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权随意处分孩子的存款吗?
案例分析
小佳从小就有经济头脑,自打上小学以后每逢寒暑假都会从批发市场进购一些小玩具,然后拿到公园卖,经过几年的经营,小佳已经有了5000块钱的存款,小佳想用这笔存款买一架古筝。但是,小佳突然发现自己放在信封里的钱少了两千块。于是,小佳问妈妈有没有见过,小佳妈妈说,因为最近家里开销大,所以从小佳那儿拿了2000块钱贴补家用。小佳的古筝梦破灭了。那么,对于子女的存款,父母有权处分吗?
小佳的母亲无权随意处理小佳的存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小佳的母亲作为小佳的监护人具有监护权,但小佳的母亲擅自支取小佳存款的行为,侵害了小佳的合法权益,所以她应该归还小佳的存款。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深度解析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内容有六项: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尤其注意,非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不得处理被监护人财产,否则,该行为无效。监护既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义务。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可起诉追究其责任或撤销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