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和黄伟文的“错”
2004年左右的时候,在互联网上常看到有林黄两拨粉丝的争执。这种争执的起因已经没人能知道了,但当时也许是大家都意识不到“文无第一”这个道理,所以一定要将林夕和黄伟文分出一个高下,所以,就“打”起来了。所谓的战法,基本上是互相抨击对方的词作,然后达到“羞辱”两位作词人的目的。
这其中有几个案例,让我印象深刻。
一是在2005年,杨千嬅的《Single》大碟推出的时候。里面有一首《烈女》,这首歌于杨千嬅和某男星的绯闻之际推出,打榜成绩又很好,再恰好林夕给杨千嬅写词一向掏心掏肺,所以这首《烈女》的歌词开始被人玩味。歌词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狠下心来要离开曾经(或许现在也有一丁点)心爱的男人,因为这男人实在够贱格,跟他在一起,只会折堕自己。
歌词当中的第一段,是这么写的:
很想装作我没有灵魂,但你赞我性感;很想偷呃拐骗的勾引,完了事便怀孕。然后便跟你,跟你到家里去扫地,让情敌跟我讲恭喜,放弃是与非,与魔鬼在一起。
这段里,被人激烈抨击的,是那句“完了事便怀孕”。有好事者觉得,林夕这么写歌词,非常容易教坏细路(小孩)。听杨千嬅的少男少女们看到这样的故事,对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还有一个案例,是黄伟文的《心急人上》。这是当时黄柏高在金牌娱乐打造的女子组合Cookies的出道主打歌,写的是小女孩对男孩的爱慕与冲动,和Twins的《女校男生》、《明恋暗恋补习社》、《爱情当入樽》等歌有异曲同工之效。
歌词的开篇一段是:
又不是80年代,寂寞芳心的爱,还穿起新装、安守家中、等候来电、等他爱,礼拜六为何难放胆?走得开!
这歌词出街的时候,被人抨击的重点有两个。第一个是黄伟文曾经在《十年选》里提到的,“又”字不符合行文规律,被专家们抨击;然后,是歌词内容。80年代,女孩们只能矜持地在家里穿好衣服,等着男孩的电话,才能出门,和他谈恋爱。有好事者指出,80年代完全不是这个样子,其实要比现在开放得多;特别是那时候追明星、购物、排队买演唱会门票……女孩们永远是最疯狂的那一拨人。所以,黄伟文的这段歌词完全是在胡扯!
我再举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例子,即2005年林夕写给古巨基的《明星》。这是出现在专辑《星战》里的一首歌,这张专辑的歌名都很有趣,《天才与白痴》《一生何求》《纯真传说》《甜蜜蜜》《Monica》……发现共同点了吧?都是曾经的粤语金曲。这张概念碟的主打概念,就是粤语金曲的新唱。林夕包办全碟作词,这首《明星》有叶德娴、张国荣的珠玉在前,林夕换了一个角度去写它。同时,因为这首歌是当年亚洲游戏展的主题曲,所以还带着一点点幻想的色彩。
歌词里,林夕这样去写:
星,在半空中悬挂,远古中悬挂;旁边是人马,在我的望远镜如画。
林夕是用那些离我们很多光年的星星,来写从小到大,对梦想的追寻。到了副歌:
离别了烦嚣,去赏星好吗?土星闪一下,人们经已几千千亿个刹那……
林夕借着土星的闪烁,来阐述一个道理:当星星闪一下,我们看到那一刻的时候,人类已经过了许多年。所谓沧海桑田,不外如是。所以,才要更加珍惜身边的幸福。
不过,好事者们抓住了林夕的漏洞:土星这颗行星,从来就不会闪!而且,土星即便会闪,离人类也根本不是千亿光年那么远。所以这完全是不懂天文学的林夕的异想天开!
