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讨论:新生代以行动呼唤新体制
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具有了老一代农民工所不具备的诸多新特点。他们受教育程度高,与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更认同工人和城市人身份,生活方式具备了城市特征,而且权利意识更强,主动争取利益和权利。然而,作为历史和制度的产物,“拆分型农民工生产体制”仍然表现出顽固的刚性,身处其中的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仍然继续承受低工资福利,面对制度性歧视、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等问题。
这种“新工人”与“旧体制”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必然导致冲突。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抗争事件、“以脚投票”式的高工作流动性等现象已经昭示,旧体制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在用行动呼唤体制变革。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第一代农民工尊严和幸福、甚至健康方面为代价的基础之上的。“拆分型生产体制”正是保证这样一种以剥夺农民工为特征的发展模式的重要制度基础。这样一种体制安排不仅有违公平正义,而且在当前中国人口变迁和发展模式转型的背景下,也正在失去其现实性。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以自身的行动表达了对这样一种体制安排的抗议。从根本上废除拆分型农民工生产体制,赋予他们平等的公民权利,实质推进农民工产业工人化和市民化,已经迫在眉睫。
近几年,有关农民工问题,已经开展了若干方面的工作,比如允许社保接续,部分地区开展了取消户籍制度的试点,等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远远不够。虽然农民工工资有所提高,但难以满足逐渐增加的各类花费支出,增长的收入被不断上涨的房租、物价侵蚀,维持型的收入水平难以支撑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某些福利待遇仍然与户籍挂钩,难以覆盖到农民工;社保接续难以转走企业上缴部分;等等。以身份差异为标注的拆分型生产体制依然延续。
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农民工生产体制下,工人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农民工在此方面更是处于弱势地位。这直接造成在劳动关系中农民工无法有效凝聚利益诉求,难以与资方进行均衡的博弈,利益受侵害、维权困难的困局未有明显扭转。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由此造成的矛盾冲突已经普遍表现出来。
这些结构性矛盾造成这个群体的“无根性”特点。从某些迹象来看,他们的不满正在逐渐积累,如果拆分型体制无法改变,一旦经济出现停滞或衰退,更可能成为“愤怒的流民”,社会秩序必然受到严重冲击。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正视的问题。毫无疑问,废除农民工生产体制是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基本方向。我们可以将着眼点放在“农民工工业公民和社区公民身份的落实”上。
在工厂中落实农民工的“工业公民”身份。“工业公民”是指工人在工厂中不仅仅是劳动者,受到经理层的管理和约束,而且还享有“公民权利”,有权就自己的工资、工作条件和其他相关问题提出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集体议价机制。在当前的农民工生产体制中,集体议价机制的缺失导致农民工的工资水准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准状态,难以反映市场用工情况、物价水平、企业利润状况等方面的变化,阻碍了工人通过程序实现自身利益。课题组发现,从现在开始逐步为新生代农民工着手落实“工业公民”的权利已有可行条件:①工人自身素质有极大的提高。很多工人开始利用互联网和各种关系网络获取企业和行业相关信息、查询法律知识并认真汲取其他企业的工会运作和集体谈判经验。②基于经济诉求的行动更容易保持在和平、理性、可控的状态。在课题组搜集到的农民工集体行动案例中,经济目标都非常明确,不符合企业利润状况的加薪要求和激进的政治诉求很少。③法律和市场是工人行动和谈判的两根准绳。工人在行动过程中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行动方式有没有违法;在提出诉求和进行集体谈判时,往往将物价和生活成本、同行的工资水准、市场用工状况、企业利润等指标作为最重要的依据。工人集体议价机制的实现,将是实现程序上的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同时,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变还将进一步促进消费,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在城市中落实农民工的“社区公民”身份。“社区公民”身份主要指农民工有权享受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各种社会福利。这包括农民工及其子女有权在城市中平等地享受包括教育、医疗、住宅等在内的各种公共服务。要完全实现农民工的“社区公民”权利当然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能逐步推展,但是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制度安排的考虑和各项具体的政策设计。近几年农民工与本地人之间爆发的一些剧烈的群体性冲突已经表明:为根本化解当前困境,为新生代农民工落实此种“社区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已是一项不容拖延的任务。
改革已经进入第四个十年,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都要求全社会正视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人口变迁的历史背景下,人力成本的上升已经是现实情况,统筹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备了现实条件。只有彻底改变农民工生产体制,才能使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生力军的农民工群体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幸福,才能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如果能够顺势而为,推进相关体制变革,将会为促进城市化进程、培育产业工人、提振内需、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起到积极作用。而延续旧体制,相关改革措施无法取得落实,将会拖延经济结构转型进程,并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