策演变,分析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研究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机遇挑战,研判近期与中长期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趋势、制度演化及其战略影响。
(2)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视角
本部分从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视角来解读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内在的成因与可能的路径,从总体上梳理清晰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成本规模、谁来分担、分担多少、何时分担、能否分担、怎样筹资”等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梳理北京市在农民工市民化方面的相关政策与财政支付情况,掌握它在分摊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方面存在的困难、提出的诉求,了解地方政府为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财政保障能力与筹资渠道。
通过实地调研,梳理北京市典型用工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社保、安排职业培训等方面的相关举措,掌握用工企业在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方面存在的困难、提出的诉求,了解用工企业分摊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对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
通过实地调研,梳理北京市典型农民工及其家庭融入城市生活的个人意愿、现实困难与主要诉求,农民工及其家庭融入城市生活需要承担的新增生活成本及其占农民工家庭总收入的比重。
(3)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
——成本测算项目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把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为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与城镇居民平等共享的基本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住房保障等九大公共成本,还包括城镇功能设施、社会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成本,还包括用工企业支付的成本以及个人支付的成本。
——成本测算方法
一是避免不同成本类型的重复计算,如在承载能力范围内增加人口不需要相应地增加公共设施投入,二是对城镇参照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如考虑由于收入变化带来的各项成本变化,三是引入全生命周期理念,把全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支付的成本均纳入农民工市民化的总成本。
——成本测算内容
假设成本测算遵循三个原则:代表性农民工的市民化成本参照当年城镇居民标准;代表性农民工的市民化成本涵盖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公共成本、市场成本、个人成本的增量部分;各项成本均按年度动态调整。
根据上述三个原则,分别测算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管理、住房、随迁子女教育和城市生活成本等各个领域所支付的近期和远期成本。又由于各个领域支付的成本发生在农民工的不同年龄阶段,因此,我们引入全生命周期理念,把农民工生命周期中不同阶段支付的市民化成本做近期和远期的处理,既避免测算方法对农民工成本的夸大和低估,又可以为相关主体在不同阶段的选择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责任与分摊能力
根据测算结果,区分公共成本、市场成本、个人成本等不同性质的成本类型,分析政府、企业、个人相应分担的比例。根据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划分,区别不同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的公共属性与受益范围,进一步分析中央政府、主要输出地政府、北京市政府在公共成本中的分担比例。
(5)优化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的政策框架
由于财权上移、事权下放,中央政府在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方面预算盈余,北京市级与各区县政府主要承担了各项公共成本。围绕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北京市与主要输出地政府之间的利益转移接续与公共资源配置问题亟待解决。针对用工企业大多属于利润率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研究探索用工企业在农民工市民化中的成本分摊,以及相应税费奖惩机制的构建。针对农民工收入相对较低、自身市民化能力较弱,研究探索可行的机制将农民工的宅基地、承包地以及其他集体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资本,实现农民工带资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