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4日 “软法的挑战”学术研讨会召开
2007年11月4日,“软法的挑战”学术研讨会举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弗朗西斯·斯奈德(Francis Snyder)教授做题为“软法与治理:欧盟的经验”的发言。他介绍了欧盟社会治理的经验及软法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期为国内的软法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他认为,在软法与硬法的关系上,软法能变成硬法、能补充硬法、也能取代硬法;软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取决于一国的政治体系、制度安排和法律文化环境。斯奈德教授的演讲不仅再次确认了软法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并切实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也强调了软法研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欧盟实践中的普适性经验,将有助于分析中国的现实问题。
日本神户大学的季卫东教授主要围绕“政府与个人之间围绕物权的博弈、交易以及独特的软法现象”展开论述。季卫东教授提出软法研究在中国很有意义,同时,季卫东教授结合国内的物权法进行了详细探讨,认为软法与硬法的整合机制将会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解决方法。同时,季卫东教授从制度设计的原理分析并总结了中国软法的基本特征:多元一体、互惠双赢、渐进思考、流程管理、舆论衡平。他提出了贯穿中国软法现象的三条元规则:一是理想的场合,拟态性质的“法自然”。二是日常的场合,全体一致的同意。三是例外的场合,有司的决断主义。
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认为,“软法的挑战”研讨会非常成功,同时也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软法的范围可以从多个纬度和层面来思考:实证法、立法、法律的适用等角度。软法的功能和作用也有很多:正作用、负作用、积极作用、消极作用等,关键是要运用多种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罗豪才教授指出,软法现象的涌现,软法研究的兴起,对传统的法理学、公法学、公法关系模式等都是一大挑战,我们应深入研究软法问题。如果说第一阶段的研究着重于“启动”,那么下阶段的研究重点就在于“深入”。罗豪才教授说,学术研究就是在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的过程中得到发展的,新问题就是我们研究的动力。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践经验为基础,借鉴前人的成果,把软法的研究推向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