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兴论晋文公必霸
【原文】
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1],上卿逆于境,晋候郊劳[2],馆诸宗庙[3],馈九牢[4],设庭燎[5]。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6],布几筵,太宰莅之,晋侯端委以入[7]。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8]。既毕,宾、飨、赠、饯如公命侯伯之礼而加之以宴好。内史兴归,以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分均无怨,行报无匮,守固不偷,节度不携。若民不怨而财不匮,令不偷而动不携,其何事不济!中能应外,忠也;施三服义,仁也;守节不淫,信也;行礼不疚,义也。臣入晋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晋侯其能礼矣,王其善之。’树于有礼,艾人必丰。”王从之,使于晋者道相逮也。及惠后之难,王出在郑,晋侯纳之。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王于衡雍且献楚捷[9],遂为践土之盟[10],于是乎始霸。
【注释】
[1]太宰文公:韦昭注云“王卿士王子虎也。”命:诏命,任命。
[2]郊劳:到郊外迎接慰劳。
[3]宗庙:国君祭祀祖先的地方。韦昭注云“舍于宗庙,尊王命也”。
[4]九牢:韦昭注云“牛羊豕为一牢,上公饔饩九牢”。
[5]庭燎:厅堂上照明的大火把。这是当时表示隆重的礼节之一。《周礼·秋官·司烜氏》云:“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
[6]武官:韦昭注云“文公之祖武公庙也”。武公亦称曲沃武公,公元前716年至前677年在位,是晋献公的父亲。桑主:桑木做的神主牌位,古代用于死者已葬之后的祭祀。
[7]端委:玄色的礼服为端,礼帽为委。这是当时无爵位的士人所穿的服饰,晋文公因未受天子的任命,所以穿戴这样的服饰来接受王命。
[8]冕服:有爵位者的礼服。
[9]二十一年:周襄王二十一年。衡雍:在今河南原阳以西。楚捷:指晋在城濮之战中战胜楚国。
[10]践土:地名,在今河南原阳西南。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