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在美国
ham指一种喜欢当众表演的外向型人物——
包括演来过分夸张的次等角色,
技术不大高明的业余演员,
以及任何在公共场合爱出风头的人物。
某戏子演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Hamlet),
技艺不高,第二天报上剧评家用双关语讥之曰:
“He supplied the ham in Hamlet.”
五六十年前,华侨和留学生同乘“大来”(Dollar)公司轮船横渡太平洋,两者之间所不同的是华侨乘三等舱,食“唐餐”;留学生乘头二等,吃西餐。“高等华人”的留学生每餐面对装潢精美的“大菜单”,往往瞠目结舌,不知从何点起,有时一点会点出两道汤,三样肉,只好囫囵吞下。其实美国阔气餐馆的菜式多半是用法文缮写,一般美国佬也只好用手指指点点,食而不知其味。
谈起国际食经,美国甘拜下风,最多只比英国稍胜一筹。这些年来,如果没有法国菜、中国餐,美国人上馆子恐怕会无所适从。可是在美国住久了,也渐渐能欣赏几样道地的美国饮食。早餐咖啡烧得香喷喷的,电气灶上煎蛋和火腿(或腌肉)哔哔剥剥作响,令人视听上已够满足,吃饱肚皮更不用说。野餐烘着吃的“热狗”(hot dog)和汉堡饼(hamburger),非常平民化;餐馆里又贵又厚的“纽约牛扒”(New York Cut),在炭火上现烤现吃(charcoal broiled),不但大快朵颐而且营养丰富,乃是食欲方面最高的享受。
本篇照例侧重日常话语里面假借食物的字眼(比方“番茄”tomato指粗俗而妖艳的女性)而不是正面讲解美国人的饮食。但是饮食本身也是美国生活中一个主要部分,自然不能不兼及。
有个笑话说,一位刚到美国的菲律宾学生在哥大书店附设的小吃吧(snack bar)坐下来吃早点。女招待在柜台后面招呼,第一位顾客只说了一个字:“English.”(英吉利);第二位顾客正在看报,头也不抬、喊了一声:“Danish.”(丹麦);轮到了他,不知究竟,只好硬着头皮招认道:“Filippino.”(菲律宾)。谁知女招待并不是请教籍贯,而是问大家早餐要吃什么!English即toasted English muffin,一种烧饼式的圆面包;Danish即Danish pastry,普通用果酱或蛋挞为馅的甜面包;两者都是简便的早餐食品。那两位老主顾匆匆忙忙,习以为常,把名目给叫得简单化了。
我自己就很爱吃“丹麦式甜面包”,无论早点或下午茶用都很好。但此一名称想必是美国东部专用的。我家搬到旧金山住,初到时觉得一切新鲜,在美国大城小市千篇一律的情形之下,三藩市的景物有多多少少的不同。公寓里安顿下来还没有起炊,第二天早上到转角一家“药房”小吃柜台上去吃早点。墙上招贴写道:“精美早餐:咖啡——蜗牛——35¢”。我们见了心中暗自纳罕,即使金山湾区特产海鲜,拿蜗牛来当早点也未免过分!你道怎么?原来本地人把Danish pastry叫做snails(蜗牛),取其象形,因为这一类甜面包,状圆,做得像螺蛳卷一样。
咖啡是美国人的主要饮料,每天三餐必喝,中间还要把工作中断,享受所谓“咖啡休息”(coffee break),无论怎样忙也要放下手来喝杯咖啡。咖啡的代名词叫做java(爪哇)——也许早年美国人用的咖啡豆来自该地。现在咖啡主要的产地是中南美国家,但“爪哇”一词仍沿用,多半出诸粗鲁工人之口。深更半夜,公路旁通宵营业的小馆子里,卡车夫叫道:“Cupa hot java! ”(来杯热“爪哇”!),染金发的女堂倌朝里边喊道:“Draw one! ”(抽一个!)那并不是要“抽”什么“头钱”,而是叫“咖啡一客”!源出旧时店里酒保扭开木桶龙头“抽出”一樽啤酒的动作。
美国人自命讲究喝咖啡。幽默家威尔·罗杰士曾有两句话讥笑英国咖啡的蹩脚道:“Why do the English drink so much tea? You should have tasted their coffee! ”(为什么英国人喝那么多的茶?你尝一尝他们的咖啡就知道了!)
