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信息采集与传输
4.1 监测点
安装各类监测设备的位置。
注:本项目中监测点与传感器(4.15)一一对应。
4.2 国控监测点
国家级水资源监测点的简称,是为了对重要水体、取用水等进行监控而设置的监测点(4.1)。本项目中,国控监测点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取用水、重要水功能区和省界断面三类。
4.3 监测站
在一定地点(或断面)遵循有关标准对指定的水要素进行系统、规范地观测以获取所需水信息而设立的观测场所。在本项目中,按照监测对象可分为取用水监测站(4.5)、水功能区监测站(4.6)和河流行政区界监测站(4.8)三类。
注:本项目中监测站与远程终端控制单元(4.14)一一对应。
4.4 国控监测站
为国控监测点(4.2)而设的监测站(4.3)。
4.5 取用水监测站
对取用水户(3.10)的取用水量进行监测的监测站(4.3)。
4.6 水功能区监测站
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状况进行监测的监测站(4.3)。本项目所建的水功能区监测站主要是水质监测站。
4.7 河流行政区界断面
上下游分别穿越不同的行政区界的主要河流(湖泊)的水量、水质监测断面,或者不同的行政区位于左右岸的河流(湖泊)的水量、水质监测断面。可分为国界断面、省界断面、市界断面、县(区)界断面等。
4.8 河流行政区界监测站
对河流行政区界断面(4.7)的水量、水质状况进行监测的监测站(4.3)。可分为国际河流监测站(国界监测站)、省界监测站、市界监测站、县(区)界监测站等。
4.9 专用井
专门用来进行地下水观测的水井。
4.10 结合井
用于取水并进行地下水观测的水井。
4.11 井深
地下水取水井的井口到井底的距离。
4.12 静水位
取水井在开始抽水前的水位。
4.13 动水位
稳定动水位
取水井抽水流量相对稳定、水面降到一定深度时保持相对稳定的水位。
4.14 远程终端控制单元(RTU)
用来监测和控制远程现场传感器和设备的电子设备,能自动完成水资源数据和现场工况采集、存储、编码及传输等的控制。
4.15 传感器
能感受到被测量的水要素信息并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
4.16 在线采集方式
采用自动采集设备获取数据,通过网络实时或定时将数据发送至接收处理端的数据采集方式。
4.17 人工监测
由观测人员通过人工方式获取数据的监测方式,主要包括驻测(4.18)和巡测(4.19)两类。
4.18 驻测
观测人员以驻站方式对观测点水要素进行观测的作业。
4.19 巡测
观测人员以巡回流动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观测点水要素进行观测的作业。
4.20 巡测频次
在单位时间或周期内进行的巡测(4.19)次数。
4.21 时间基准
确定一个时间的量度或在时间流中的位置的基本标准。本项目统一采用北京时间作为时间基准,以早上8时作为日界。
4.22 大地基准
大地测量的基本参考依据和大地坐标计算的起算数据,是建立大地坐标系统和推算大地控制网中各点大地坐标的基本依据。本项目统一采用2000国家地心坐标系(CGCS2000)。
4.23 高程基准
统一计算地貌高程的起算面(点)。本项目推荐采用1985黄海高程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