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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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适时切境 灵活多变——杨绛异语艺术谈

金慧萍

异语是“文中夹用非普通话语词以增加表达效果”[88]的一种修辞手法。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词是语言的建筑材料,语言艺术,势必要通过词语的运用来体现。作为一位人生经历丰富,学贯中西的作家,杨绛先生在词语的运用方面也是极有造诣的。她不但用纯正的普通话词语进行文学创作,而且也在自己的作品中灵活而娴熟地运用了外族语词、文言语词、方言语词等,这些词语用得不多,却是恰到好处,往往起到画龙点睛、出奇制胜的作用。本文就《杨绛作品集》(三卷本)[89]中的一些异语现象谈谈杨绛的异语艺术及特色。

一、切境切身 出神入化

《车过古战场》是一篇追忆钱穆先生的文章,文中写到车过蚌埠后窗外一片荒凉,作者叹气说:“这段路最乏味了。”钱穆先生听了只说了一句:“此古战场也。”(二卷P266)简短庄重的文言,使得境界骤变,不但引起了作者的“吊古之情”,读者也为之肃然,可谓神来之笔!

《大王庙》写的是1919年秋,杨先生家从北京迁到无锡,她也从北师大附中转到大王庙小学上学的一段往事。那时候北京的女学生已经穿短裙,梳辫子,可是这种打扮到了无锡却是“老老少少的妇女见了短裙子无不骇怪”。她们呼邻唤友:“快点来看呶!梳则辫子促则腰裙呶!”(二卷P210)这种口吻和方言土语写出了当时的无锡人的大惊小怪,把未开化的小地方人那种看到新事物少见多怪的样子全都生动地表现了出来。

《闯祸的边缘》写自己早年与日本兵对抗,吓呆了旁边的同事,那位同事说:“啊唷!啊唷!依吓杀吾来!侬哪能格?侬发痴啦?”(二卷P345)几句上海话把同事吓得魂不附体的样子表现得真真切切,衬托出了恐怖气氛。写者无意,读者有心,看了这一段,不由得为杨先生敢于反抗日本鬼子的民族气节叫好。

二、寥寥数语 形象逼真

短篇小说《玉人》中的枚枚,是男主人公郝志杰读大学时在苏州认识的姑娘,那时她“常随着她妈妈过来作客,‘方家哥哥’‘郝家哥哥’叫得很亲热”,她“新鲜的脸容,轻盈的体态”一直让郝不能忘怀,成了郝心目中的玉人,但是十多年后,他们再度相见时,当年纯洁可爱的枚枚成了小市民气息极浓的,俗不可耐的许太太。塑造这一形象时,杨先生不时巧妙地让她说一下苏州话,把这一形象表现得极为传神。

首先,作者让读者未见其人,先闻其“方言”声,在“快点!快点!尿急杀哉!”(一卷P119)这么一片令人发笑的带苏州音的催促声中将这个人物推到读者面前。接着,在一系列的明争暗斗中,郝志杰正准备配合妻子田晓从许太太手里夺回钥匙时,戏剧性的一幕又出现了,许太太一声“啊呀——啊呀!——郝家哥哥!”(一卷P131)把一切计划都打乱了。许太太好像他乡逢故知,尽管志杰不是苏州人,她却是一口吴侬软语:“喔唷!呀!方家哥哥说啥个‘田先生’,落里想到就是奈!”(一卷P132)这一口苏州话巧妙地穿越了时空,把眼前这个许太太和十几年前的枚枚姑娘联系了起来。尽管如此,许太太并不念旧情,为了自己的利益仍然坚持要把腿伤未痊愈的“郝家哥哥”一家子赶出去。如愿之后,他们搬家那天,许太太竟又说着一口娇滴滴的苏州话来相送:“郝家哥哥,郝家嫂嫂,有空来白相相,叉两圈小麻将。”(一卷Pl37)软软吴语与人物的内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就这样,寥寥数语,成了点睛之笔,使许太太这个人物形象跃然于纸上,呼之欲出。

《记杨必》中,作者回忆喜欢画画的阿七一面画杨必,一面“口中念念有词”,杨必看了每次都要哭,有一次“她杀去娇气,有了幽默感”终于不哭了,两个妹妹的话都用了无锡话:

她先画两撇下搭的眉毛,嘴里说:“搭其眉毛。”

