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同根:闽台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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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清代:闽台教育交流的黄金时期

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统一台湾,此后200余年,台湾隶属福建管辖,直到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这一时期,闽台教育往来频繁,海峡两岸的教育逐渐融为一体。

清朝统一台湾之后,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此外,专设台厦道,除执行一般道台职任外,还兼掌布政使、按察使、学政使的职权,以加强对台湾的行政管理。雍正年间,改台厦道为台湾道。同时,朝廷每年还从北京派出巡台御史,加强中央与台湾的联系。台湾建省之后,清政府在台湾推行新政,加强海防,促进台湾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清政府治理台湾期间,十分重视台湾的教育、文化建设。首任台湾知府蒋毓英大力提倡兴办学校。他认为礼乐教化,实为致治的根本,应该在台湾一府三县广设儒学。首任台厦道周昌也重视教育,他认为一府三县应照内地事例,建立文庙,以崇先圣。在他们的倡导下,府学、县学逐渐开办起来。除了官办的儒学以外,大陆盛行的书院、社学、义学也在台湾兴起。由此,大陆的各项教育制度都被不断移植到台湾。

清代各地设府、州、县学,统称儒学。各级儒学均设教官,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主持月课、季考诸事。由于闽台的亲缘关系,清代台湾教官几乎全部来自福建,其中尤以福州籍、闽南籍为多。据《台湾省通志·教育志》统计,从康熙二十六年(1687)至道光二十四年(1844),台湾府儒学教授共有50人,全部由福建的进士、举人、贡生等担任,其中福州籍和闽南籍各21人;从雍正十二年(1734)至道光二十五年(1845),台湾府儒学训导共35人,也都来自福建,其中福州籍9人,闽南籍12人。台湾各县儒学的教官,福州籍与闽南籍比例同样不少。[7]福建籍教官不仅人数多,而且学识渊博、人品高尚,舆评甚佳。如首任台湾府学教授林谦光,长乐人,笃学励行,诲人不倦。台湾府学教授林庆旺,晋江人,整肃学规,训迪有方。台湾府学教授丁莲,晋江人,倡明经术,海外化之。台湾府学教授吴开业,海澄人,爱民礼士,学者宗之。台湾府学教授施德馨,南靖人,捐修文庙,建启圣祠,学校改观,士风日上。台湾府学训导刘家谋,侯官人,怜才爱士,勤于执教,因积劳成疾,卒于任上,年仅40岁。台湾嘉义县学教谕谢金銮,侯官人,热心办学,整饬学风,曾撰《蛤仔难纪略》6篇,阐述治台主张,见解独到。这些福建籍教官在台湾任上重教兴文,教学有方,为台湾学校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清代府、州、县学的学生称为生员,需经过科举考试,取得秀才资格方能入学。学生分廪膳生员、增广生员、附学生员三等,享受不同待遇。初期台湾人口稀少,生员名额较少。台湾府学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取文童二十名;廪膳生、增广生各定二十名。三县县学比照内地之例,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生、增生亦减内地之半,各定十名。[8]以后,随着人口的增多和行政机构的增设,官办儒学及其生员名额逐渐增加。与台湾儒学教官基本为福建人一样,台湾儒学的生员名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多为福建特别是闽南籍生员所占据。康熙年间,首任台厦道周昌就指出:“盖在台湾户口,尽属南闽之人;天姿多有聪慧,机智多有明敏,一经学问,化同时雨。”[9]此外,还有不少福建学子东渡台湾,入泮求学。成书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的《诸罗县志》记载:“诸罗建学三十年,掇科多内地寄籍者。庠序之士,泉、漳居半,兴、福次之,土著寥寥矣。”[10]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巡台御史李宜青上疏时仍称:“台湾四县应试,多福、兴、泉、漳四府之人,稍通文墨,不得志本籍,则指同姓在台居住者认为弟侄,公然赴考;教官不及问廪保,互结不暇详,至窃取一衿,辄褰裳以归。是按名为台之士,实则台地无其人。”[11]此类事例在族谱资料中也比较常见。据现存谱牒资料粗略统计,清代单单南靖一县东渡台湾冒籍应考、进泮求学者就有20余人。[12]

