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删除和恢复
快速有效地删除图形中的辅助性用线和错误线条是绘图人员必备的技巧。
3.6.1 删除
删除对象是一个基本的操作。在AutoCAD中可以用以下方法删除对象:
●使用“删除”命令删除对象。
●选择要删除的对象后,按<Delete>键。
●选择对象,用“剪切”命令,剪切到剪贴板,以备以后粘贴用。
●用“清理”命令删除不使用的命名对象,包括块定义、标注样式、图层、线型和文字样。
1.命令输入方式
命令行:ERASE。
菜单:修改(M)→删除。
工具栏:修改(M)→。
工具面板:默认→修改→。
命令别名:E。
2.操作步骤
在用ERASE命令删除对象的过程中,可以用3.2中提到的所有对象选择方法。
3.6.2 恢复删除误操作
“放弃”指撤销上一个动作,几乎所有的操作都可以用“放弃”命令来恢复。
有时因为意外,删除了不该删除的对象。这时可以用“放弃”命令来恢复意外删除的对象,即放弃前面的删除操作。
“放弃”和“重做”是一对相反的命令,对应的工具按钮分别是位于“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和,“标准”工具栏上也有这两个工具。
这两个工具右边都有小黑三角,表明单击此按钮打开菜单项,可以选择放弃到前面操作中哪一项,重做到已经放弃操作中的哪一项。
3.6.3 删除重复对象
在绘制复杂图形时经常会由于绘图不精确而出现重复绘线或图形间局部重叠的情况,在视觉上很难被发现,但是会影响后续的命令和操作。这时可以使用“删除重复对象”命令或工具。
1.命令输入方式
命令行:OVERKILL。
工具面板:默认→修改面板扩展工具→。
2.操作步骤
弹出“删除重复对象”对话框,如图3-28所示。设置选项后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删除重复对象。
图3-28 “删除重复对象”对话框
“删除重复对象”对话框各选项含义如下:
●“公差”文本框:控制重复对象匹配的精度。
●“忽略对象特性”选项:选择重复对象在比较过程中要忽略的特性。
●“选项”选项组:设置相应选项以及控制直线、圆弧和多段线等对象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