小时候在上海听人说,打耳光叫“敬伊五支雪茄”,踢人一脚,叫“请伊吃外国火腿”。火腿在俚语中别饶风味。英语ham指业余短波无线电员(radio amateur),早已通用;此外时常听到而足以使人“发松”3的,是用此字指一种喜欢当众表演的“外向”型人物——包括演来过分夸张的次等角色,技术不大高明的业余演员,以及任何在公共场合爱出风头的人物——用做名词、动词或形容词均可。
He's just a great,big ham.(他不过是一只“大火腿”而已。)
He started hamming it up.(他开始“火腿”起来。)即嬉皮涎脸,老着面皮做戏之谓。
He's a ham actor.(他是一个“火腿”型的演员。)某戏子演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Hamlet),技艺不高,第二天报上剧评家用双关语讥之曰:“He supplied the ham in Hamlet.”(在《哈姆雷特》戏中他提供了“哈姆”)——“哈姆”谐音“火腿”也。
腌肉(bacon),切成薄薄一条一条的,与鸡蛋同煎,当早餐吃较火腿更为普遍。美国人有一句成语bring home the bacon(把腌肉带回家),原指当家的出外挣钱养活家小,后又泛指做任何事情成功,获得成果;可见某一时代腌肉是新大陆殖民家庭的主要肉食。
中国话骂人“浑蛋”、“坏蛋”,美语也说bad egg(坏蛋),不过还有good egg(好蛋)的说法,倒是中文所无。
“蛋头”(egghead)的称呼,自1952年民主党史蒂文生首次竞选总统时起,开始通用,象征智识分子搞政治。有人问史蒂文生“蛋头”究竟是怎样一类的人物,他答说假使一个人称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为阿瑟·米勒夫人(Mrs. Arthur Miller),这个人就是“蛋头”。换句话说,就是迂腐不堪。
在戏剧和娱乐界,to lay an egg(下了一个蛋),即演出成绩恶劣,不受观众欢迎之意。例如:Bob Hope laid a few eggs at this year's Oscar ceremony.意谓专会说笑话的谐星鲍勃·霍甫(Bob Hope),主持今年奥斯卡金像奖时一连几炮都没放响。
在美国小馆子里叫一客煎蛋,人家会问你要怎样煎,是要sunny-side up(太阳朝上)还是turned over(翻身);前者只煎一面,朝上的一面蛋黄如日方中,后者则是两面都煎。“太阳朝上”一语亦有劝人乐观、笑口常开的意思。有声电影初发明时就有一出歌舞片名叫Sunny-side Up,译作《阳光随处》。
外国煎蛋不如中国人的“荷包蛋”,因为荷包蛋不但翻身而且加了酱油煎,其味特佳。同样地,美式“炒蛋”(scrambled eggs),我们吃起来总不对劲。第一,用牛油炒蛋,吃到嘴里感觉恶心。第二,美国人炒蛋还掺上牛奶,弄得稀里呱叽,不如中国炒蛋可以炒得又松又黄。可是英文有句老话说得好:You cannot unscramble an egg.(蛋炒了不能还原。)大有“覆水难收”或“木已成舟”的意味。还有一句话说:You cannot make an omelet without breaking eggs.(要想做蛋饺不能怕打破鸡蛋),意谓要想做成一件事就要有决心采取必要手段,不能畏首畏尾。omelet或omelette,制法如蛋饺或蛋饼,中间夹以火腿丁、乳酪或果酱,用作午餐比较适宜。
中国人在饭桌上彼此打趣,“吃豆腐”、“吃醋”永远是引人发噱的妙语。豆腐是万应的食品,《笑林广记》里有“豆腐是我的命”的笑话;豆腐相等于西洋食品中各种奶油成品。乳酪是多半中国人不爱吃的,但美国人继承了欧洲祖先名目繁多的乳酪而甘之如饴——如多孔的瑞士乳酪(Swiss Cheese)、蓝色乳酪(Blue Cheese)、林白格乳酪(Limburger)等等——有的臭气熏天,不亚于臭豆腐、腐乳、或美国人目为“千年蛋”(thousand-year eggs)的皮蛋。
“乳酪”(cheese)一字借用到其他场合的,有“Cheese it,the cops! ”自1810年代以来即有此语,系街头顽童以至歹徒,正在做得好事,忽然瞥见警察老爷来巡,彼此警告,一哄而散的口号。惊叹词cheese it是否从Jesus脱胎而来,不得而知。总之,无法翻译。
同样,“Say cheese.”一语,系摄影师拍全体照时惯发的号令,用意在使大伙儿面带笑容,因说cheese一字,发音时不得不龇着嘴、露出两排牙齿、作微笑状。
关于乳酪,最值得玩味的一词是“乳酪蛋糕”(cheese cake)。这是犹太人特制的一种点心,外壳烘黄,中间又厚又软,乳白色的干酪,咬上去香甜可口。以“乳酪蛋糕”比喻暴露大腿的苗条美女,由新闻从业人口中的术语推而广之,后来普遍传诵,早已无人不晓。起源是1920年代,女明星、交际花等新闻人物欧游归来,在海轮甲板上接见记者,掀起裙子、跷起大腿,斜坐栏杆上挥手让摄影记者猎取魅人的镜头。记得早年英籍艳星玛迪琳·凯罗演出牺牲色相的这一幕,与饰演记者的油滑小生麦茂利(Fred MacMurray)有以下的一段对白:
她:“Why do people call it cheese cake? ”
(为啥人家叫乳酪蛋糕?)
