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安全管理(第三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五节 安全管理原理

一、安全管理公理(Safety Management Axiom)

公理是事物客观存在及不需要证明的命题。安全管理公理可理解为“人们在安全管理实践活动中,客观面对的、并无可争论的命题或真理”。安全管理公理是客观、真实的事实,不需要证明或争辩,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具有客观真理的意义。

1.第一公理:生命安全至高无上

即生命安全在一切事物中,必须置于最高、至上的地位。该公理表明了安全的重要性。“生命安全至高无上”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和整个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客观真理。对于个人,生命安全为根,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对于企业,生命安全为天,没有生命安全,就没有基本的生产力;对于社会,生命安全为本,没有人的生命安全,社会不复存在。生命安全是个人和家庭生存的根本,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无论是自然人和社会人,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政府管理者,都应该建立安全至上的道义观、珍视生命的情感观和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人的生命安全必须高于一切。

2.第二公理: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

即事故及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取决于安全风险因素的形态及程度,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该公理表明了安全的本质性或根本性。安全风险是事物所处的一种不安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将可能导致某种事故或一系列的损害或损失事件的发生。事故是由生产过程或生活活动中,人、机、环境、管理等系统因素控制不当或失效所致,这种不当或失效,就是风险因素。理论上讲,事故都是来自于技术系统的风险,系统能量的大小决定系统固有风险,系统存在形态和环境决定系统现实的风险。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及其状态决定安全程度,安全程度或水平决定避免事故的能力。

该公理表明了安全的本质性或根本性,明确了安全工作的目标,指出了如何实现对事故有效预防的方向。

3.第三公理:安全是相对的

即人类创造和实现的安全状态和条件是动态、变化的,安全的程度和水平是相对法规与标准要求、社会与行业需要存在的。安全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安全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安全的相对性是安全社会属性的具体表现,是安全的基本而重要的特性。这一公理表明了安全的相对性特征。

安全科学是一门交叉科学,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针对安全的自然属性,从微观和具体的技术对象角度,安全存在着绝对性特征。从安全的社会属性角度,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事物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状态的描述,安全的相对性是普遍存在的。绝对安全是一种理想化的目标,相对安全是客观现实。相对安全是安全实践中的常态,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应有相对安全的策略和意识。应对安全的相对性,就需要有如下策略:要建立发展观念;要树立全过程思想;要具有“居安思危”的认知。

4.第四公理:危险是客观的

即在社会生活、公共生活和工业生产过程中,来自于技术与自然系统的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客观性决定了安全科学技术需求的必然性、持久性和长远性。该公理反映了安全的客观性属性。人类需要发展安全科学技术,这是因为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面对各种自然系统和人造系统的客观危险性和危害性,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危险性越来越复杂,危害性越来越严重。辨识、认知、分析、控制危险性,消除、降低、减轻其危害性,就是安全科学技术的最基本任务和目标。

根据该公理,首先应充分认识危险或危险源,只有在充分认识危险的基础上,才能分析危险,进而控制危险,消除危害,避免事故灾难的发生。

5.第五公理:人人需要安全

即每一个自然人、社会人,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都需要和期望自身的生命安全,都需要安全生存、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是人类社会普遍性及基础性的目标。安全是人类生产、生存、生活的最根本的基础,也是生命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人类从事任何活动都需要安全作为保障和基础。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社会人,生命安全“人人需要”;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员工,安全生产“人人需要”,因为安全保护生命、安全保障生产。反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安全是生命存在的基础。

该公理表明了安全的普遍性或普适性,即人人需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共享安全。

二、安全管理定理(Safety Management Theorem)

定理是指事物发展的必然要求或必须遵循的规律,定理可基于公理推导得出。安全管理定理是基于安全管理公理推理证明的安全管理活动的规律和准则。安全管理定理为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和公共安全管理活动提供理论的支持和方向引导,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或安全科学监管的实践具有指导性,是安全管理活动或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必然规律及基本准则。

1.第一定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即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中,时时处处人人事事必须“优先安全”“强化安全”“保障安全”。对于企业,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必须“安全第一”“安全为大”。

“安全第一”这一口号,起源于1901年美国的钢铁工业时代。百年之间,“安全第一”已从口号变为公共安全基本方针,成为人类生产活动,甚至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安全第一”是一个相对、辩证的概念,它是在人类活动的方式上相对于其他方式或手段而言,并在与之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该定理要求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哲学观;第二,要做到全面的“安全第一”;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等基本矛盾与关系。

2.第二定理:秉持事故可预防信念

即从理论上和客观上讲,任何来自于技术系统、人造系统的事故发生是可预防的,其灾难导致的后果是可控的。

对技术系统从设计、制造、运行、检验、维修、保养、改造等环节,从人因、物因、环境、管理等要素出发,甚至对技术系统采取管理、监测、调适等措施,对技术存在条件、状态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实现对技术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实现对事故的防范。对于来自于自然的灾害,目前我们还不能阻止其发生,但可以预测、预警和应对,规避其后果的严重性。对于人为故意的社会事件灾难,更是可以从社会风险因素出发,消除其发生的基础和原因,从而避免社会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事故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是,作为社会主宰者的人类,秉持事故可预防的信念,在不断地与事故博弈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更应该继承前人的智慧,秉持事故可预防的信念,向着“本质安全”以及“零伤害、零事故”的目标迈进。

3.第三定理:遵循安全发展规律

即人类对安全的需求是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人类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是不断提高的;人类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要以安全发展为基础,只有安全发展,才能有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和持续发展。安全发展是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程度越高,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命与健康保障的要求愈为强烈。安全发展是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程度越高,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命与健康保障的要求愈为强烈。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实现安全目标的不断提升。

该定理告诉我们,安全是发展的过程,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安全,看待安全的各个环节:一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二是要实现安全目标的不断提升。

4.第四定理:把握持续安全方法

即安全是一个长期发展的、实践的过程,在任何时期从事安全活动,都要注重安全理念和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寻求安全与资源的最优化匹配组合,把握持续安全的方法。在从事安全活动时,就应该树立持续安全的理念,把握持续安全的方法,来适应发展环境的变化和人们需求的变化。危险是客观的,安全是永恒的。曾经的安全并不代表未来的可靠,不能用过去式状态来肯定当前的状态。安全是在不断发展的,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经济水平条件下,安全的内容是不同的,因此,注重安全理念和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寻求安全与资源的最优化匹配组合,不断完善和改善安全管理标准。只有把握持续安全的方法,才能有效地控制系统危险,保证系统安全。

5.第五定理:遵循安全人人有责的准则

即安全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当责,坚持“安全义务,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全员安全责任的网络体系,实现安全人人共享。人人需要安全,那么人人就应该参与安全,为安全尽责。这里“责”应当理解为“责任心”“安全职责”“安全思想认识和安全管理尽责”等。不论何人,都应该对安全尽责,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以及“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社会安全我尽责”的安全氛围。安全是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从生活到工作都离不开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小瞧任何细微的疏忽,时时刻刻以“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来要求自己,对待周围有可能发生危险的事物采取谨慎科学的态度,以安全为第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