清代台湾的府、县学与福建一脉相承,其教育思想、教学内容、祭祀礼仪等与福建基本一致。各校均尊理学,祀孔孟,以传播儒家思想为主要教学内容。使用的教材,与福建一样采用经书和艺文,以准备科举考试。

除了官办府、县儒学教育外,书院及社学、义学、私塾、书房等教育也对儒学在台湾的推广贡献很大。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消除明郑政权的影响,同时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培养人才,清政府鼓励在台湾设立书院。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创办西定坊书院。接着又有七年后蒋毓英创立的镇北坊书院等。不过,早期“书院”都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书院,称其为“义学”似乎更恰当。台湾真正意义上的书院应始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创建的崇文书院。在地方政府的推广下,台湾书院数量逐渐增加。据统计,从康熙四十三年(1704)至光绪十九年(1893),台湾共创建书院45所。[13]其中不少书院是由福建士绅直接创办的。如乾隆初,永定人胡焯猷移居台湾淡水,创立明志书院。此外,福建人士致力于书院教育者亦比比皆是,譬如闽县人薛士中、侯官人蔡征藩等,从清初至晚清络绎入台主持书院,均能笃学励行,诲人不倦,为台湾书院教育开创新风。

台湾书院的建设和发展,受福建书院影响极大。在文化思想、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授课方式、书院学规、书院藏书、祭祀礼仪、组织管理等方面,台湾书院无不以福建书院为范本。特别是当时福建影响最大的学府鳌峰书院,以其完备的教育教学制度、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独立的学术品格和办学特色,为台湾书院的创建提供了学习的典范。台湾书院的办学模式、典章制度、教学内容、祭祀典礼,多照搬鳌峰书院。如台湾道刘良璧为海东书院制定学规,就参考鳌峰书院学规的诸多内容。海东书院学规要求学生“明大义、端学则、务实学、正文体、慎交游”,就体现了鳌峰书院在弘扬理学方面“经世致用”的学术取向。值得注意的是,鳌峰书院还为台湾书院提供许多图书资料。道光六年(1826),福建巡抚孙尔准赴台巡视时,曾从鳌峰书院的藏书中拨出《史记》《诸葛武侯集》《二程语录》《杨龟山集》《罗豫章集》《李延平集》《朱子文集》《朱子语类》等共45种166本藏书,赠给台湾仰山书院,“以为诸生稽览之佐”“足以为修己治人之资”。[14]此外,福建书院也在提供师资、招收台湾学生、造就人才各方面,为台湾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大陆乡间的社学、义学也在台湾兴起。社学是民间启蒙学校,台湾社学分为汉人社学和少数民族社学两种。清代台湾的汉人社学出现得很早,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有三所汉人社学,其中两所在台湾县东安坊,一所在凤山县土墼埕。少数民族社学也大约同时设立。康熙二十五年(1686),诸罗县令樊维屏在该县四处番社各设一所社学。康熙末年平定朱一贵起义之后,清政府更加重视台湾的民间教育,尤其是少数民族教育。台湾作为福建的一个管辖区,其社学的设立被闽台官员纳入一个统一的体系之中。雍正十二年(1734),分巡台湾道张嗣昌建议各土著村社各置社师一人,以教番童。在福建地方官员的推动下,台湾少数民族社学发展很快,社学逐渐扩散到台湾南北各地。据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记载,乾隆二十五年(1760),台湾县有少数民族社学5所,凤山县有8所,诸罗县有11所,彰化县有21所,淡水县有6所,共51所。[15]