他:“Because the public eats it up.”
(因为人们看了就一口吞下去。)
秀色可餐,中外一理。眼见尤物招摇过市,馋涎欲滴的色狼会惊叹一句:What a dish!(多么漂亮的一碟菜!)或Some tomato(!好一个西红柿!)一面舔嘴咂舌作yum-yum声。
中国人饭后爱吃水果,欧美人士则甜点心不可或缺。水果在美语中往往有额外的涵义,姑举几个例子:
lemon(柠檬)。一部簇新的汽车,忽然发生毛病,机件不灵,这部车子就叫做“柠檬”。又泛指一切机械或电子商品中偶尔发生故障不中用的。
peach(桃子)。妙龄美女,艳若桃李:She's a peach of a girl.一切美好人物与事物的统称:You're a peach!(你太好了!)That's a peach of a book.(那本书美极了。)
cherry(樱桃)。有伤大雅的切口,指“情窦未开”的处女。亦可用来象征一切美好的东西,如流行歌曲有词曰:Life is just a bowl of cherries.(人生好比一盘樱桃。)
banana(香蕉)。banana!(香蕉!)或banana oil!(香蕉油!),骂人“胡说”的惊叹词。“头号香蕉”(top banana),戏园——尤指脱衣舞戏园(burlesque)——挂头牌的丑角。等而下之,还有“二号香蕉”、“三号香蕉”的名目。
apple(苹果)。Applesauce!(苹果糊!)与“香蕉油”同义之惊叹词,极言其不信也。apple-polish(动词:擦苹果),源出小学童从家里带苹果到学校去讨好老师。后来把苹果擦得雪亮,即谓敷衍或奉承(相等于吴语“灌米汤”),如逢迎上司,巴结要人等行为都是。近年来较为通用的同义语有butter up(涂牛油)。标准英语中有 She's the apple of his eye.(她是他眼中的苹果)一语,仿佛父亲钟爱女儿如掌上明珠,足见苹果之可贵。还有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每天吃一个苹果,医生就不会上门。)足见苹果之有益健康。
甜点心分“糕”(cake)和“饼”(pie)两大类。提起蛋糕,历史上遗臭万年的是法国革命时代玛丽·安东妮(Marie Antoinette)那句荒唐之极的话。听说老百姓饿得没有面包(bread)吃,这位养尊处优的皇后说:Let them eat cake.(让他们吃蛋糕好了。)
近代也有哲言道:Men can't live by bread alone.(人不能单靠面包生活。)意谓精神食粮也同样重要,但谑者可以回道:“那么吃蛋糕好了。”或“那么(在面包上)涂些黄油或者果酱好了。”用蛋糕来作比喻的至理名言莫过于“You can't eat your cake and have it, too.”(你不能又要吃蛋糕,又要兜着走。)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天下不知有多少人一心只想两全其美,结果顾此失彼,两头落空,都是犯了“又要吃、又要兜着走”的毛病。
总之“蛋糕”意味着一切香甜可口的东西。“吃蛋糕的人”(cake-eater),指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一句通用的赞叹语:You take the cake!(蛋糕是你拿的!)意谓你可称第一,压倒一切,相等于“你真棒!”语源竞赛时获冠军,以蛋糕为奖品。又可引申为惊叹别人非常特别,有独到之处的讲法,相等于“你真绝!”
