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这么回事儿:一看就懂的法律常识(案例应用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img

案例

小明5岁,小亮6岁,两人同在开心幼儿园上学。小亮是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一次课间,在上厕所的路上,小亮从小明的身后推了他一下,使得小明摔倒在地,左胳膊骨折,花去医药费等8000多元。事后,小明的妈妈找到幼儿园要求给个说法,幼儿园坚持认为他们已经尽了责任,没有过错,不应该负责赔偿,她应该去找小亮寻求赔偿。

无奈之下,小明的母亲找到小亮的家人,但同样遭到拒绝,理由是他们的孩子是未成年人,不能承担责任。最后,小明的母亲起诉到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幼儿园、小亮的家人赔偿其儿子的损失。

本案中,小明的母亲能否要求幼儿园、小亮的家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权赔偿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管理责任等问题。

《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其负有监护责任。如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父母应承担侵权责任。只有在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小明的父母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在本案中,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 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幼儿园只有在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能免责。本案中,幼儿园管理不力,显然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所以,幼儿园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11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12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侵权责任法》

第32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3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9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60.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给您提个醒

千万不要误以为未成年孩子造成他人损害的,就不承担责任了。虽然孩子不直接承担但是法定监护人逃脱不了责任,所以呼吁未成年孩子的家长应尽到自己应该尽的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