义学,俗称义塾,是设在各府、州、县内,延请名师,为聚集孤寒生童励志读书而设立的教育机构。义学也有汉人义学、土番义学两种,经费主要来自义仓的利息。清代台湾义学的设置始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康熙末年,随着朱一贵起义对同属基础教育的汉人社学的严重冲击,在蓝鼎元的大力提倡和推动下,汉人义学在台湾广泛兴起并逐渐取代了社学的地位,成为帮助台湾乡下儿童读书识字,向民间普及文化知识和儒家道德的主要教育机构。及至同治年间,随着台湾熟番的不断汉化,土番义学也得到发展,并进而取代了土番社学。

私塾和书房性质相同。私塾是有别于官学的私立启蒙类学校。私塾可分为两类:一类教读书识字,俗称“蒙馆”;另一类教诗文论策,俗称“经馆”。台湾私塾多为蒙馆。私塾多由富户创办,经费由创办人负担。

上述基础教育学校的设立和发展,与福建官绅的大力推动是密不可分的。如推动台湾义学建设的先驱者蓝鼎元即闽南漳浦人。蓝鼎元对台湾义学的发展起了筚路蓝缕的作用,在他的积极支持下,台湾义学得以蓬勃发展。再如台湾最为著名的两所义学即芝山的文昌祠义学和板桥的大观义学也是由闽南士绅创办和主持的。前者为漳州人潘定民于道光二十年(1840)创办,泉州名儒傅人伟受聘主持教务。后者为漳州富绅林维让、林维源兄弟于同治二年(1863)创立,泉州名士庄正受聘担任主讲,诏安书画家谢颖苏等也曾应聘担任讲学。台湾少数民族区域内社学和义学的渐次发展和繁荣同样也与福建地方官员的努力分不开。如康熙五十二年(1713),台湾北路营参将漳浦人阮蔡文在巡察北路番界时,曾召集社中土番学童背诵“四书五经”,成绩优者赏赐布匹银两,鼓励番童学习汉文化。[16]同治、光绪年间,台湾土番义学的兴起亦首先得益于福建官员的努力。沈葆桢,福建侯官人,民族英雄林则徐的女婿。同治十三年(1874),时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奉命赴台办理对日交涉事宜。在台一年多的时间里,沈葆桢悉心筹划台湾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力兴办义学,狠抓教育,以此提高当地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抵御外侮的能力。在他的努力下,至光绪元年(1875),台湾地方官员共设土番义学40所,其中埔里社26所,恒春县8所,凤山县6所。沈葆桢办学为台湾土番义学的建设起了很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后来的丁日昌、刘铭传等均继承了沈葆桢重视台湾番民教育的良好传统,进一步使义学推广于番民居住区各地,取得很好成效。此外,台湾的私塾也有不少是由闽南塾师赴台创办的。如咸丰年间,同安人彭培桂、安溪人卢春选等均在淡水设塾课徒,及门多俊士,巨室争聘之。

清代台湾的学风,深受福建影响。在福建影响很大的朱子学,伴随着闽台教育的交融传入台湾,并产生重要影响。清代台湾学校的教育内容不局限于宋明理学,但朱子学始终是其教育的重点。清代台湾学校朱子学的普及,同福建的闽学传统及大儒蔡世远、蓝鼎元和地方官员如陈瑸、张伯行等人的大力推介是分不开的。

陈瑸(1656—1718),字文焕,广东雷州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康熙四十一年(1702),调任台湾知县,重教兴文,颇有治声。翌年,陈瑸为孔庙撰写《台邑明伦堂碑记》,阐发其朱子学伦理思想。康熙四十九年(1710),陈瑸升任台厦道兼理学政,任上重修府学,力倡朱子学。康熙五十二年(1713),捐建朱子祠,并撰《新建朱文公祠碑记》,阐述朱子学的重要意义。

蔡世远(1681—1734),字闻之,号梁村,福建漳浦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父蔡璧,曾任福州鳌峰书院山长。康熙五十一年(1712),蔡世远受福建巡抚聘请,主鳌峰书院讲席。曾应邀赴台编纂《诸罗县志》,并在台湾撰写《诸罗学碑记》,阐发朱子学的基本思想,对台湾学子影响甚大。

