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OFDI逆向技术溢出对自主创新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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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界定

2.1.1 对外直接投资

对外直接投资是相对于国际信贷投资、国际证券投资等形式而言的一种国际资本流动形式。“二战”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跨国公司的快速兴起,对外直接投资得以迅猛发展,逐渐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形式,和国际贸易一起成为世界经济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不同的组织和研究机构根据其关注的侧重点和目的的差异,对其定义也有所不同。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997年的划分标准,“FDI是在投资者以外的国家或经济区域所经营的企业中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投资的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有效的发言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与被投资国的相关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具有长期利益,并对其进行控制的投资形式”。我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认为对外直接投资是指“我国企业、团体等(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一经济体通过投资于另一经济体而实现其持久利益的目标”。

从不同主体对对外直接投资的界定可以归纳出其具备的几个要点。①对外直接投资的首要特点是目的在于控制被投资企业,无论是IMF定义中的拥有有效的发言权还是OECD以及我国定义中的控制其经营管理,都深刻体现了这一属性,同时也是其区别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根本所在。②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实现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无论是以现金、实物还是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投资活动,不同生产要素跨越国家的界限追求利润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其本质特征。③对外直接投资相较于国内的投资活动而言风险更大,投资周期更长,由于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涉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面临着语言的差异、文化背景的不同、汇率的持续波动以及东道国政局的变动等问题,所以会使其投资风险随之增加。此外,为了控制和获取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收益,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周期相对更长。④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以跨国公司为载体,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与日益兴盛是和跨国公司的兴起密切相关的。正是因为跨国公司的逐步壮大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市场、寻求资源、追求利润、获取先进技术和战略性资产等,从而在这些不同动机的引导下,才使得对外直接投资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1.2 逆向技术溢出

技术溢出概念是和外部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典型的非自愿技术扩散方式。根据学者们的研究,一般认为技术溢出的渠道主要可以通过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对外直接投资以及人口迁移和信息交流等形式实现。对外直接投资形式的技术溢出是指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促进了东道国的技术进步,但子公司以及跨国公司本身却无法获得技术进步的全部收益。可以表现在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通过与东道国本土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使得各种物化或非物化的技术从跨国公司子公司溢出到本土企业,抑或是本土企业主动模仿和吸收跨国公司子公司的新发明、新技术,从而提升自身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的行为。之所以存在技术溢出,主要是因为技术和知识的外部性特征,因为技术发明一旦被提供出来,生产者就很难阻止其他人对其进行模仿和复制,并且模仿和复制的成本极低,所以导致发明者成本无法得到全部补偿,从而出现市场失灵和各种“搭便车”行为。

技术溢出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其为东道国企业及时了解并获取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知识提供了一条捷径,对缩小后发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种技术溢出一般发生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行为中,而逆向技术溢出则伴随着近年来大量发展中国家企业向发达国家进行投资的行为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发展中国家企业通过绿地投资或跨国并购等形式积极嵌入发达国家的高端产业链,通过在地理上更为靠近发达国家的信息、智力要素以及各种先进的研发资源,实现技术从东道国向母国的溢出和扩散,被称为逆向技术溢出(见图2.1)。

图2.1 逆向技术溢出流向

逆向技术溢出是一种主动的技术获取方式,可以有效规避通过进出口贸易以及引进外资等渠道获取到被发达国家筛选过的成熟甚至是已经衰退的技术,在技术从东道国传导到母国之后,通过母公司与其国内同产业以及相关产业企业之间的扩散和外溢,从而更加有利于提升投资母国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创新能力。

2.1.3 自主创新

创新的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提出的,其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对“创新”一词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概括。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是指建立一种全新的生产函数,意即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组合,并将这种新的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他从以下五个方面介绍了该新组合的内容。①采用一种新产品或其新特征;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④获取或控制生产新产品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供应来源;⑤实现一种新的工业组织形式。从熊彼特对创新的界定以及对其内容的解析,可以看出创新和技术发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创新是指将现有的已经存在的技术革新引入经济组织中去,并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一种新的生产或经济能力,因此创新应该归属于经济范畴而不能认为其仅仅属于技术范畴。自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以来,后来的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创新理论进行了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我国较早对此进行界定的学者傅家骥(1998)认为,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家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对现有的生产条件和拥有的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通过建立起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生产体系和经营方法,从而形成新产品的出现、新生产方法的改进、新市场的开辟或者获得新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来源以及建立新的企业组织。可以看出二者对创新概念的界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认为创新是一种融合技术、商业以及组织的综合活动过程。

自主创新是由中国学者陈劲(1994)首次提出的,陈劲对其进行了系统论述,认为在从技术吸收到技术改进以至自主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存在“干中学”“用中学”以及“研究开发中学”等不同学习模式,一个国家或企业应该综合运用不同的学习模式有效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并需要明确的是自主创新并不完全等同于自己创新,曾经很长一段时期内,部分学者认为自主创新仅指通过加强自身的研发投入实现的技术创新,而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或者在对外模仿学习基础上实现的再创新则不能称为自主创新。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企业跨越国界的活动日益频繁,一个国家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不仅可以凭借加强国内的研发投入实现,更重要的是可以凭借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对外直接投资等形式获取全世界的技术和研发资源的溢出,从而提升本国的技术水平,Keller(2004)的研究也证明了OECD国家的技术进步的根源不仅包括国内的研发投入,还包括来自国外的研发溢出。因此,可以把通过加强自身研发投入实现的技术创新和对引进的技术进行模仿的基础上实现的技术再创新都称为自主创新。《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自主创新同时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形式,并且考虑我国目前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仍然具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当前阶段我国应该在积极推进原始创新的基础上树立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的发展思路。

综合以上不同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创新与自主创新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本书认为自主创新是指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为了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培养自己的可持续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并同时兼顾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政府等不同形式的协同创新网络,具体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形式。

2.1.4 吸收能力

吸收能力是由Cohen和Levinthal(1986)在分析企业研发的双重作用时被首次提出的,他们认为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不仅可以解决问题与创造新知识,还可以提升企业对外部溢出技术的学习与模仿能力,从而增强企业对先进技术的吸收和消化,并进一步地将吸收能力概念归纳为企业认识到外部知识与信息的价值并将其最终应用于商业终端的能力,根据日韩等国家实现工业化的经验,可将技术吸收能力分为获取、吸纳、转化和利用四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后续经济学家将研究重点转向了FDI对东道国的技术溢出效应,认为东道国企业要想通过FDI技术溢出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关键在于自身对外部知识的学习和吸收能力的高低。Kim(1995)将吸收能力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学习能力的提高;二是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Mowery、Oxley和Silverman(1996)在探讨企业战略联盟的知识转移问题的基础上,认为吸收能力应是一系列隐形技能的组合,吸收能力的提升能够促进技术转移以及对引进技术的学习能力。国内学者徐旸慜(2015)将吸收能力概括为管理知识的能力,在区分潜在吸收能力和实际吸收能力的基础上将其细分为获取、转化、消化和开发四个阶段。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观点并结合研究目的,本书将吸收能力的概念归纳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拥有的各种要素的协同作用,将由不同路径获取的国际技术溢出转化为自身优势,从而提升其模仿、学习以及创新能力。吸收能力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①吸收能力可以在个体和组织两个层面发挥作用。②吸收能力的有效发挥需要以往技术和知识的积累,因此呈现一定的路径依赖和区域依赖性。③吸收能力是在对通过不同外部渠道获取的技术进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提升了自身的模仿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