又画两只眼梢向上的眼睛:“豁(无锡话,指上翘)其眼梢。”

又画一个小圆圈儿:“小圆其鼻头。”

又画一张嘻开的大宽嘴:“薄阔其嘴。”

然后勾上童化头和蛋形的脸:“鸭蛋其脸。”

再加上两只圆耳朵:“大圆其耳。”

……一次阿必气呼呼地忍住不哭,看阿七画到“鸭蛋其脸”,就夺过笔,在脸上点好多点儿,自己说:“皮蛋其脸!”(二卷P254)

原汁原味的家乡话,明快的节奏,轻松的笔调,把妹妹的聪明活泼,天真可爱表现得极为形象生动,叫人过目难忘。

《黑皮阿二》这篇杂忆中有一段用上海话对话的文字:

我说:“刚开发了某某人,怎么又来了?”

他说:“××啊?伊是‘瘪三’!”

“前天还有个××呢?”

他说:“伊是‘告化甲头’。”

我诧异地看着他问:“侬呢?”

他跷起大拇指说:“阿拉是白相人啦!”

……“阿拉专管抢帽子、抢皮包。”(二卷P239)

不多的几句上海方言,把活动在上海滩的这么一个流氓地痞刻画得活灵活现,读了大有“如见其人”之感。

三、亦中亦洋 幽默含蓄

杨绛先生虽然是一位在国外留学多年的学者,一位知名的翻译家,但她在作品中对外语词的运用却是很“吝啬”的,一般不轻易用。不过只要用,必有修辞效果。

《洗澡》中许彦成在给他的恋人姚宓的信中夹用了法语:“我心上只称她为‘ma mie’[90](请查字典,不是拼音)。我还没有离婚,我怎能求‘她’做我的‘那一半’呢。”(一卷P365)因为是婚外恋,难以直抒其情,所以巧妙地夹用了两个人都懂的法文,把感情表达得含蓄曲折而得体。

《记杨必》中,作者多次夹用了英文来增强文章的表现力。如写到杨必是个很“帅”的上海小姐,清华大学的美籍外教温德先生见了她说:“Eh,杨必!smart as ever!”[91](二卷P261)用温德先生的原话,把这位外教说话时幽默风趣的神情传达得何其逼真!

写到复旦外语系某女同事背后对杨必的议论,也夹用了异语:“杨必没有‘it’。”(“it”指女人吸引男人的“无以名之”的什么东西。)(二卷P261)既符合人物的职业和文化素养,又显得很含蓄幽默。

文中几次写到钱锺书先生给杨必取的绰号和对杨必的评论:

“默存毫不客气地当面批评‘阿必最vain’。”[92](二卷P261)夹用外语,使得这种批评显得非常含蓄幽默,而“满不在乎”的阿必,倒是直露地用中文承认自己“最虚荣”。

“我们姐妹如有什么问题,总请教阿必。默存因此称她为‘西碧儿’(Sibyl,古代女预言家)。”(二卷P261)

“她(指杨必)手笔最阔绰,四面分散实惠。默存常笑她‘distributing herself’(分配自己)。”(二卷P258)

从中我们同样可以领略到钱先生的幽默风趣含蓄。

《丙午丁未年纪事》记到“文革”中自己动手做挨批斗时挂的牌子:“我给默存找出一长方形的小木片,自己用大碗扣在硬纸上画了个圆圈剪下,两人各按规定,精工巧制;做好了牌子,工楷写上自己一款款罪名,然后穿上绳子,各自挂在胸前,互相鉴赏。我们都好像阿丽思梦游奇境,不禁引用阿丽思的句言:‘Curiouser and curiouser!’”