——以上三个案例,都是林夕和黄伟文的粉丝互相攻讦的几段令人难忘的故事。那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两位词人的粉丝派别分明,水火不容。回过头来猜测,这段故事也许和当初黄伟文与杨千嬅的隔阂有关。所以很多人开始寻找林夕和黄伟文不和的证据,例如颁奖典礼上不在一起啊,某次访谈黄伟文说已经很多年没和林夕吃饭了啊,共同出席某派对两人都没有打招呼啊……
如今,这些所谓的隔阂,都已经证明只是歌迷的“一厢情愿”而已。两位伟文的合作虽然不能叫亲密无间,但的确相得益彰。但凡由他们二人联手包办歌词的大碟,几乎都是上佳之作,例如上面提到的《Single》(杨千嬅,2005),还有《The Line UP》(陈奕迅,2002)、《情意结》(陈慧娴,2003)等等。而且,他们还曾经联手,用一首歌曲的国粤语版本,串联起一个故事。
2003年,在陈奕迅的《黑白灰》大碟里,结尾有一首黄伟文填词的爵士曲风的歌曲《Last Order》。这首歌讲述一个在深宵酒吧里喝醉酒的男人的喃喃自语。
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在酒吧里对着客人和酒保说着“那男子”一晚上被两个女人甩掉的经历,其中包含了一个未婚妻远走高飞和一个一夜情未遂的案例。或许是男人说的声音、动作太大,把其他客人都吓跑了,于是只剩下酒保听他唠叨。这里面更有趣的是结尾,男人喝醉了酒,终于说出了真相:“……就像我的未婚妻……”不过说到这里,他立时就醒,赶紧掩饰:“对不起!好像说成是我的样子。”
而在数月后发行的《Live For Today》粤语大碟里,《Last Order》摇身一变成为《New Order》,作词由黄伟文变成林夕。这次歌曲里的主角,从国语版的醉客,变成了粤语版里的酒保。这酒保,就是国语版里醉客倾诉的对象。
国语版里的酒客还想喝酒,酒保劝他别喝,换成了雪碧;然后,酒保开始说自己的故事,来开导那个酒客。说着说着,或许酒客已经昏睡过去,所以酒保也开始了旁若无人的感慨:我这六年来,天天听酒客自语自言的怨气震天,我越听越厌却还是得笑着前来,逐一敷衍。随和像我,也真的少见!
说下去,酒保也开始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人并不是因为有钱才会开心,可是这道理,她却不懂,怪我只是一个打工仔,于是不再跟我喝这西北风。不过我当天就加班,然后又去找新工作,因为我知道我靠双手能闯出一片天。例如现在,我给你调的这杯鸡尾酒,也是下了我不少功夫的。既然和你聊得这么投缘,就免费送给你喝吧!
故事的结局,是酒保的理想:钱攒多一点,明年,开间花店,让我开始我的新生活……
在酒保的一声叹息里,这出酒吧发生的舞台剧,渐渐落幕。
这可以说是港乐史上一次前所未有的合作,而且,很有可能是在黄伟文和林夕并未商量好的情况下,黄伟文写了自己的故事,而后林夕再根据黄伟文的故事引申发挥。
时至今日,这段故事依然被我所津津乐道,因为它确实充满了不可意味的乐趣。每一个故事里的角色,都是有生命的,而优秀的作者,更会让这种生命延续下去。黄伟文和林夕铺排了故事,陈奕迅作为演员来进行演绎。在《Last Order》里,陈奕迅的声线慵懒而颓废,扮演着那个落魄的酒客;在《New Order》里,陈奕迅的声线谦卑而沉稳,扮演着那个心怀明天的酒保。看着文章的你若是不知道这段故事,赶紧把两首歌合并在一起听一次吧,一定会感受到黄伟文、林夕与陈奕迅联手打造的这段酒吧故事的乐趣。
最后,再回到本节一开始的那三个“错”上面:
一、烈女的怀孕,只是“很想”而已,并不是真事。而这很想,在接下来的副歌里,也被全盘否定。最后结尾的那两句“呸!呸!”更是神来之笔,把烈女的性格展露无遗——她,绝对不是那个会勾引你,折堕自己的可怜女人;
二、80年代只是一个指代,写成60年代、70年代有何不可?更重要的是,黄伟文又没指定是什么样的地区、什么样的家庭,你难道找不出身边有朋友,是被管得礼拜六都不能出去玩的那一类吗?
三、关于土星是否闪、闪一下是否亿万光年的问题……请没有文学细胞者不要来听这首歌,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