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号鹿洲,漳浦人,毕生推崇朱子学。他在《东征集》《平台纪略》等治台方略中,提出振兴文教,普及儒学教育的重要性。康熙六十年(1721),蓝鼎元在《复制军台疆经理书》中阐述了其文教治台的思想。后来,他在《与吴观察论治台事宜书》与《经理台湾疏》中进一步指出应将开展民间教育作为转移台湾民风,实现台湾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在陈瑸、蔡世远、蓝鼎元等人的努力下,朱子学很快从福建传入台湾,并成为台湾儒学的主流思想,对台湾社会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台湾在清统一之前,各方面都远落后于祖国大陆,朱子学的普及与传播,儒学教育的全面开展,无疑使台湾迈入知书达理的文明社会。

清统一台湾后,将科举制度全盘移入台湾。台湾长期为隶属于福建的一个府,在200多年间,由于台湾为福建的一个府,其科举考试完全遵照福建程式运行。清初台湾文教草创,生源较少,录取名额依大陆例减半。台湾考生经过台湾岁、科两考之后,须渡海赴省城福州参加乡试,考取举人。由于名额有限,旅途艰辛,应考者寥寥无几。为鼓励台湾生员参加乡试,推动台湾文教事业的发展,闽台官员尽量争取在福建省的定额中为台湾士子留取名额。康熙二十六年(1687),福建陆路提督张云翼请按甘肃、新疆例,在福建乡试中为台湾生员另编字号,给台湾府保留一个名额。此项政策的效果立竿见影,当年就有5人渡海到福州参加乡试,结果凤山人苏峨中举,成为台湾第一位举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闽浙总督郭世隆要求撤去另编字号,导致台湾应考生员数量大减。雍正七年(1729),巡台御史兼提督学政夏之芳提请援照旧例,为台湾考生另编字号,获得清廷批准,台湾的保障名额得以恢复。以后,随着台湾文教事业的发展和应试生员的增加,台湾的保障名额一再增加,至咸丰九年(1859)共有8个。受交通条件限制,从台湾渡海到福建经常发生海难。为保障台湾生员安全,同治十三年(1874),清政府开始用轮船将台湾考生从淡水港送至福州,名曰“官送”。这些特殊优惠措施,极大激发了台湾举子到省城考试的热情,推动了台湾科举事业的发展。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后,仍有台湾生员不畏艰险,赴福州应试。乡试中式者有资格赴北京参加会试。台湾与大陆远隔重洋,赴京应考殊为不易。为鼓励台湾学子赴考,乾隆三年(1738),朝廷规定,在福建名额内,参加会试的台湾举人可另编字号,保证取中一名。因当时台湾应试者很少,尚不足以另编字号,至道光三年(1823),台湾进京会试的举人已满10名,礼部方允准台湾取中一名,此后台湾会试登第者日众。

在这些特殊政策的示范和推动下,台湾出现大批取得功名的士子。据统计,有清一代,台湾考中举人者共有251人,其中康熙朝9人,雍正朝6人,乾隆朝56人,嘉庆朝34人,道光朝41人,咸丰朝29人,同治朝31人,光绪朝55人。此外还有武举人284人。进士共35人,其中乾隆朝2人,道光朝6人,同治朝7人,光绪朝20人。此外,另有武进士10人。[17]除通过科举出仕外,台湾生员还可以通过贡生转入仕途。自康熙二十七年(1688)开始到光绪二十年(1894)割让台湾前,台湾共有贡生960人,其中岁贡644人,恩贡200人,拔贡90人,优贡6人,副贡20人。[18]