这是一段辛酸的回忆,但杨先生还是插入了如此幽默的一笔,辛酸便有了另一番滋味。

四、吴侬软语 情真意切

杨绛先生小时候曾在苏州、无锡、上海一带生活过,因此叙述亲情时,喜欢夹用一些诸如“火冒”“哈鼓鼓”“摘狗肝”“老小”“两脚众生”之类当年家庭生活中常用的吴方言词语,如:

“大人说话呢,‘老小’(无锡土话,指小孩子),别插嘴。”(二卷P60)

“老小(小孩子)勿要刻薄。”(二卷P119)

可是自从她能自己行走,成了妈妈所谓“两脚众生”。(二卷P251)

我说“爸爸要‘火冒’(无锡话‘发怒’)的”。(二卷P94)

我们无锡人称“马大哈”为“哈鼓鼓”,称“化整为零”式的化钱为“摘狗肝”。我父亲笑说自己“哈鼓鼓”(如修建那宅大而无当的住宅,又如让人赖掉公费等),又爱“摘狗肝”(如买古钱、古玩、善本书之类)……(二卷P95)

这些表现力很强的方言土语无不传达出对父母浓浓的亲情,极为感人。

《记杨必》一文洋溢着杨先生对妹妹的爱,其中方言的作用不容忽略。如写到自己上初中时,住校,周末回家“两个妹妹因五天不见,不知道要怎么亲热才好”:

“绛姐,你吃‘冷饭’吗?”阿必问。

“‘冷饭’不是真的冷饭。”阿七解释。

(默存告诉我,“他小时候走读,放晚学回家总吃‘冷饭’。饭是热的,菜是午饭留下的”。“吃冷饭”相当于吃点心。)

“绛姐,蚕豆地里有地蚕,肥极了,你看见了准肉麻死!”她们知道我最怕软虫。(二卷P256)

寒假如逢下雪她们一老早便来叫我:“绛姐,落雪了!”(二卷P257)

读到这里我们耳边仿佛回响着阿七阿必的童音,仿佛感受到了作者感情的潮水随着这深藏在记忆中的“话匣子”的打开在涌动,不由得赞叹作者把家乡话的作用发挥得如此之好,把亲情表达得如此感人而纯真!

五、原汁原味 真实可信

《回忆我的父亲》一文中有几处引了名人对父亲的评价,都采用了方言的形式,使得这种评价原汁原味,更为真实可信:

抗战胜利后,我在上海,陈衡哲先生请我喝茶,会见胡适。他用半上海话对我说:“我认识你的姑母,认识你的叔叔,你老娘家(苏沪土语‘尊大人’的意思)是我的先生。”……(二卷P65)

屈先生是苏州人,一次他一口纯苏白对我说:“唔笃老太爷直头硬骨头!直头硬个!”我回家学给父亲听。(二卷P70)

杨先生的三姑母杨荫榆是个知名人物,在《回忆我的姑母》中写到父母对她的评论时,也用了原汁原味的方言,向人们展示了杨先生父母眼中的杨荫榆:

父亲说:“枌官(二姑母的小名)‘莫知莫觉’(指对人漠无感情),申官‘细腻恶心’(指多心眼儿)。”母亲只说二故母“独幅心思”,却为三姑母辩护……(二卷P118)

在《回忆我的父亲》中杨先生写到自己小时候曾因为不想做某件事而“向父亲求救”,要父亲向学校说一声“家里不赞成”。但是父亲说:“你知道林肯说的一句话吗?Dare to say no!你敢吗?”(二卷P86)这原汁原味的一番话真实地表现了父亲的学养及对子女的严格要求,也无声地告诉了读者杨先生对父亲的话之铭心刻骨。

《记钱锺书与〈围城〉》中的第二部分记的是“写《围城》的钱锺书”,这部分写尽了钱先生的“痴气”,其中写到钱家人,钱锺书先生父母对钱锺书先生的评价: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着呒落”(“着三不着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二卷P139)

用原话,显得真实可信,正如她自己在结尾所写的“《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作为学者型的作家,杨先生在运用异语时,有其独特之处。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点:

1.随文作注。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杨先生在运用异语时基本上都作了注,即使没有作注的,也提供了一定的语境,让读者心领神会。这就防止了读者理解时可能出现的障碍,使得这些对多数读者来说是比较陌生的词语在特定的环境中熠熠生辉,产生了极强的表现力。

2.方言的运用与研究相结合,有些保存在方言中的古汉语,很难理解,如《大王庙》中的无锡话“步步太阳”,女学生要“钝”死“动不动打学生”的老师的“钝”(二卷212),作者都作了研究,指出:“步步太阳”,“就是古文的‘负暄’,‘负’读如‘步’”;“钝”,“就是《易经》《屯》卦的‘屯’,遭难当灾的意思”。这种研究使她的异语运用别具一种学者风格。

原载《宁波大学学报》1999年第12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