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农户家庭经营方式与我国农产品总产量的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人口众多,大宗农产品总产量水平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我国农业生产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就产生了小规模农户经营难以增收、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成为农户家庭经营的副业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政策思路是:如果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过高,农民将弃耕转向其他行业,必定会降低农产品总产量,危及国计民生,这就使得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以粮食为首的农业规模经营变得十分重要,而农业规模经营可以实现农户家庭收入最大化。但同时产生的问题是:假如农户依靠农业规模经营能够实现收入最大化,是否同时能够提高粮食等农产品的总产量,从而实现国家大宗农产品安全的目标呢?在农户不弃耕的情况下,采用兼业经营方式是否一定会降低农产品总产量呢?因此,有必要从农户经营方式的角度,探讨影响我国农产品总产量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从农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历史看,早期的研究提出,国家政策应当支持商品化生产的大农场(户),其依据为大农场(户)的规模经济和传统农业的停滞性等;稍后的研究偏向于促进小农户的发展,原因是众多研究表明,耕地面积和要素生产率呈反向关系,小农户的土地生产率更高。[1]近期有研究表明,虽然较之大农场,小农户耕作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但并不能消除小农的劣势,因为其他因素(如更多的肥料投入致使大农场的产量更高)可以消除小农的这一优势,如巴西和智利小农场的谷物收益低于大农场。[2]还有研究表明,农业规模经营不存在规模经济-平均成本下降的趋势,但存在规模效益-总收益增加的趋势[3];大农场往往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生产阶段,其原因不是源于规模的扩大,而是源于生产技术的改进。[4]另外,也有研究表明,在目前的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的模式下,我国各种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存在规模经济,但不存在显著的规模报酬递增情形。因此扩大农户的种植规模并不会带来粮食产量的增加。[5]这些角度不同的研究不能说明究竟是农业规模经营有利还是小农户的经营更有利,只能说明农业规模经营和小农户经营各有利弊。由于政策目标在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均不相同,所以诸多的政策目标也需要分清层次关系,有主次之区别。下文从目前我国以及世界性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出发,在农户经营方式的框架下,分析影响我国农产品总产量增长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方式。
农户的目标是追求家庭收入的最大化[6][7],国家的政策目标是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户家庭收入最大化的目标是通过家庭成员间的分工实现的,国家的农产品供给安全目标要求提高农产品总产量。农户家庭成员分工时,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有两个特点:一是老龄化和女性化——相对弱质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二是其他劳动力兼营农业生产。国家提高农产品总产量的相关政策措施也可归纳为两项:一是惠农政策,诸如粮食直补与农机购置补贴、免除农业税等;二是规模经营的促进政策,如鼓励土地流转和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支持种粮大户等。农户的目标与国家目标间的一致性在于都可以促进农户增加收入,国家增加农产品总产量的政策目标也必须通过农户增加收入才可能实现,但在农户增加收入的前提下,从农户采取的家庭分工决策和国家农业规模经营的促进政策看,是否同时也达到国家提高农产品总产量的目标呢?如果农业规模经营只是促进农户增收却并不增加农产品总产量,那么国家的农产品安全目标就不能实现;无论农户是否采取规模经营方式,如果农户的劳动力配置是利用弱质劳动力和其他劳动力兼营农业,那么对农产品总产量是否一定有负面影响呢?农户经营方式框架中的农产品产量影响因素如图1-13所示。

