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侮辱他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案例背景
小敏因小时候的一场火灾导致面部毁容,虽然经过几次整形手术,但其容貌仍有缺陷。小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一中,入学后,被安排与吴某一桌。吴某平时就是一个高傲的女生,一天,小敏不小心把水洒在了吴某的书上,吴某对小敏破口大骂,甚至对小敏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其他一些同学也开始嘲笑小敏的容貌。这件事导致小敏整天躲在家里,后被医生确诊为抑郁症。
学法有疑
小敏被他人侮辱导致患上抑郁症,能否获得法律上的帮助呢?
法律讲堂
吴某侵犯了小敏的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会对其身心健康、精神状态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所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敏因被吴某侮辱而患上抑郁症,吴某已经对她造成了伤害,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由于吴某还未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应由吴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吴某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应当先由吴某自己支付。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一句话说法
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