至于pie,那是一种烘焙的圆形馅饼,上头的一面敞开,塞满煮熟的果子。中文向无定译,以前北方和上海的西点铺有译音作“派”或“排”的,广东人则译作“批”;还有小型而用奶油鸡蛋做馅的custard pie,音义合译作“蛋挞”——“挞”想系tart之谐音。
押韵语pie in the sky(天空中的“派”),可望而不可食,与“画饼充饥”一语遥遥对照。有人用以讥讽……憧憬远景的政权,一味答应人民将来会有多么多么美好的生活而始终不能兑现,谓之pie in the sky by and by(天空中的“派”,等一等才上嘴)。
果子“派”最受欢迎的几种是苹果、樱桃、桃子、柠檬、“黑莓”和“蓝莓”。除了让胖大姊餍足之外,根据早年卓别灵大闹“企士东警察”的滑稽短片,巨型的蛋挞还可以用来迎头痛击,扔到敌人脸上稀里糊涂、糟糕一码事!可是苹果派仍旧是美国家庭世代相传的正宗甜食,有谚语为证:Everything in apple-pie order.(凡事整整齐齐,像苹果派一样。)按照美国人的传统,“苹果派”和“母亲”同被认为社会上神圣不可侵犯的两种观念。
拿美式烹调与中国的相比,最不及格的就是蔬菜。中国人家常便饭,菜根都香,美国家庭主妇有本事把任何蔬菜煮得稀烂,令人难以下咽。有时父母劝子女多吃点素菜,于身体有益,引起孩子们的反感。1920年代幽默杂志《纽约客》(The New Yorker)登过一张漫画,下面有两行说明脍炙人口,传诵很久。画的是年轻摩登的母亲在哄女儿吃菠菜,骗她说这不是菠菜,是芥兰。小女儿回嘴道:“I say it's spinach,and I say the hell with it! ”(我说是菠菜,我说滚它妈的!)从此以后“菠菜”(spinach)一词在美语中泛指“要不得”的东西。
“It's broccoli, dear.”
“I say it's spinach, and I say the hell with it.”(《纽约客》杂志1928年12月8日刊)
比方某女作家写书,批评时装业为了牟利而鼓励女性争奇斗艳之无聊,书名就叫《时装是菠菜》(Fashion is Spinach)。瞧不起任何东西,都可以骂它一声:That's spinach!(简直是菠菜!)
等到1930年代,我在密苏里念书时,有一天看见《圣鲁易邮报》社论版以轻松的文笔调侃号称全世界出产菠菜的中心,德克萨斯州的水晶城(Crystal City)。我看了那篇社论后,一时兴起,在本地的《密苏里人日报》上投了一篇游戏文章的稿,替菠菜辩护,文中引乾隆皇帝下江南的故事。据说御驾到了某地用膳,乡下厨子拿不出山珍海味,只好做出一盘菠菜豆腐。皇上吃了大为欣赏,问起是什么佳馔,左右不敢据实奏报,只好美其名曰“麻雀蛋、红嘴绿鹦哥”。所以我对美国读者下个结论说,“不在乎吃什么,而在乎怎么吃”;有了中国人的烹调艺术,连粗菠菜也够得上皇帝吃。
美国农作物中以玉蜀黍(corn)为大宗,每年出产五十五亿蒲式耳(bushels,容量单位,一浦式尔约35.2383公升)。美国人不但以玉米佐餐——带杠子的玉米(corn-on-the-cob)煮熟了啃着吃,像吹口琴一般,小孩子最高兴吃——而且拿来当饲料养肥猪,间接增加肉类的产量与品质。中西部的几州叫做corn-belt(玉米地带)。1959年苏联首领赫鲁晓夫访美,目的之一就是到爱荷华(Iowa)农庄去参观玉米生产。在日常用语中,cornfed(吃玉米长大的)意思是肥肥胖胖的乡下男女。推而广之,形容词corny(玉米样的)代表庸俗、乡气,尤指人说起话来“老憨”,或是音乐、娱乐等方面俗气不堪的演出。Youths these days think songs like “Home, Sweet Home”are too corny for words.(现在的青年人认为“甜蜜的家庭”这一类的歌曲简直太俗气了。)乡下佬被人尊称为cornball(玉米团)。
钞票通常是绿色印制的,因此美语中许多绿色或白色的蔬菜,如做“沙拉”(salad)的生菜(lettuce)、爱尔兰人煮咸牛肉吃的卷心菜(cabbage),和上面被小女孩所唾弃的菠菜,都可用来做纸币的代名词。He has a pocketful of the green stuff.(他口袋里装满了绿的东西。)即装满美钞。
相反的,极小数目的钱则目为“花生米”(peanuts)。如:Before he made a hit he was working for peanuts.(他没有走红之前,薪水少得像花生米一样。)意谓少得可怜。
“干果”(nuts)是一种温和而略带幽默口吻的骂人语。骂人“神经病”或“傻瓜”,都可叫声“Nuts! ”四五十年前有一句口头禅“Nuts to you! ”表示对方的意见极为荒唐,绝对不予考虑。