图1-13 农户经营方式框架中的农产品总产量影响因素
在这一框架中,影响国家农产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有4个:弱质劳动力务农、劳动力兼业经营、农业规模经营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其中,国家的惠农政策同时有利于农户增收和农产品总产量的增加,能够对农产品总产量形成不确定性影响的就为所余的3个因素。一般认为,弱质劳动力务农、劳动力兼业经营(特别是农业成为副业的经营方式)有利于农户增收而不利于农产品总产量的增加;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农户增收同时有利于农产品总产量的增加。本书通过分析这3个因素在我国及在国外现代农业中的存在现状,探讨其对农产品总产量的影响方向和所需条件,得出我国农产品总产量增长的有益启示。
三、影响农产品总产量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弱质劳动力务农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高,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离农弃农,普遍被认为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成为农业规模经营考虑的一方面问题。众多决策者和研究者忧虑的是,在农业劳动力弱质化的情形下,拥有小规模土地的农户把种植业作为副业,注定会导致农产品总产量下降,继而影响农产品供给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然而,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的农业经营也有着同样的情形。
美国的数据表明,在美国的家庭农场中,54岁以上的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4%(表1-15),与我国2006年的农业普查数据比较,51岁以上的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重为32.5%,41岁以上的劳动力占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则在55.6%,如图1-14所示。可见,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低于美国。
表1-15 2011年美国家庭农场主要经营者的年龄与产值特征

资料来源:USDA Agricul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Survey.美国农业部网站

图1-14 2006年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和外出人员年龄构成
数据来源: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据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http://www.stats.gov.cn/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7_402464718.htm)资料整理所得
国内外的事实说明,单纯就农户的劳动力因素比较,农户不同质劳动力利用不一定会影响农业产出效率。以我国的粮食生产为例,就目前的生产特点而言,更不一定会影响到粮食总产量的提高。我国粮食种植越来越趋向于机械化,机械种植、收获和运输,不需要人工干力气活,与劳动力的质量关系不大。机械对劳动的替代几乎消除了劳动力质量的差异对产出的影响,机械可以是农户自己拥有的或是雇用的,在一些地区,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都成为机种机收的专业化资源,为适应农户小规模经营的需要,我国的农机也呈现出明显的小型化趋势。这样的生产方式恰恰相当于规模经营、分散管理,同时发挥了机械化的规模优势和小规模农户分散管理高效率的优势,规避了管理大规模生产的监督、协调等成本支出。
(二)劳动力兼业经营
众所周知,在人多地少的国家如日本和亚洲的许多国家,由于人均耕地面积有限,不能满足劳动力充分利用和实现家庭收入最大化的目标,再加上种植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农业劳动力兼业经营成为普遍现象。事实上,即使是发达国家,也存在着农业劳动力兼业经营的现象。2011年,美国按销售额分类的主要农场家庭经营收入数据显示,各类农场的非农收入份额都很高,占25%~100%。特别是销售额在1000美元以下的农场,来自农场自身的经营收入为负值,100%为来自于非农收入。在非农收入中,自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是70%~72%,是非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余为利息收入、股份收入等来自于其他渠道的收入,如表1-16所示。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美国的农产品总产量因此受到影响。当然美国拥有丰富的农地资源,鼓励农场主休耕,和我国的情况大不相同。但不能否认的是,发达国家的农业也普遍存在着农业劳动力兼业的现象,这是由农业的季节性特点所决定的。
表1-16 2011年美国按销售额分类的主要农场经营家庭的收入来源

资料来源:USDA Agricul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Survey.美国农业部网站
从美国农业劳动力兼业经营的发展趋势看,由于工作机会的增加和节约劳动的技术进步(诸如机械化),减少了农业经营者在农场中的工作时间,增加了农业经营者寻求农场外工作的机会,2004年与1996年对比,美国农场主要经营者在农场内的工作时间增加了22小时,增加了1%;农场外的工作时间增加了192小时,增加了23%。配偶的农场内工作时间增加了511小时,增加了140%;农场外工作时间增加了119小时,增加了17%(表1-17)。这也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农业经营者的家庭分工状况,和中国的农户生产者一样,他们的经营目标同样是通过家庭分工来实现家庭收入的最大化。家庭中农场外收入的份额由20世纪60年代的50%上升到近10年的80%,且其中大部分是自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农场外就业也是美国农业的普遍特征。[8]
表1-17 1996—2004年美国农业经营者及配偶的农场内外工作时间

