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的能源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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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魅力全失

勃列日涅夫政权末期的苏联,中央集权式的计划体制走入绝境,国家经济停滞。当时,苏联当局虽然提出要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缓和紧张关系并进行经济合作,但是,这些也只不过是在社会主义体制内执行的一些修正路线而已。到了以重建为口号的戈尔巴乔夫时代,一方面大力鼓励引进外国资本,另一方面也开始提倡建立“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所谓合资企业,即社会主义体制下的苏联企业与资本主义体制下的西方资本家企业,在资本、设备、技术、劳动力等各方面合作进行企业经营。当然,在此之前,苏联一直与西方各国保持着贸易关系,其中包括原料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当时,列宁式的功利主义思想为这种贸易关系做出辩解——社会主义国家制造不出来的东西,便向资本主义国家购买,这本身并不是耻辱。但是,戈尔巴乔夫所提倡的是与西方社会共同建立合资企业,这大胆地突破了上述的思想。与西方企业共同进行产品生产、运输、贸易——这看起来,几乎就等于与敌人乘坐在同一条船上,休戚与共。

但是很明显,以合资企业为合作形式对于外国企业而言,毫无魅力可言。因为,俄罗斯往往总是在最初阶段会提供很多优惠条件,诱使外国企业同意设立合资企业,但是当合资企业开始在俄罗斯市场上取得不错的经营业绩时,俄罗斯方面的合作方会毫无例外地提出收买要求,或者要求对方出让股份。如果拒绝这些要求,便会受到俄国方面有形或无形的排挤和打压。比如,俄国当局会寻找新的证据来对企业强制追加课税。当然,忠实地向国家缴纳税金是所有企业的义务,几乎所有的日本企业都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履行自己义务的。但是,在俄罗斯,企业一旦缴纳其中一项税金,俄罗斯税务机关就会以此为突破口,继而刁难企业缴纳其他种类的税金。日本企业往往不具备那些背后交易的手段或智慧来对付这些刁难。企业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也会在一场马拉松式的审理过程后,最终不得不退出俄罗斯市场。

日本企业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哈巴罗夫斯克、南萨哈林斯克等这些俄罗斯远东地区城市经营的宾馆、饭店,大致都遭遇了这样的命运。如“ACEES-SEIYO”“SANTA假日酒店”“札幌酒店”等。“YIGIRUMA大陆”(伊尔库茨克)不仅是日本与苏联的第一个合资企业,而且曾经是合资成功的优等生楷模。但是即便是这样一个企业,最终也陷于经营困难的境地。该企业不但要提防俄罗斯新兴财阀的强夺企图,而且从2004年底开始,还不断遭到当地治安部门、税务部门的多次搜查和强制追加课税。另一个合资企业——“日本烟草产业”(JT),1992年在俄罗斯注册开始经营,2004年7月,被当地税务部门强令缴纳追加的税金。这些便是那些日本企业和西方企业在俄罗斯遭遇打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