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有名的“凸地之役”(Battle of the Bulge),德国将领通知美军不如趁早投降,美国麦高烈夫中将的答复就是“Nuts”一字,至今传为美谈。
美国人盛赞中国朋友请起客来有所谓“满汉全席”,一道一道的菜肴吃不完。中国酒席,往往先有小碟杏仁,最后才用羹。相反的,美语形容丰富的筵席,应有尽有,曰:Everything from soup to nuts.(从汤到干果一应俱全。)因为西餐第一道是汤,吃到末尾,甜点心用完之后,才拿出腰果(cashew)、山核桃(pecan)、澳洲坚果(macadamia)等贵重的干果来咀嚼,同时饮一点白兰地或各种餐后甜酒(关于饮酒,另有一大部词汇,只好留待以后再谈)。
富裕社会自有富裕社会的问题。美国人的超级市场里鸡鸭鱼肉、罐头冷藏,要啥有啥;胖太太一面拼命数着“卡路里”企图减肥,一面偷吃巧克力糖。近年来“卫生食品”、“有机食品”、“自然食品”等等充斥市面,又是一阵狂热。如果美国人真能这样严格地改变饮食习惯,总有一天本文所引的食品辞藻会失掉它们的意义的。
* * *
美国人的英国祖先早就有“派”吃,不过多半用肉类做馅,如有名的“牛肉腰子派”(beef-and-kidney pie)等。
英国童谣《六便士之歌》唱道:“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 baked in a pie.”(二十四只乌鸦烧在派里吃。)不过英语惯用的一句话,形容“吃瘪”、“认输”叫eat humble pie(吃卑贱的派),这种饼就不知道是用什么来做馅、滋味如何了。
美国人也吃“卑贱的派”,此外还“吃乌鸦”(eat crow)或“吃煮熟了的乌鸦”(eat boiled crow),也包含认错、认输、甘拜下风、当众道歉和赔不是等意,可见乌鸦滋味的确不好受。
关于“派”,美国话还有两种用法:一是easy as pie(容易得像派一样),指做一件事易如反掌;一是sweetie pie(小甜饼)。当面喊情人的亲昵称呼,有如“甜心”,可能口吻比较狎慢、轻浮一点。
* * *
把意大利香肠(bologna)读成boloney或baloney,有“骗人之谈”的意思。He's full of baloney!(他满嘴胡说八道)。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鲁斯夫人骂某人讨论国际问题说话毫无道理,创立了一个新词 —— Globaloney,就是把global(全球性的)和baloney(胡说)两字组合起来,等于中文的“荒天下之大唐”。
德国犹太人开冷肉铺子(delicatessen)卖“清真”(Kosher)食品。掌柜的把香肠切得一片一片、很薄很薄的,好多赚一点钱。基于这种情形,美国俚语又有一句话道:No matter how thin you slice it,it's still boloney.照字面直译是:“不管你切得怎么薄,还不是一片香肠。”可是如果把boloney当“欺人之谈”解,则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管你怎么花言巧语,还不是欺人之谈。”
我第一次听人实际应用这句话,倒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那是1934年我在密苏里念新闻学硕士的时候,在—处租屋居住的有一位年事较长的研究院同学名叫劳勃·郝士曼(Robert Housman)。劳勃来自高山区的蒙大拿州(Montana),已经离校多年,在该州一个小城米苏拉(Missoula)当报纸编辑,此番回来花一年工夫念一个新闻学博士的学位。那年头新闻学博士这玩意儿简直是绝无仅有,我想劳勃·郝士曼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新闻学博士”,连他的主管教授——一位行伍出身的老报人——眼看新闻之为学,居然也出了博士,心里老大不舒服。等到毕业典礼那天,劳勃的夫人、丈人和丈母娘都来观礼,大家欢天喜地,礼毕回到住处,我也向他道喜。劳勃气愤地把我拉到一边说:你看X教授真是岂有此理,一直到我走上讲台领文凭的时候,他还是冷言冷语拿话来取笑我这个新闻博士。你知道我怎样应付他,我对他说:“No matter how thin you slice it,it's still boloney! ”
我当时听了劳勃的话,还是似懂非懂。后来经人解释,才知道劳勃此语的用意是对X教授说:算了罢,你我心里有数,不管什么“新闻博士”,巧立名目,还不是欺人之谈!