台湾科举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不少科举功名是由东渡台湾的福建士子“冒籍”考中的。如前所述,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台湾文化相对落后,入学考试及乡试前的岁、科两试通过率都比较高,加之朝廷的照顾政策,台湾士子考中乡试会试也有保障名额,这就给那些久困场屋的福建士子提供了获取秀才资格和考中举人进士的好机会。这样,不少福建士子东渡台湾,入泮读书,日后返回大陆参加乡试。有的甚至在临考前渡台,考中秀才后即返回大陆参加乡试。如从康熙三十二年(1693)至乾隆十六年(1751),龙溪县士子渡台考中秀才后又被荐为贡生的就有16名。从乾隆元年(1736)至乾隆二十年(1755),晋江县也有10名士子赴台考中秀才后又考中举人。这些人往往被称为“冒籍”。清政府后来规定,凡台湾出生且渡海参加科举考试的,方属台湾籍,才能享受相应的优待。不过有人认为,“台湾同胞的原籍多在大陆,要认真计较籍贯确实比较麻烦”。如台湾第一个举人苏峨,实际上是泉州人。上述现象足以表明,在科举考试方面,闽台之间的渊源关系是十分紧密的,两者密切地融为一体。[19]

清代中后期台湾人在科举上的优异表现,体现了其教育事业的进步。至日据前夕,台湾教育已有相当的发展,甚至不逊于大陆一些地区。这时期,受洋务运动影响,台湾出现一些新式学堂,如台湾巡抚刘铭传在台北设立的西学堂、电报学堂及番童学堂等。教育的发展,对台湾的社会文化产生极为深远影响。而这一切,都是闽台教育密切交融的成果。以下略述之。[20]

首先,闽台教育的结缘,有力推动了台湾教育的发展。清代台湾附属于福建省,其教育制度完全照搬福建。遍及福建各地的官学、私塾、书院,在台湾应有尽有,其规制、课程与福建大同小异。此外,其教育官员、师资多来自福建地区,部分生源名额也为福建学生所占据。派往台湾的福建官员大多不遗余力地推行教化,希望通过文教改变其社会风气,进而巩固清政府的统治,这又使台湾社会逐渐出现浓厚的尚文之风。当时,台湾各界以各种方式,积极鼓励生童读书、参加科举考试。社会上也常以科举成绩的好坏,来衡量学校的办学成就。如澎湖书院在乾隆丙戌(1766)、丁亥(1767)两试中共有6人考中秀才,从此声名鹊起,备受推崇。闽台教育的交融,促进了台湾教育水平的提升和社会风气的转变,为中华传统文化在台湾的传播,为台湾迅速进入和大陆一样的文治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闽台教育的结缘,促进了台湾士绅阶层的形成,对台湾社会结构产生不可估量的重要影响。早期台湾是一个移垦社会,士绅数量不多。当时的实权人物,大多是一些以血缘为纽带的闽粤移民领袖,如林成祖、林石、吴沙、郭百年等。随着文教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科举制度的全面推行,台湾社会出现了大批具有功名的士人。至同治、光绪年间,士绅已成为台湾社会的主导阶层。清代台湾著名的士绅有林维源、林朝栋、黄南球等。他们是台湾基层社会的领导力量,有实力,有影响,有热情,备受乡人尊重和依靠。随着有号召力和领导力的士绅阶层的不断壮大,台湾迅速从早期的农垦社会走向文治社会。