资料来源:USDA Agricul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Survey.美国农业部网站
我国也有着同样的趋势。由于机械的广泛应用,目前我国粮食生产所用的农业劳作时间已经不足半个月,如图1-15所示。农户从种到收入几乎都在是使用机械,只有前期的准备工作,中期的浇水、打农药,收获时的辅助性工作是用人工。

图1-15 近30年我国3种粮食作物每亩家庭用工天数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09)》
我国农业劳动力兼业经营是为了家庭收入的最大化。在这一目标下,以粮食生产为例,虽然种粮的比较利益低,但也是最节省劳动力的最适宜于兼营的作物品种。有几种情况可以使劳动力兼种粮食:(1)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存在着一些家庭中的劳动力机会成本较低的情况,比如家里有老人、小孩和病人需要照顾,一些劳动力不能外出打工,只能在家周边打工,附带种植粮食;(2)家庭经营的土地面积较小,可以作为附带的工作完成而不占用太多劳动时间;(3)土地的机会成本决定了一些土地没有种植其他比较利益高的作物的机会,比如旱地;(4)现有的粮食种植方式更多地利用机械,不需要太多的人工,与种植其他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水果和蔬菜相比较,更适合于兼业经营;(5)利用剩余的劳动时间附带解决口粮问题,等于增加了收入。
2012年暑假,我们对河北省9个城市中28个县(1个城市取2个县;同一城市分山区和平原县)的20个自然村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个旗4个自然村做了相关问卷调查。针对所调查村庄的具体收入情况,利用相对收入分层方式取得数据,抽取选取高、中、低收入的农户各4户,调查他们的收入和家庭经营情况。发放问卷570份,其中有效问卷549份。结果表明,无论是高收入户、中等收入户还是低收入户,兼种粮食的比例都大。在183户高收入户中,兼种粮食的有101户,占55%;在202户中等收入户中,兼种粮食的有142户,占70%;在164户低收入户中,兼种粮食的有137户,占84%。调查表明,无论是兼业农户还是弱质农业劳动力种粮的农户,小麦单位面积产量在350~500千克/0.067公顷,玉米产量平均不足500千克/0.067公顷,河北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莜麦和亚麻油产量也没有因兼业而有区别。农户在粮食种植中化肥与农药投入、种子投入和种植方式上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并且都是采用机械种植,播种和收获几乎完全实现机械化。劳动力兼业经营并不会降低粮食单产,也就不会影响到粮食总产量。
(三)农业规模经营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是我国鼓励的农业规模经营方式。规模经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弱质劳动力从事农业和农户兼业的缺点,因为农业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生产要素的投入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成为农户增收的主要手段,但是否能同时带来农产品总产量的增长呢?
仍以粮食生产为例,在农户耕种的土地面积一定的前提下,提高粮食总产量的重要途径有两个:一是提高粮食单产;二是提高复种指数。对我国种粮大户的相关研究表明,随着规模经营面积的扩大,种粮大户的单位面积产量呈下降的趋势。2008年对我国北方15个地区种粮大户的单位面积年产出量的调查数据表明:种植面积在66.7~33.27公顷的农户,每公顷产出为6763.89千克;种植面积在33.33~66.60公顷的农户每公顷产出6322.39千克;种植面积在66.67公顷以上的农户每公顷产出平均为5266.31千克。与6.67~33.27公顷种植面积的农户相比较,种植面积在33.33~66.60公顷的农户的单位面积产量下降了6.5%,而种植面积在66.67公顷以上的农户的单位面积产量下降了22.1%,如表1-18所示。显然,随着农户种植面积的扩大,由于单位面积年产出量的下降,会引起总产量水平下降。
表1-18 我国北方部分地方6.67公顷以上种粮大户单位面积年产出量

资料来源:陈洁,罗丹.我国种粮大户的发展:自身行为、政策扶持与市场边界[J].改革,2012(12):23
对安徽不同规模种粮户的调查表明,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亩产粮食水平呈下降趋势;而剔除复种因素后,随着种粮规模的扩大,亩产粮食水平则呈现上升趋势,如表1-19所示。这说明经营规模较大的农户更注重于提高每一茬种植的单位面积产量。
表1-19 2008年不同规模种植户的单产情况

资料来源:陈洁,刘锐,张建伦.安徽省种粮大户调查报告——基于怀宁县、枞阳县的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09(4):3
另有国外的研究表明[9],澳大利亚的大农场比小农场的资金利润率更高,且两者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同时研究者发现,资金利润率是农场主扩大规模的主要动力,经营规模扩大的途径主要依靠购买或租入土地,以及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但即使如此,2000—2001年农场规模动态数据表明,年内资金利润率低的农场缩减了经营面积,资金利润率高的农场扩大了经营面积,另有一些农场经营面积未变。这3类农场种植的小麦总面积不同,然而它们的单位面积产量并不与种植小麦的总面积成正比,如表1-20所示。这一数据依然不能排除种植规模对土地单位面积产生反向影响。
表1-20 2000—2001年澳大利亚农作物种植面积与单产

资料来源:Stephen Hooper, Peter Martin, Graham Love, etc.Fisher: Farm Size and Productivity, australian commodities, September quarter,2002, 9(13):497
因此,农业规模经营由于单一农户种植粮食面积的扩大,提高了农户的粮食总产量,在国家粮食保护价格政策的支持下,促进了农户增收。但可能同时存在着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复种因素此长彼消的情形,最终不是必定会提高国家的粮食总产量。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国内外的事实说明,农户不同质劳动力利用不一定会影响农业产出效率,就目前我国粮食的生产特点而言,更不一定会影响到粮食总产量的提高。由于机械的广泛应用和专业化的农业机械服务普遍发展,农业劳动力兼业经营并不一定会降低粮食单产,也就不会影响到粮食总产量。在粮食规模种植模式中,由于单一农户种植粮食面积的扩大,提高了农户的粮食总产量,在国家粮食保护价格政策的支持下,促进了农户增收。但可能同时存在着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复种指数此长彼消的情形,最终不是必定会提高国家的粮食总产量。由此得到的启示如下:
(一)我国农产品总产量水平主要由生产技术水平决定
农户投入的生产要素没有区别,因为小规模的种植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水电和机械是农户所能支付得起的投入;农户的生产过程没有区别,比如粮食生产,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采用机械化的生产方式,生产过程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要素市场商品化的情况下,农户采用的各种生产资料来自市场,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农户农业经营方式注定会影响农户的收入水平,但对土地生产率并没造成主要影响。
(二)农业规模经营方式可以让农户实现收入最大化,但如忽视单位面积产量,就不利于国家主要农产品安全目标的实现
因为在扩大规模可产生规模经济或者规模效益的前提下,农户就会依靠扩大种植规模实现总收益最大化,年单位面积产量可能会被忽视。这种外延式的规模种植模式虽然有利于农户增收,但必定不利于国家农产品总产量的提高。
(三)家庭农场制度是世界农业的普遍经营模式,不同的国家家庭农场的规模有着极大的差别
我国家庭农场制度应趋利避害,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方式,提高土地的机会成本,避免土地撂荒;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适度经营规模,以免造成规模和复种的相互抵消。
(四)农业规模种植模式可以是多样化的,不一定要把土地集中于某一大户
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农机、农技、种子、化肥及其他生产要素和生产过程的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服务,形成相对规模经营的模式。可以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自我服务形式,也可以是社会化、商品化的专业分工的农机专业大户、农业技术公益性或有偿性的服务形式。用生产要素投入和生产过程服务的技术一致性,抵消弱质劳动力、兼业化劳动力和规模种植户的要素投入与种植制度选择的差异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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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orge Fernandez-Cornejo, with contributions from Ashok Mishra, Richard Nehring, Chad Hendricks, Malaya Southern and Alexandra Gregory.Off-Farm Income, Technology Adoption, and Farm Economic Performance[R]Economic Research Report Number2007(36):1~46
[9]Stephen Hooper, Peter Martin, Graham Love, etc.Fisher: Farm Size and Productivity, australian commodities,2002, 9(3):49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