台湾士绅的主要业绩有开垦、抚番、举办团练、兴办教育等,对台湾的经济、政治、文化均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开发方面,台湾士绅热衷兴修水利、主持拓垦等社会事务,对开发宝岛台湾贡献卓著。这些社会事务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协调各方面关系,一般平民无能为力。而士绅社会地位高,经济实力雄厚,与官府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操办这些社会事务,具有其他阶层人士所难以比拟的优势。如宜兰著名的水利设施——金结安圳,就是由当地士绅林瑞圭、黄缵绪修复的。又如光绪年间,林维源奉旨帮办台北垦务,垦田七万余亩,成效巨大。在社会观念方面,台湾士绅致力于淡化台湾社会广泛存在的畛域观念,弥合各个族群之间的裂痕,促进了台湾社会的安定和进步。台湾的闽粤移民多聚族而居,各族群经常因各种利益冲突发生械斗,对台湾社会破坏甚大。台湾士绅虽然也是移民的后代,但长期接受儒家教育,又有科举功名和做官经历,眼界较为开阔,在乡族矛盾中立场较为超脱,倾向于寻求和解,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如开台进士郑用锡于咸丰三年(1853)发表《劝和论》,阐明了士绅阶层对械斗的否定立场。板桥林氏兄弟、大龙峒陈维英等则通过自己的社会影响,成功化解了不少械斗事件。此外,台湾士绅还通过赈济孤贫、修桥铺路、创办义仓、赞助庙宇等各种公益事业,扩大社会影响。

最后,闽台教育结缘,增强了台湾对祖国的向心力。闽台共同的教育背景,使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深入人心,培养了台湾人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无数事实表明,台湾士子在外敌入侵时,都能够挺身而出,奋勇抗敌,维护祖国统一。如在鸦片战争期间,进士郑用锡率家人伏击英国侵略者,并俘虏4人。中法战争期间,武举王廷理、周玉谦等率领乡勇在基隆抵抗法军,毙法兵十余人。1895年3月,清政府被迫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在京台湾进士叶题雁、李清琦,举人汪春源、罗秀蕙、黄宗鼎等联合上书都察院,随后参与了“公车上书”,坚决反对割台。在反割台斗争中,进士许南英、举人江呈辉、秀才吴汤兴等,均身体力行,亲自组织义军,与日军殊死战斗。台湾被日本占领后,不少士人或退隐山林,或内渡大陆,拒绝与日方合作,誓死不当亡国奴。割台后,许多台湾士人诗风变得忧郁、苍凉。他们纷纷通过诗歌,抒写其留恋故国、心系同胞、收复失地的爱国情怀。如施士洁内渡厦门,有《别台作》三首,其三云:“逐臣不死悬双眼,再见英雄缚草鸡。”进士许南英《丙申九月初三日有感》云:“今日飘零游绝国,海天东望哭台南。”进士丘逢甲《送颂臣之台湾》云:“十年如不死,卷土定重来。”此外,谢道隆、林朝崧、王松、林幼春、刘育英、陈凤昌等台湾士绅的诗作也富有民族气节。

闽台教育的结缘,不仅深刻影响台湾社会,对福建教育也产生积极影响。由于闽台地缘接近,一些台湾士子在取得功名后被派往福建任职,为福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如陈维英,台湾淡水人,咸丰间为福建闽县教谕,任内多有作为。有的人还在福建连任数职。如刘其灼,台湾东安坊人,雍正间任福建长泰训导,乾隆间升任长汀教谕,深受当地士子尊重。此外,进士庄文进,凤山县人,历任泉州、福宁教授。举人李维梓,台湾县人,历任闽县、安溪教谕。岁贡生林萃冈,台湾府人,历任兴化、清流训导。蔡复旦,台湾府人,历任闽清训导,漳平、永安教谕等。根据《台湾通志》等地方志资料的不完全统计,清领时期,台湾共有80名科第人物被派往福建任职,其中进士1名、举人18名、贡生61名。除赴福建任教外,台湾人士还积极在福建兴办教育,回馈福建原籍地的教育事业。如台湾士绅吴洛,捐资修建泉州学宫,又为泉州清源书院购买良田。士绅林尔康之妻陈氏秉承夫志,捐资创办全闽师范学堂。这些事例表明,清代的闽台教育,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援、不分彼此、共同发展的。

由此可见,清代闽台两地同属一个行政体系,两岸教育的交流极为密切,几乎达到水乳交融的程度。因此,清代可以说是闽台教育交流的黄金时期。两岸教育互相交流,互相浸染,对闽台社会的发展与变革都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